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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行业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17 08:06
本文关于酒店行业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1.与酒店管理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酒店、宾馆相关法律法规 (一)综合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规范 1、《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2年4月5日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酒店宾馆业发展正在走向自律。

该规范内容涉及客人预订、登记、入住、饭店收费、保护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顾客贵重物品的保护、顾客一般物品的保护、洗衣服务、停车场管理等九大方面。对一些最易发生纠纷的问题,如客人入住时间与收费的界定问题、吃饭时的开瓶费和自带酒水问题等都有相关规定。

《规范》还明确了对会员饭店违反《规范》的处理办法,根据情节的轻重,协会将分别给予会员饭店通报批评、公开批评和除名的处理。 2、《浙江省饭店业行业规范(试行稿)》 由浙江省饭店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包括饭店业的一般规定,预订、登记、入住的规定,收费规定,保护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规定,保管宾客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的规定,餐饮的规定,洗衣的规定,停车场管理的规定,争议处理的规定,等等。该规范试行稿对停车收费、可收两天房费情形、行规的效力、带有歧视条规等热点都进行了规定,它的出台对饭店的自律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对饭店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消费者人身与财产安全的相关规定,但对一些条款的制定是否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违背,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 本标准首次于1993年9月1日发布,修订于1997年10月16日,自1998年5月1日起替代。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在引用标准中加入了《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并在各星级中做了具体要求;(2)对各星级、各工作岗位的语言要求有所改变;(3)对三星级以上客房数最低数量的要求由原来的50间改为 40间;(4)对四星级以上饭店客房最小面积的要求量化为20平方米;(5)对厨房的要求更加细化;(6)对三星级以上饭店加入了选择项目,使饭店能够根据自己的经营实际需要来确定投资和经营哪些项目。

选择项目共79项,包括客房10项,餐厅及酒吧9项,商务设施及服务5项,会议设施10项,公共及健康娱乐设施42项。其中要求三星级至少选择11项,四星级至少选择28项,五星级至少选择35项;(7)删去了标准中第8、9两个与本标准无关的部分。

4、《关于旅游涉外饭店加收服务费的若干规定》 国家旅游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国家税务局于1989年3月30日发布,1990年1月1日起试行。主要内容有加收服务费的项目及对象、加收服务费的条件和审批权限、加收服务费的标准及办法、服务费的分配和使用、加强对加收服务费的管理等,外商投资饭店如何缴纳对外宣传推广费的问题另定。

其他非国营旅游涉外饭店如加收服务费,也要按该规定执行。 5、《饭店管理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旅游局于1993年7月29日发布,主要内容为:(1)扶植我国饭店管理公司的发展;(2)饭店管理公司的经营宗旨;(3)设立饭店管理公司的条件;(4)申报饭店管理公司应具备的文件;(5)饭店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6)管理合同;(7)饭店管理公司的资信条件;(8)饭店管理公司的经营方式;(9)饭店管理公司的责任、权利、义务;(10)饭店管理公司的收费;(11)对全民所有制饭店管理公司的主要优惠政策;(12)国家对饭店管理公司的分级管理方式及内容;等等。

6、《关于加强旅游涉外饭店安全管理严防恶性案件发生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于1993年8月30日颁布并实施,主要内容为(1)饭店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2)各饭店要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尤其要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3)各级旅游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4)旅游部门要同公安机关密切合作;(5)各饭店要本着“内紧外松” 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6)提高饭店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等等。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1年4月11日发布,该《通知》主要涉及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交通配套条件等。

其中第三条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的第三款是对宾馆、饭店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的规定。 8、《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5年2月21日发布,主要内容涉及(1)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的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功能要求;(2)为防止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的发生,对具以上城镇兴办饮食、娱乐;(3)新建、改建(含翻建)、扩建、转产的饮食、娱乐、服务企儿有涉及污染项目的,应按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或审批手续,等等。

9、《旅店业卫生标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为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

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它引用标准是GB 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及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

