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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法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4 20:24
本文关于有关劳动法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4日讯:

1.常用劳动法律法规有哪些

劳动基准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用人单位可以采用高于但不能低于基准法所规定的标准。

我国的劳动基准法主要规定在:《劳动法》第4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5章(工资)、第6章(劳动安全卫生)、第7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具体规定有: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

《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1994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放假办法》(1999年)

2、工资方面: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最低工资标准》(2004年)

3、劳动安全卫生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1995年)、《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996年)

4、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方面: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994年)

2.劳动法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汇编(2008年修订版)》主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等。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1994年11月14日)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年12月1日)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12月3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994年12月14日)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选)(1995年8月4日) 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1月20日) 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1月2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年5月3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2003年7月31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2006年8月17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2006年12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

3.劳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

4.劳动法律法规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12、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3月1日施行)。

5.劳动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积金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生育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培训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条例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管理办法

6.中国目前的劳动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劳动法的表现形成:

(一)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和修改、并监督实施。

(二)劳动法律:即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据宪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

(三)劳动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即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劳动法文件,通常称为条例、规定、办法等,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等。

(四)地方性劳动法规: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和发布的地方性的规范性过去性文件。

(五)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即由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缔结的协约。

(六)有关法律规范的正式解释:即对法律规范的含义和目的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

有关劳动法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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