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固定动火区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6日讯:
1.什么是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系指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砂轮、喷灯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
安全要求:
1、固定动火区域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全年最小频率内的上风方向或侧风方向;
2、距易燃易爆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m,并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
3、室区固定动火区应用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能保证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动火区域内可燃气体、蒸汽的浓度都必须小于爆炸下限的20%;
5、固定动火区不准存放任何可燃物及其他杂物,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6、固定动火区应设置醒目、明显的标志。其标志应包括“固定动火区”的字样;动火区的范围(长X宽);动火工具、种类;防火责任人;防火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灭火器具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在固定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可不办理动火许可证。
扩展资料:
动火区的划定:
在易燃易爆工厂、仓库区内固定动火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域内因检修、试验及正常的生产动火、用火等,均要办理动火或用火许可证。各类动火区、禁火区均应在厂图上标示清楚。
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的划分:
工业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火灾危险程度和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企业的消防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出固定的动火区和禁火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级动火
2.施工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具体是出自什么法律法规的
施工动火审批的规定,主要出自《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一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具体分为三级,即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科长审查签字,并报单位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下属车间领导审查签字后,报厂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级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下属车间领导审查,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
3.安全施工动火规范
动火作业的分类 (1 )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 A 级、B 级、C 级三类。
(2 ) A 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2 款第2 条规定的区 域。(3 ) B 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 ) C 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5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 C 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他动火作业一律按 A 级动 火作业升级管理。
5 、安全操作规程1 ) C 级动火作业要求、B 级和 A 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标准 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2 )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他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油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 米范围内严禁存放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他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 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 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地隔离、隔绝,现场备 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4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在潜在的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 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油光荣称号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遇有5 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 )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他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劝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支安全地方动粗 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 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 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水蒸气、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 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 A 级动火,担当部门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 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6 )使用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m ,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 于10m 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爆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 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7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 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 焊件上,不可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 )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 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2 ) A 级和 B 级动火作业特殊要求 (1 ) A 级和 B 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严格落实三不 动火原则,即没经批准的 《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2 ) B 级动火作业由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确认,安全环保部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 协助确认;A 级动火作业须安全环保课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协助确认经安全环保部 确认许可,落实《安全作业许可书》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3 ) A 级和 B 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周围10m 严禁旋转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气瓶、其他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 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
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入涂装室、油库及其他高危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 浸湿。(4 ) A 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应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主)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A 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涂装场所、油库、气站等;在易燃 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置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 火。
4.化工企业动火区域需要划定吗
必须划定可动火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二十三条均明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二十七条对危险化学品或重大危险源有相关的规定。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制定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条例(如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上都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除此之外,还有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如安监局、消防等)会有详细的实施细则及各类规章制度。而各个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必须依据以上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加以实施。
我们所知道任何一个新改扩工程都必须通过安评,而安评就需要企业必须制定有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化工企业属于高危险行业,如果不划定可动火区域(一般是检修区域),那在厂区内任何地方动火都必须经过审批。这在现实里可操作性太大,所以各个企业都会在厂区内的检修区块划定一处可动火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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