2.酒店法律法规规定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于1987年9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于1987年11月10日由公安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

3.开一家饭店要有哪些法律文件

首先经营地址必需是店面房(营业房),因为非商业用房不许作为经营址;及租赁合同,如果自有店面房,则提供房产权原件及无偿使用证明;其次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外地人经营则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照片两张。

之后还需要员工的最低两人的健康证。其它还包括店面所在地的房屋结构图和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投资额。

需办理证件:1、卫生许可证(卫生局) 卫生许可证是餐厅最重要的证书,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厅是严禁营业的。卫生许可证在餐厅所在地主管卫生的防疫站办理。

经营者要提供餐厅的平面布局示意图,供卫生防疫人员审查修改。考察重点为以下项目: 店面布局、操作间、消毒设备和方法、库房、卫生间、宿舍、用具存放、员工体检、卫生措施(在卫生防疫站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制定餐厅的卫生措施)。

2、环保审批(环保局) 环保审批由所在地区主管环保局办理,主要审批项目为:噪音、排污(污水、油烟)。餐厅经营者要提供餐厅位置平面图,并注明周边环境情况及近邻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由环保局派出人员实地查验。

检验合格后,由主管环保局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中有关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同意开业”,并加盖公章。3、消防审批(公安局) 消防审批由所在地区主管公安局消防科办理。

在工商局领取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后,到所在地区主管公安局消防科申请办理消防审批。餐厅经营者要提交申请书、餐厅位置平面图。

领取《防火安全重点行业审批表》。由消防科派防火检验员检查验收。

消防审批以下项目: 防火责任制、燃料、特别是液化气罐的存放位置;厨房、电源、电路等有无火灾隐患;室内装修采用可燃物的,如竹、木、壁布等,要做防火阻燃处理;按照消防科的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要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教育、训练,举行灭火演习和考试。安全培训要做到制度化。

检验合格后,由防火检验员签署检验合格意见,并加盖公安局防火检验专用章。4、税务登记(税务局) 餐厅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在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 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餐厅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及其合法证件的号码;住所、经营地点;经济性质;企业形式、核算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其他有关事项。

填报税务登记表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账号证明;居民身份证及其他合法证件;税务机关提供的一切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提供房主房产税的完税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务登记表和有关证件、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餐厅凭税务登记证件购买发票。

5、工商登记(工商局) 工商登记是企业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必要法律程序。新成立的餐厅应到所在地主管的工商局办理开业登记。

餐厅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的工商局进行审查。办理开业登记的餐厅,首先应申请企业名称,经核准后,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登记主管的工商局领取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为:餐厅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场所面积、经营期限、分支机构。

工商局核准登记后,向企业法人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非法人企业或者非独立核算的企业分支机构签发营业执照。在领取营业执照以前,不得以餐厅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餐厅成立日期。还需办理的有关手续: (1)行业管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所在地饮食行业管理办公室办理行业登记手续,包括餐厅定级、缴纳行业管理费,参加有关活动等。

(2)办理烟草专卖证经营香烟需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所在地主管烟草专卖局办理。 (3)办理文化项目经营许可证兼营歌 舞等文化娱乐项目的,要在领取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后,到所在地主管文化局办理文化项目经营许可证,经批准后到公安局特别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并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上签署意见。

(4)办理工资本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所在地主管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资本,作为向银行提取工资现金的依据。 (5)物价审核领取营业执照和办理行业定级后,到所在地主管物价办理有关的物价审核手续。

包括价签、菜单、菜品和确定烟草饮料的毛利率或综合毛利率等,报主管物价局备案。 (6)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

(7)市容管理审批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所在地市容管理部门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门面装修特别是灯箱、招牌、广告等户外设施,要报市容管理部门审批、备案。户外增加临时建筑或设施的,如凉棚、隔间等,除报市容管理部门批准外,还要经规划部门批准。

