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风险管控 > 正文

江西节水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18 06:00
本文关于江西节水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节约用水的相关政策法规有哪些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利部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一、认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地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制定宣传计划,明确职责分工,以创新的思路、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城市居民自觉参与到节水工作中来,不断提高城市居民节水意识,改善城市水环境建设,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二、举办启动仪式。5月11日,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市和库尔勒市等4个城市举行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其他地、州、市按《通

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宣传活动内容。各地要向广大居民宣传节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节水融入到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推动节水工作不断发展。

三、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创建节水型城市是节水工作的有力推手,各地要建立节水机构,完善节水措施,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保障节水工作取得实效。

2.节约用水的相关政策法规有哪些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水是生命之源,对于我们南方人来说,除了偶尔因为设备检修或者管道安装等情况会造成停水之外,几乎不会发生缺水的情况,所以我们体会不到水对我们的重要性,因此,日常生活中在用水的时候都很随意,水龙头开最大,不用的时候也开着水龙头不管,造成了很多水资源的浪费。

但是水总会有用完的一天,当我们的地球干涸变成沙漠之后,没有了水的我们还能继续存活下去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所以,我们应该未雨绸缪,现在就行动起来节约用水,不仅可以节约水资源,还能给自己节约一点水费。

生活中一些节约用水的方法:

1、洗菜水、洗衣水和洗澡水等可以用桶收集用来冲马桶或是擦洗地板。

2、用洗米水、煮面水来洗碗筷,可节水及减少洗洁精的污染。用养鱼的水浇花,还能促进花木生长。

3、装修或者更换水龙头、花洒的时候可以选购专门的节水龙头和节水花洒,比起简单加装节水阀,其一体化的节水设计能提供更佳的节水效果

4、有些餐具油污很多,可用一张卫生纸先把餐具上的油污擦去,接下来只要用一小滴洗洁精加一点热水洗一遍,最后再用温水或冷水冲洗干净,这样不但节约了用水,也环保。

3.《水法》关于节约用水有哪几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年8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修订通过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 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宏观调配。

全国的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经国务院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地方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应当依据水的供求现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按照水资源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则制定。 第四十五条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他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服从。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应当纳入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九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第五十一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国家逐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具体名录由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中的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名录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五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第五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城乡居民的饮用水条件。 第五十五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

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制定。

4.《水法》关于节约用水有哪几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年8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修订通过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 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宏观调配。

全国的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经国务院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地方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应当依据水的供求现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规划、区域规划,按照水资源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则制定。 第四十五条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他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服从。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应当纳入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用水定额,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九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第五十一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国家逐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具体名录由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中的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名录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五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第五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城乡居民的饮用水条件。 第五十五条 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

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制定。

5.创建节水型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为了使学校节水节电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节水管理岗位职责》、《节约水资源的组织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节水管理岗位职责 一、节水主管领导 1、宣传贯彻《水法》,增强全体师生对水资源短缺的危机感,提高全员节水意识。 2、监督检查学校节水工作和节水措施的实施。

3、落实节水工作的设备、人员、资金等必要的资源。 4、负责对节水工作有贡献人员的奖励。

二、总务处 1、负责学校用水的综合平衡。 2、制定节水规划和节水管理制度。

3、总结节水经验,推广节水新技术,进行节水知识培训。 4、制定并修改学校各部门的内控定额。

三、节水管理员 1、负责制定具体的节水计划和节水措施。 2、做好节水设备台帐。

3、负责水表的实际抄录,做到每月一结算。 4、按学校计划,认真参加水平衡测试,并做好节水分析。

5、监督检查各部门责任区域内用水点和用水设备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反馈相关部门。 四、核算员 1、负责学校节能节水定额考核的分析工作,并于向有关部门提供。

2、做好用水台帐。 3、按月向区节水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月报。

永安中学节水办公会议制度 1、为加强节水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节水领导小组在每年年初下达全年节水管理目标。

3.“节水工作小组”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具体责任人、责任目标,并确立完成期限。 4.节水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节水办公会,对上一季度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对未完成的项目追查原因,跟踪落实;对重大节能、节水存在问题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对合理化建议进行分折并组织落实。同时布置下一季的节能、节水目标任务。

5.年终对本年度的节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节约水资源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对水资源实行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政策,合理利用水资源、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永安中学节水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的组织模式。 一、在节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总务处为主要负责的节水工作机构。

总务处为节水的主管部门。 二、以总务处为首的各部门为节水机构。

三、以各用水点具体责任人员为考核点。 以上三个层次的节水网络组织,由总务处具体制定,报节水领导小组批准,公布后开展工作。

节水管理制度 1、为了维护正常的供水秩序,保障校区生活和基本建设等正常用水。根据泰州市节水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各部门都应积极采取措施,应用节水先进技术降低水资源的消耗,把节水措施纳入学校日常工作之中。 3、节水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并下达各部门耗水、节水考核指标。

各部门应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节水指标。对不完成节水指标的部门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经济处罚。

8、安装用水设备器具时,应选用质量合格的节水型设备和器具,非生产用水水龙头应安装节水型水龙头,卫生设备水箱应安装节水阀门。 9、按市、区节水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一级计量表计配置100%,完好100%;二级计量表计配置100%,完好100%。

10、用水设施、器具因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用水浪费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节水管理考核细则》处罚。 11、对节水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校给予适当的节水奖励。

12、学校对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实行监察,由总务处负责不定期对各用水点实行监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责任大小、按本制度和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水利局节约用水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用水及其相应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利用、突出效率和效益的原则,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的制度,保障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

第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控制取水总量,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水资源节约的有关工作。*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拟定全县的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二)贯彻并指导实施国家的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督促落实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量的分配,计划取用水量和节约用水计划的制度; (四)负责*工业、农业、生活及服务业等节水产品、器具的认证、准入、推广和普及; (五)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计划、统计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全县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腹,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县对乡(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

江西节水法律法规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指南针法律法规汇编电子版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