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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3 08:24
本文关于外事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3日讯:

1.法律,法规和规章三者的区别

法律是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者相比较,法律的效力最大,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次之,规章效力最低。

2.公务员外事行为规范的原则是什么

公务员在对外交往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第一,大小国家一律平等。

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强弱一律 平等,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友好合作。目前世界上有20 0 多个 国家和地区,不仅大小不同,在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和经济社会 发展程度等方面存在着各种差别,而且具有不同的意识形态和社 会制度,但是它们都是国际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

在我国改革开 放的今天,如何同这么多千差万别的国家和地区做到友好合作、和睦相处,是十分重大的问题。公务员在外事交往中必须遵循大 小国家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公务员对外交往工作中必须坚持的 一个基本立场和重要原则。

第二,不卑不亢,有札有节,内外有别_公务员在外事交往 中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 在外事场合中既要做到热情友好,文明礼貌,不卑不亢,有礼有节,又要坚持内外有别的 原则。

凡属机密事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泄露。 特别是在外事接待中,要认真把握这一原则,决不允许以友好、坦诚为借口,在接待中向外宾提供机密或者在谈判时提供不利于 我方的情况、资料,更不得有意或者无意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 秘密。

第三,严格执行外事纪律。公务员在外事活动中,必须按照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统一的对外表态口径和统一的范 围活动,不得自行其是。

外事纪律应该成为公务员涉外活动的重 要原则。从事外事工作的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这一原 则。

公务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研究党和国家关于外事活动的一系列 方针和政策,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一定历史时期内某 些重大问题统一对外表态(包括文件,领导讲话等),只有熟悉 和掌握了这些精神,才能在外事活动中严格遵守和执行外事 纪律。 第四,维护国格、人格。

公务员不论是出访还是在国内接 待,均是代表我国中央或者地方政府以及各级机关、单位的,从 更广泛意义上讲是代表中国政府的。因此,要求公务员要以良好 的精神风貌来待人处事,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在任 何外事交往中和外事场合中,都要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准护国 格、人格尊严,做到不卑不亢。

上述原则在外事交往中具有指导意义,它应成为参与外事工作的公务员规范自己的行为的前提和基础,任何一项涉外活动都 要注意调查研究,都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因此,要求进行外事 活动的公务员既要坚持原她,又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又要熟 悉各方面的业务,严谨而又灵活地工作。

3.外事侨务办公室属于什么部门

外事办是人民政府主管外事工作的直属机构,是执行国家对外政策和处理重要外事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或协助处理本地区的重大涉外事务,归口管理侨务和港澳事务工作。

(二)承担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责任;接待前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外国记者;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负责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业务。

(三)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

(四)负责全市公职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办理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工作;承担对因公出国人员的出国前教育及对因公护照的收缴和管理的责任;协调处理我市出国人员在境外发生的重大涉外事件。

(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的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社会救济和扶贫工作;做好引进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

(六)开展涉侨宣传、文化交流、经济、科技合作和华文教育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承担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及其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七)负责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邀请和接待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八)管理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我市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工作。

(九)承办全市因公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港澳记者来我市采访的申请和管理;加强与港澳地区的联系,促进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市驻国外经贸联络处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外事办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市外办”)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行政机关单位;市外办下属的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是正处级事业管理单位(公益一类)。

公务员考试发起机构是国家:中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各用人单位上报岗位需求 ;事业单位考试发起机构是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

事业编制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扩展资料

外事办的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公务员职位须现为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须现为在编在岗,且现聘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

4、报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须现聘为与选调岗位相应的岗位职级;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要符合选调职位(岗位)相应的专业条件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5.什么叫外事管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侨务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地方性侨务工作法规。

2、负责外事礼宾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办理省级领导人的对外交往事宜。

3、协调各部门的外事活动;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

4、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赣访问的工作。颁发管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负责办理出国人员签证和来访外国人的邀请、签证函电等业务;负责或指导外事干部或出国人员和团组的对外政策、外事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安全及我省对外开放地区的开辟、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重大涉外事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及群众性的外事政策和纪律教育。统一对国际形势和重大国际问题的表态口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

