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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1 11:24
本文关于高压电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1日讯:

1.关于高压线的纠纷,一般要涉及到那几种法律法规

这些居民楼顶上的电线都是11万伏的高压电线,会产生较强辐射,对人体有危害。另外,由于电压高达11万伏,而且电线设备可能发生故障,因此建筑物高压线“有害论”与“无害论”的来源

国外专家从流行病调查的角度得出“有害”的结论;

国内专家从电学的角度得出“无害”的结论。

2、高压线对谁的影响最大

对少年儿童的影响大,对成年人的影响小。

3、高压线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英国流行病调查人员的结论:居住在有电磁辐射下的儿童其白血病发病率为700分之一,比居住在无电磁辐射的儿童发病率(1400分之一)高出一倍。

瑞典国家工业与技术发展委员会的结论:1、15岁以下儿童如果暴露在平均磁感应强度大于0.2微特斯拉的环境中,则患白血病为一般儿童的2.7倍以上;2、若磁感应度大于0.3微特斯拉为3.8倍。

美国加州健康科学评价机构的结论:“电磁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罹患儿童白血病、成人恶性脑瘤、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流产等的危险性的增加,可能引起自杀和成人白血病。”

4、高压线是如何对人产生影响的? 其安全指标值?

高压线中传输大电流,大电流产生的磁场对人的健康有影响。

英国专家认为:高压线产生的磁场安全值为0.4微特斯拉(μt),高于该值,儿童将面临患病风险。

5、高压线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220千伏的高压线在百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132千伏的高压线在数十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11-66千伏的高压线在十数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埋藏在地下的高压线只在数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6、我国的高压线建设标准远不能满足安全要求

我国的标准规定:磁感应强度低于100微特斯拉就满足高压线建设标准。

7、高压线对房地产的影响已经显现

业主们发现高压线对房产的影响已经开始了,1、高压线附近的房屋租金价格下降;2、高压线旁的二手房的买卖也受到影响,高压线使得辛苦奋斗了一辈子才换来的房子面临贬值;

开发商也发现高压线附近的房屋销售不顺。距其的安全距离室外不得低于8米,

2.高压电与居民区安全距离的 法律规定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1993年3月18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令第8号发布实施

第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 1.0米

1-10千伏 1.5米

35千伏 3.0米

66-10千伏 4.0米

154-220千伏 5.0米

330千伏 6.0米

500千伏 8.5米

3.国内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高压线周围多少米范围内不能有居民建筑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十条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线路两侧各零点七五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二海里(港内为两侧各一百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一百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五十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用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 1.0米

1~10千伏 1.5米

35千伏 3.0米

66~110千伏 4.0米

154~220千伏 5.0米

330千伏 6.0米

500千伏 8.5米

4.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法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电力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规定 我国民事法律对于电力造成的人身损害的适用范围是分高压电和非高压电两种情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了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中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高压电与非高压电的界定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作了解释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所规定的“高压”包括1千伏(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1千伏(kv)以下电压等级为非高压电。 ”对于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 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非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民事法律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六条仅仅对此作了授权性规定。

该解释第六条规定:“因非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5.高压线经过房顶的法律

相关“高压线经过房顶的法律”哪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1999年3月18日颁布实施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修改)了。

现行修改版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 1.0米

1-10千伏 1.5米

35千伏 3.0米

66-110千伏 4.0米

154-220千伏 5.0米

330千伏 6.0米

500千伏 8.5米

6.高压电线的安全规定

高压电线的安全规定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河北省实施(电力实施保护条例)》等电力法律的相关规定。

(二)不变更集团内线路导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在架空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构建物、不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三)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单位安全科及集团安环生产部备案,并要依法向当地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改委或工信局)办理审批手续,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批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四)经批准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时,要采取以下保护电力设施及人身安全的措施:

1、在架空线路保护区(边线外20m内为线路保护区)区界设立固定的、明显的区界标志、危险告知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不得跨越区界进入线路保护区内施工。

2、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及附近进行施工作业,设置现场安全监护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线路保护区内及附近使用起吊、挖掘机等大型机械车辆进行施工作业,提前3天通知集团安全管理部门及电力设施产权单位进行现场监护,确保电力设施不受损害,保证不发违章作业。

3、在高度超过4米的大型机械、车辆进出线路保护区的部位设置限高标志或防护栏,确保不发生高压线路对车辆放电致人伤亡和跳闸停电事故。

5、各单位在区域内高压线保护区内设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标志,保证不能损坏、移位。

6、在阴天、雷雨雪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必须停止一切施工,施工人员禁止在基塔10米范围内逗留。

7、作业现场和作业完成后,所有的废弃物、覆盖物均要压实或清理,避免刮风卷起造成线路短路触电事故。

8、施工所用电源线路不得架设在高压铁塔支架上,所有施工人员不得攀爬高压线架,禁止向高压线投掷物品。

9、塔基基础不得填埋,塔基基础必须高于地面0.2米。 10、铁塔的接地不得随意破坏,必须有效可行。

(五)相关单位及施工单位经常对施工作业人员在高压线下作业安全及施工安全进行培训教育;遵守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教育,提高施工作业人员自觉保护人身安全和电力设施安全的意识,并接受电力部门及集团相关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对提出的要求及时整改,如不能按时整改将按照集团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六)集团内的线路设施,因员工或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造成线路跳闸停运、电力设施损坏及人身伤害的,相关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7.请问在中国有那一条法律是规定500千伏的高压电是离居民住房5米远呢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8.高压与低压电工的法规

电工现在有三证了,当然主要的还是资格证。

国家工种分类中电工还分其他相关工种,主要是电工(安装)和维修电工。没有高压电工和低压电工之分。

1。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行业、协会等其它机构组织颁发的证书最大区别在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形式,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各省市区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来组织实施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国家证书,而行业、协会等其它机构组织颁发的证书则不具备上述特点。 2。

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般由当地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来发证。主要证明你具有此工种安全操作的知识和能力。

3。行业、协会许可证 电工入网许可证就是电业局发的允许你在电网上工作的证明。

9.求:电击致人死亡的有关法律适用.

有关的赔偿适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如此事各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从你介绍来看,电力管理部门或是产权单位应该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1]3号 为正确审理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审理此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所规定的“高压”包括1千伏(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1千伏(KV)以下电压等级为非高压电。

第二条 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

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 (三)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 (四)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第四条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四)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

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

(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

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九)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十)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十一)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当事人的亲友参加处理触电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参照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计算,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三人。 第五条 依照前条规定计算的各种费用,凡实际发生和受害人急需的,应当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可以根据数额大小、受害人需求程度、当事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确定支付时间和方式。

如果采用定期金赔偿方式,应当确定每期的赔偿额并要求责任人提供适当的担保。 第六条 因非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参照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高压电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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