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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和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3 19:30
本文关于道德和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3日讯:

1.道德与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二者的区别为:

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

2.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区别

1.调整的对象不同。

法调整的是人们的外部行为,即意志的外在表现,因为法的首要任务是建立一种外在秩序。

道德则不同,它同时要求人们的外部行为和内在动机都符合道德准则,它给人们提出并要求解决的不仅是举止行动,还包括动机和世界观问题,而且更注重后者。

2.表现形式不同。

法是以“国家意志”形式出现的,表现在政权机关所制定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中;

道德则是以“社会意志”形式出现的,作为“社会意志”,它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如政治道德、商业道德、社会舆论等。

3.调节人们行为的方式不同。

法通过为人们确定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建立法律关系来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

道德则主要通过为人们指出在社会生活中的义务,通过在人们中间建立起以义务为纽带的道德关系,从而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

4.行为标准不同。

法律有特定的表现形式,而道德没有。

5.运作机制不同。

法具有程序性;道德则以主体内省和自觉的方式形成和实现,与程序无关。

6.强制性不同。

法由国家强制力(军队、警察、监狱等)保证,属于外在强制;道德的强制属于内在强制。

7.争端解决不同。

法具有可诉性,道德则不具有可诉性。

相同点:

1、同为行为规范的总和,都对个人行为有限制、约束的规范性功能。

2、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3、有很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道德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法律

3.法律与道德的相同点和异同点

1、法律和道德的相同点:

都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2、法律和道德的不同点有:

(1)产生的起源不同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

道德是人类受到后天的宣传教育及社会舆论的长期影响而逐渐形成的,自觉遵从主流行为规范的心理意识。

(2)执行的制度和力度不同

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代表国家意志的行为规范。

道德是依靠良好的习惯和良心来促使人们自觉遵守的一种行为准则。

(3)对违反者的处罚不同。

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是通过行政处罚或刑法处罚;而对于违反道德的行为,只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良心的谴责。

扩展资料:

1、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的强力部门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便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对其教育,改良。

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规范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严谨性。它由特殊的逻辑构成。构成一个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每一个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违反了相关的法律,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2、道德属于伦理学范畴,其题材是人的活动或实践,其目的是人的幸福。道德定律不是一个百分之百确定的定律,这是由于道德定律对应的题材本身的不确定性造成的。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道德观念,没有任何一种道德是永恒不变的。

具体来说,不可以强求古人遵循今人的道德,也不可以强求小孩遵循成人的道德,不可以强求女人遵循男人的道德,也不可以强求穷人遵循富人的道德,也不可以强求发展中国家遵循发达国家的道德。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法律

百度百科-道德

4.道德和法律有何区别

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5.法律和道德的区别

(一)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

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

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

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

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

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4.作用机制不同。

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5.内容不同。

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

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6.论述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同时,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不同部分,法律与道德又有显著的区别。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第一,法律与道德起源和存在的时间不同。

第二,法律与道德的形成方式不同。

第三,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

第四,法律与道德的使用范围虽有交叉但不完全相同。

第五,法律与道德的外部约束力不同。

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联系:

1.社会主义道德对法律的作用第一,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价值指导。第二,社会主义道德对法的实施的促进作用。第三,社会主义道德可以弥补社会主义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的不足。

2.社会主义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作用: 第一,社会主义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原则和要求加以确认,使之具有法的属性。第二,社会主义法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方面。

扩展资料:

法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①法通常由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国家认可的习惯表现出来,成为国家意志。道德通常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中,是通过社会舆论确立的。

②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违法行为会引起相应的法律制裁。道德依靠人们的信念、社会舆论以及习惯力量来维持。不道德行为会受到人们的谴责,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强制,但同国家强制有重大区别。

③法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历史现象,始终具有阶级性。道德则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在原始社会和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道德不具有阶级性;只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才具有阶级性。

④只有统治阶级的意志才能成为法,因而一国内的法律是统一的。而道德则不然,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道德。统治阶级的道德与被统治阶级的道德常常是相互对立的,而居于支配地位的总是统治阶级的道德。

⑤法具有鲜明性的特点。它是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依法作为或不作为,就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所以,法所规定的许可、命令和禁止必须明确、具体。而道德规范往往只就人们行为作一般原则性的规定,不象法律规范那样明确、具体。

