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法律法规农田田埂,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7日讯:
1.把树栽到别人家田埂上触犯了国家那条法律法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96.因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权属争议的,应当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对行政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侵权纠纷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103.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103条的“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这与土地相邻使用权纠纷是同理的,种植林木根枝会申延相邻土地,影响正常耕种收获。解决办法依照96条规定。
2.一般农田违建法律法规,一般农田破坏多少亩是刑事犯罪
破坏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属于刑事犯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农村口粮地的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没有农村人口口粮田的规定。你提到的口粮田指的是两田制的一种。
两田制发起于山东平度农村,是将承包地分成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0.4-0.6亩,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按人口及按劳分配。或者以村 委会名义进行招标承包,除了负担农业税,还要缴纳一定的承包费。
这种制度给地方政府较大的土地支配权,损害了不少地区农民的利益。1997年以后,中央政府不允许两田制的存在,地方政府逐渐收敛了 两田制的推广。
两田制在向全国推广过程中,由原来农民自愿实施,变成了强制推进,变成纯粹向农民征收更多承包费。农村干部也借此中饱私囊,偏离了原本的初衷,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4.耕地法律法规
耕地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耕地的条款: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等等,非法批准征用,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耕地,数量较大: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点关系的还有很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并处非法转让,非法占用耕地、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倒卖土地使用权、占用土地。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情节严重的、林地等农用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耕地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耕地的条款,非法转让。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情节特别严重的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