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通告政府出台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6日讯:
1.政府通告的法律效力
政府通告具有法律效力。
政府通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知照性公文。它所宣布的事项都是有关重大的、国内外关注的事项,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及其权力机关的威严。
公告的发文机关一般由级别较高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制发。包括某些法定机关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被授权的国务院部门如海关总署、新华通讯社、中国人民银行等。地方机关、基层单位、群众团体一般不宜制发公告。
公告的特点公开性宣布对象:公告是面向“国内外”公众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公文,其信息传达范围有时是全国,有时是全世界。我国政府曾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一方面确立他们在我国科学界学术带头人地位,一方面尽力为他们争取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这样的公告肯定会在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影响。 我国有关部门还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中国名酒和中国优质白酒的品牌、商标和生产企业,以便消费者认清名牌。
告知性内容的新闻性,所谓新闻,就是对新近或正在发生的具有一定社会价值的事实的报道。公告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新闻的特点。
传播方式:通过大众新闻媒介公告的发布形式也有新闻性特征,它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传播,而是通过新闻媒介公开传播。
庄重性使用范围级别高,公告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发布公告。
内容特别重大公告的内容必须是能在国际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重要事项,或者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布的法定事项。公告的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权力部门的威严,既要能够将有关信息和政策公诸于众,又要考虑在国内国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
2.政府颁布暂行规定等文件根据什么法律
颁布暂行规定等文件的依据,要看是哪一级政府颁布的。如果是国务院颁布的,属于行政法规,其依据主要是《宪法》、《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省级政府和设区的市级政府颁布的,属于地方规章,其依据主要是《宪法》、《立法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县级和乡镇级政府发布的,属于规范性文件,其依据主要是《宪法》、地方政府组织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级政府和设区的市级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制定地方规章。县级和乡镇级政府,也可以根据《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不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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