⑥法与道德调整的范围不完全相同。有些关系只宜由道德来调整,不宜由法来调整(如爱情关系、友谊关系)。有些问题必须由法来规定,而不属于道德评价的范围(如国家机关的职权划分,诉讼程序上关于计算期限等规定)。更多的社会关系由法和道德共同调整,但具体的要求可能又各有不同。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法与道德–搜狗百科

7.道德和法律

一、道德是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恶、美丑、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等观念、规范、原则和标准的总和。

二、法与道德的区别 1.生成方式上的建构性与非建构性。法在生成上往往与有组织的国家活动相关,由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形式上的建构性。

尽管从进化理性主义上说,法在根本上也是长成的,是累积方式进化来的,非人类智慧预先设计的产物,但在形式上却不能不承认法的建构性。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自发而非建构是其本质属性。

2.行为标准上的确定性与模糊性。法有特定的表现形式或渊源,有肯定明确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因而具体确切,可操作性强;同时,其被任意解释和滥用的余地小,易排斥恣意擅断。

当然法的确定性也是相对的。道德无特定、具体的表现形式,往往体现在一定的学说、舆论、传统和典型行为及后果中,其对行为的要求笼统、原则,标准模糊,只具一般倾向性,理解和评价易生歧义。

当然道德的这种特征,也是一种优长,可使道德在发展中有相当大的弹性和空间。 3.存在形态上的一元性与多元性。

法在特定国家的体系结构基本是一元的,法律上的决策一致是其本性和要求,而这种决策上的一致是通过程序上的正统性达致的。法的一元化存在形态,也使它具有统一性和普适性。

由于信念和良心是道德的存在方式,因而道德在本质上是自由、多元、多层次的。 与此相关的是法律评价的共通性与道德评价的个体化。

法的评价是以法的专门化、职业化为背景的,建立在法律概念、规则、原则的相对确定性之上,也建立在对法律概念、知识、职业伦理的共识之上,因而具有最基本的共通性、一致性和可预期性。而道德评价是一种个体化的、非法定性的、主观的、观念性的评价,建立在道德标准的模糊性和多元性之上。

4.调整方式上的外在侧重与内在关注。法一般只规范和关注外在行为,一般不离开行为过问动机,其所有缜密的设置都主要针对外在行为。

道德首先和主要关注内在动机,不仅侧重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在行为,且评价和谴责主要针对动机,这是道德作为内省自律控制方式的理由,因此成为促进人类自身提升和进步的深刻力量。 5.运作机制上的程序性与非程序性。

这种比较最富有意义。法是程序性的,程序是法的核心。

法的实体内容通过程序选择和决定,其生成和实现也与程序相关。程序的本质是交涉性,法以权利、义务为实质内容,所调整的关系往往具有交涉性,因而就特别需要程序提供交涉方式和途径,提供制度性协商和对话机制,以使选择和决定能被交涉中的各方认同和接受。

道德的重心在于义务或责任。在道德上,“权利不应成为履行道德义务的诱因”,[1]义务不对应权利,也不以权利为前提,因而,不存在以交涉为本质的程序;再者,道德以主体内省和自决的方式生成和实现,也使道德与程序无关。

6.强制方式上的外在强制与内在约束。法与有组织的国家强制相关,通过程序进行,针对外在行为,表现为一定的物质结果。

专门机构、暴力后盾、程序设置、行为针对性和物质结果构成法的外在强制标志。道德在本质上是良心和信念的自由,因而强制是内在的,主要凭靠内在良知认同或责难,即便是舆论压力和谴责也只能在主体对谴责所依据的道德准则认同的前提下发挥作用。

7.解决方式上的可诉性与不可诉性。可诉性是法区别于一切行为规则的显著特征,这意味着对与法相关的行为的个别处理是可能和可操作的,且是有预设的实体标准和程序规则作为依据的,故可实现对相类行为和情形的非差别对待,保证处理和决定的一致性和平等性。

此外,法的可诉性还意味着争端和纠纷解决的终局性和最高权威性。道德不具有可诉性,主要表现为无形的舆论压力和良心谴责,且舆论的评价或谴责往往是多元的。

三、当法和道德发生冲突时,我感到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因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如果突破这个“道德”的底线,社会秩序将荡然无存。

8.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

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

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一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权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

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

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

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

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 综上所述,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有这辨证统一的关系,他们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不可分割。

道德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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