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假传法律法规内容,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1.假传法律有什么罪
假传法律我理解为捏造虚假的法律进行传播,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主要看捏造人的意图,以及捏造情节和造成后果。
如捏造虚假的法律来进行诈骗,可能构成诈骗罪;如进行广泛传播,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罪;如用来恐吓威胁的,则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捏造子虚乌有的法律罪名,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如索贿、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则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虐待、报复陷害等罪名。
以上刑事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会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2.关于传销的法律法规
这个要看具体的行为,禁止传销条例对于传销行为有明确规定。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扩展资料:
《禁止传销条例》是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禁止传销条例》的发行目的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禁止传销条例
3.传销的法律和法规
你好,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而言参加传销的普通人员是不按非法经营罪来处理的,本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
同时,在传销活动中,如果有绑架、非法拘禁、虐待、伤害等行为的,要数最并罚。
如果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来由工商部门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4.假传法律有什么罪
假传法律我理解为捏造虚假的法律进行传播,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主要看捏造人的意图,以及捏造情节和造成后果。
如捏造虚假的法律来进行诈骗,可能构成诈骗罪;如进行广泛传播,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罪;如用来恐吓威胁的,则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捏造子虚乌有的法律罪名,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如索贿、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则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虐待、报复陷害等罪名。
以上刑事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会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5.诬陷的有关法律
你好!
刑法中叫诬陷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民法中叫侵害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如有疑问可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6.规定虚假宣传的法律还有哪些
虚假宣传违反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市场主体不得进行的行为,不只《广告法》进行了规定,还有多部法律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规定。
这些法律有: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2、《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看到,不只《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也从不同的角度规定了不能进行虚假宣传,并且规定了虚假宣传的法律后果,比如罚款。 只不过,这几部法律对罚款的计算基数和数额规定的不一致。
具体根据哪个法律进行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7.丧假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
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根据《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另外,国家规定丧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员工可以享受带薪的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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