这些手续,不同地区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必须了解清楚。

4.与餐饮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年07月20日发布。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6),2016年02月06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修订),2016年02月06日发布。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5月1日施行。此管理办法共由六章组成,每章若干条例,达到监督管理餐饮服务行业的目的。

4、《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是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的。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内容涉及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处理、清洁操作、餐用具保洁以及外卖配送等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基本规范。

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总结《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7、《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食(饮)具消毒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细菌指标、采样方法及卫生管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宾馆、饭店、餐厅、食堂等饮食企业的食(饮)具,也适用于个体摊点的食(饮)具。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

9、《食品安全法》本规范规定了餐饮业选址及环境、加工经营场所、餐饮具与工具设备、卫生管理、原辅料、加工操作等方面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本标准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饭店经营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从客人入住酒店之时起,酒店与客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既然酒店的价格、规则都是明示的,客人也接受了酒店的房价,双方就都应遵守有关规则。 酒店与住店客人之间最容易在几个环节上发生法律问题:订房 订房信息是客人发出的一种要约,酒店这时要特别注意有书面的订房材料,只有书面材料在法律上才有证明的作用。

不要因为是熟人等原因忽视了书面材料。入住 客人入住酒店后,就和酒店实实在在地发生法律关系了。

这时店方要将权利、责任都明示出来,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的保管也要明示出来。现在国内的酒店有些没有应有的明示,有些又过于简单,有些内容不是很妥当。

国内许多酒店改造后,都用房卡取代了钥匙,于是有些酒店在房卡上贴上房间号,这个做法很不妥。如果客人丢了房卡,被居心不良的人捡到,就可以按图索骥了。

客人入住后与酒店形成了法律关系,如果发生问题,酒店难逃责任。国外酒店的做法则相反,特别提醒客人不要把房号写在房卡上。

这样一来,即使客人丢了钥匙,立即通知酒店更改密码即可,不会招致损失。 现在酒店的地面一般都是大理石,很滑,如果弄上水就会更滑。

如果酒店立了告示牌"有水地滑,请小心",即使客人滑倒了,酒店的责任也会轻许多。有无告示牌不大一样。

酒店在经营中一定要铭记,法律和人情是两回事。一位国外的酒店专业人员告诉我,如果一个小孩子在大堂摔倒了,保安不会跑去抱孩子,而是大声问"这是谁的小孩,他跌倒了。

"如果酒店人员盲目抱起孩子,则可能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是你摔伤了我的小孩吗?"这时就很难说清楚了。消费 客人在酒店的消费集中在商务中心和餐厅,这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一环。

现在许多高档酒店的菜肴,单从名字上,看不出是什么菜,酒店就在菜名旁边附一张照片,下面是价格。比如一家酒店的竹荪汤,照片上的汤有七、八片竹荪,服务员端上来的菜中却只有三、五片,实物和照片差距太大,如果客人提出异议,酒店很难占理。

在法律上,文字与图片有同样的效力,照片上的菜才值下面的标价,如果不一致,客人很可能投诉。酒店不能辩称照片仅是一个示意。

现在许多酒店的商务中心、购物中心是承包出去的,一旦出了问题,酒店要承担责任。一定要选择合法的、有履约能力的承包对象。

保管箱和寄存 保管箱和寄存的问题涉及到客人的利益特别重大,酒店的责任也特别重大。一般酒店都有免费保管箱,是酒店提供的一种服务,但免费不等于免去责任。

国家有规定,寄存贵重物品时,寄存人应该特别明示,这样酒店会采取特别保护措施,没有明示的,一旦丢失,按一般物品赔偿。这也提示酒店,可以在寄存牌上写上"如有贵重物品,请声明……"之类的文字。

投诉 由于各种原因,客人对酒店服务或出品不满意而投诉时,酒店要特别慎重。尽量在口头上表达歉意,落实在文字上要特别谨慎。

如果要写在书面上,最好请酒店的法律顾问看过,把把关。有时一时好心或轻率从事,落实在文字上的东西往往会成为日后进攻酒店的炮弹。

酒店行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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