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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速寄

时间:2021-04-19 21:36
本文关于法律法规速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9日讯:

1.关于快递有什么法律法规么

关于快递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986年12月2日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是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而制定的法律。

2、《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是为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扩展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关于消费者和快递企业关于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1、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2、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3、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二、《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消费者和快递企业关于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2.法律规定哪些东西不能走快递

你好,

一、明确快递禁寄范围

新出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共有十七项条款,从适用范围、术语释义、企业责任、用户义务、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对禁寄物品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范性要求,同时将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作为《规定》的附录一同对外发布。比照2007版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规定》不仅仅局限于对原有制度的调整完善,而是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在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项规定更加全面、内容更加丰富、操作性和指导性更强的全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制度。

二、哪些东西不能快递

(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

(二)管制器具

(三)爆炸物品

(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五)易燃液体

(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七)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八)毒性物质

(九)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十)放射性物质

(十一)腐蚀性物质

(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十四)间谍专用器材

(十五)非法伪造物品

(十六)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

(十七)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十八)禁止进出境物品

(十九)其他物品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3.关于快递的法律.

有个问题你没说清楚,否则很难难正确处理。

货没收到的原因是什么?顺风寄丢了? 如果是顺风寄丢了,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 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依照下列规定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二)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三)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 第三十五条 用户因损失赔偿同邮政企业发生争议的,可以要求邮政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据此,你可提供相关邮寄凭证向顺风快递主张赔偿损失。(按邮件物的实际价值要求) 赔 偿 A.1 赔付对象 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

A.2 索赔因素 索赔因素主要包括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 其中: a) 快件延误是指快件的投递时间超出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但尚未超出彻底延误时限; b) 快件丢失是指快递服务组织在彻底延误时限到达时仍未能投递快件,与顾客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 c) 快件损毁是指快递服务组织寄递快件时,由于快件封装不完整等原因,致使快件失去部分价值或全部价值。

与顾客有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 d) 内件不符是指内件的品名、数量和重量与快递运单不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快递服务组织可不负赔偿责任: a) 由于顾客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损失的; b)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保价快件除外); c) 顾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A.3 赔偿原则 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A.3.1 快件延误 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A.3.2 快件丢失 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b) 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c) 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A.3.3 快件损毁 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b) 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A.3.4 内件不符 内件不符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 b) 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A.4 受理索赔期限 快递服务组织受理索赔期限应为收寄快件之日起1年内。 A.5 索赔程序 A.5.1 索赔申告 寄件人在超出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并且不超出快件受理索赔期限内,可以依据索赔因素向快递服务组织提出索赔申告。

快递服务组织应提供索赔申告单给寄件人,寄件人填写后递交给快递服务组织。 A.5.2 索赔受理 快递服务组织应在收到寄件人的索赔申告单24小时内答复寄件人,并告知寄件人索赔处理时限。

A.5.3 索赔处理时限 索赔处理时限指从快递服务组织就索赔申告答复寄件人开始,到快递服务组织提出赔偿方案的时间间隔。 快递服务组织除了与寄件人有特殊约定外,索赔处理时限应不超过: a) 同城和国内异地快件为30个日历天; b) 港澳和台湾快件为30个日历天; c) 国际快件为60个日历天。

A.5.4 赔金支付 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后,应在7个日历天内向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支付赔金。 A.5.5 索赔争议的解决 寄件人与快递服务组织就是否赔偿、赔偿金额或赔金支付等问题可先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依法选择投诉、申诉、仲裁、起诉等方式,如选择仲裁,应在收寄时约定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

4.我国快递领域常见中经常用到的10种法律法规

关于快递的法律法规: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1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审核情况的通告(第二期)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1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审核情况的通告(第一期)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的通知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快递企业春节期间快递服务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通知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等事项的公告

5.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寄递禁止的物品具体都哪些

禁寄物品目录

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二、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三、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

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四、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五、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六、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七、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八、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九、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

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十二、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十三、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十四、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1 禁寄物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允许运送的违法物品以及有关部门要求不得运送或禁止寄递的物品。

2 限制揽收物品:集团内规定在揽收前需要征得转运、派送单位事前同意的货件, 例如:超大超重超长货件等。

超大、超重、超长货件定义

1. 超大货件:单件体积超过1立方米。

2. 超重货件:单件重量超过200公斤。

3. 超长货件:单边长度超过2米,或周长超过6米。

6.快递寄哪些东西有什么法律进行规定吗

明确快递禁寄范围

新出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共有十七项条款,从适用范围、术语释义、企业责任、用户义务、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对禁寄物品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范性要求,同时将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作为《规定》的附录一同对外发布。比照2007版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规定》不仅仅局限于对原有制度的调整完善,而是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在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项规定更加全面、内容更加丰富、操作性和指导性更强的全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制度。

二、哪些东西不能快递

(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

(二)管制器具

(三)爆炸物品

(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五)易燃液体

(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七)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八)毒性物质

(九)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十)放射性物质

(十一)腐蚀性物质

(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十四)间谍专用器材

(十五)非法伪造物品

(十六)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

(十七)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十八)禁止进出境物品

(十九)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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