7、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安全及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8、研究侨务事业的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全省侨务工作的情况,了解掌握海外侨情。

9、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来赣定居的安置审核工作;指导各市、县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和港澳同胞在赣眷属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和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政策问题。

11、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如何进外事办工作

进外事办工作需要经过公务员考试。

外事办公室(外事办)为政府下属机构,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扩展资料:公务员考试流程:1、报名2、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3、面试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

4、体检和考察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5、录用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

2014年,湖南公务员面试考完当场宣布考生成绩。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7.我国法律法规多少部

我国法律法规已经达到1109部。

宪法及宪法性法律:28部,\ 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3条;

刑法类:8部, \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 423条;

民法类:25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263条;

行政类:59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193条;

经济法类:84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663条;

财务税收法规:56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773条;

医疗医药卫生法规:59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683条;

道路交通法规:21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133条;

海洋法规:41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53条;

房地产及建筑法规:104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593条;

劳动法类:46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443条;

公务员相关法规:18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123条;

知识产权:22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73条;

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15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60条;

环保类:60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65条;

司法诉讼程序类:31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22条;

广播电视政策法规:29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13条;

烟草法规:15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11条;

工商行政管理:116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159条;

信息化类:29部,\涉及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17条;

其它类:52部,\涉及其它类司法解释:3条

到底有多少部法律其实意义不大……整个法律体系必将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法律也不断的废止,或者失去效力,和新的法律的产生。法律都是为适应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背景而存在的,并受到国际意志的影响。

法律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类别:

【国家法】

宪法 刑法 国家机构

机关工作 劳动工会 司法解释

国际条约

【行政法】

改革开放 质量监督 监所狱政

工商管理 国有资产 外交外事

国家安全 海 关 计 划

国土资源 WTO法律 外国法律

房地产 测 绘 商贸物资

对外经贸 商品检验与动植物

旅游 饮食服务 水 利

气 象 环境保护 民 政

信息产业 交通运输 科 技

教 育 文 化 卫 生

人 事 语言文字 文物文史

体 育 军 事 公 安

检察业务 民族宗教 能 源

资 源 华侨事务 港澳事务

台湾事务 特 区 开发区

人口与计划生育 计量、标准化

【程序法】

司法程序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经济诉讼 海事诉讼

司法协助 调解与仲裁

【民商法】

民法 合同 保险

票据 企业 公司

证券 期货 专利

外汇 外商投资 价格

反不正当竞争 婚姻赡养收养继承

个体经济与个体工商户

【工业类】

建设业 冶金工业 化学工业

煤炭建材业 石油工业 电力工业

核工业 轻工业 纺织工业

农 业 林 业 渔、牧业

机械工业 电子工业 地质矿产

【财税类】

旧制及原有税收 新颁税收 税收征管

财政财务 金融会计

审计统计

8.怎么区别行政法规和法律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区别:

1)、法律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最重要的法律形式,也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础。根据现行宪法、立法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法律,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2)、依据立法法所确立的法律与行政法规之间立法权限划分的原则,法律与行政法规在立法权限的效力上虽然存在从属关系,但是,法律与行政法规在立法事项上却存在着一定的交叉关系。但是,根据立法法第56条第2款第2项的规定,行政法规的立法权限,特别是立法事项并不完全从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还可以规定宪法第89条所规定的国务院有权行使的行政管理职权事项。

9.外事侨务办公室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或协助处理本地区的重大涉外事务,归口管理侨务和港澳事务工作。

(二)承担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责任;接待前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外国记者;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负责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业务。

(三)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

(四)负责全市公职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办理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工作;承担对因公出国人员的出国前教育及对因公护照的收缴和管理的责任;协调处理我市出国人员在境外发生的重大涉外事件。

(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的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社会救济和扶贫工作;做好引进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

(六)开展涉侨宣传、文化交流、经济、科技合作和华文教育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承担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及其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七)负责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邀请和接待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八)管理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我市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工作。

(九)承办全市因公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港澳记者来我市采访的申请和管理;加强与港澳地区的联系,促进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市驻国外经贸联络处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事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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