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最新法律法规唯一房子可以拍卖么,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为什么律师们都说唯一住房不会拍卖,法律哪条写不能拍卖唯一住房了
200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宣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也就是惟一住房不能查封拍卖一说的由来.
但随后一年中出现了大量住豪宅不还债的情况这条规定成为最好的护身符在老赖们狂欢一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2005年11月14日通过12月21日起就施行。
这个新规定总共只有7条基本上是一个惟一住房查封拍卖指南里面规定只要已经依法设立了抵押的住房如果不能还债都可以查封拍卖如果是债务人及其抚养家属居住的房屋惟一住房给个月宽限期如果到了宽限期不交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能拍卖出至那个法规
最高法有一个关于执行被抵押房产的规定,大意是说对于设定了抵押的唯一房产,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被执行人及其抚养、扶养关系人必需的原则,即唯一房产而且是必需的就不能拍卖、变卖,但可以执行。
在其他的法律相关规定下,也遵循这样的原则,即必需的判定以具体案件确定,也就是说现实中可以考虑“以大换小、以好换差~~”等手段进行处理,当然法律明确说了对于低保户的房产,而自己又无力找到新房居住的,不能执行拍卖、变卖,仍可以查封。对于需要执行拍卖变卖的,执行后需要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意思就是让你去找房~最后,记得给分~。
3.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能拍卖出至那个法规
最高法有一个关于执行被抵押房产的规定,大意是说对于设定了抵押的唯一房产,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被执行人及其抚养、扶养关系人必需的原则,即唯一房产而且是必需的就不能拍卖、变卖,但可以执行。
在其他的法律相关规定下,也遵循这样的原则,即必需的判定以具体案件确定,也就是说现实中可以考虑“以大换小、以好换差~~”等手段进行处理,当然法律明确说了对于低保户的房产,而自己又无力找到新房居住的,不能执行拍卖、变卖,仍可以查封。
对于需要执行拍卖变卖的,执行后需要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意思就是让你去找房~
最后,记得给分~
4.最新法律解释唯一住房法院强制执行吗
唯一住房是指中国公民在境内合法拥有用于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况。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得强制执行这一说法,其实是对相关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误读,当然这与人民法院在执行唯一住房时所持的保守谨慎态度也大有关系。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6条确实对不动产的执行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此处“必需的居住房屋”与人们常说的“唯一住房”有很大区别,不可一概而论。在民事执行中,此种“必需”被限定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范围内,一旦超出需求,人民法院就可以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予以执行。为避免误解,《查封规定》第7条明确指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1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可见,对已经设定抵押的“唯一住房”,只要与执行标的产生牵连关系,不论是否“必需”都不享有执行豁免权,被执行人想以“唯一住房”作为尚方宝剑来规避执行行为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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