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违禁品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8日讯:
1.我们国家有没有关于规定违禁品的法律法规
国家关于违禁品的规定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野生动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扩展资料
案例:
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3部门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规定》将指导目录从原有的14项增加到“18+1”项,象牙、虎骨、伪造的公章、假证件等都禁止寄递。
《规定》对2007版禁寄物品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将指导目录从原有的14项增到“18+1(18类物品及其他)”项,载明物品从58种增加到188种,并将《危险化学品目录》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上万种物品均纳入其中。在新增的项目中,非法伪造的物品、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和氧化剂、固体易燃物等都被列入其中。
《规定》首次明确了禁止寄递物品的概念内涵,将禁寄物品划分为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等三个类别,对禁寄物品涵盖范围作出了较为清晰的界定。
《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寄递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寄递企业在其营业场所广泛宣传告知《规定》内容及相关指导目录;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对禁寄物品的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对于寄递用户的安全保障义务,《规定》明确,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寄物品的规定,不得交寄禁寄物品,不得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不得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
《规定》中提到,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规发布:快递邮件内夹带违禁品可追刑责
2.违禁品法律的规定有哪些,法律规定的违禁品处罚有哪些
我国对违禁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每个单位团体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一、违禁品包括危险品和其他违禁品。违禁品是相对而言的,不同行业、不同法律有不同规定,比如违禁品包括:
1、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挥发性的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酒精、煤油、桐油、生漆、火柴、农药等所有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产品;如交寄的化工产品未列入“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必须提供地市以上一级化工产品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2、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货币等。
3、容易腐烂的物品、各种活的动物(如鲜鱼、鲜肉等)。
4、淫秽物品等。
二、国家关于违禁品的规定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野生动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3.违禁品的法规
保护动植物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2、《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章 野生动物猎捕管理,第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第五章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第二十七条:禁止在集贸市场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4.违禁品的相关法规有哪些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2、《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章野生动物猎捕管理,第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第五章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第二十七条:禁止在集贸市场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5.法律规定的禁运物品有哪些
一、为什么要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危险物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
体中毒、灼伤、死亡等事故的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品,它们的运输、包装都有特殊要求,如果将这些具有易燃
、易爆性质的物品随身携带或夹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很容易被打碎或因磨擦、撞击引起燃烧、爆炸,造成车
毁人亡事故。因此,国家明令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二、《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具体有哪些?
“禁止携带的物品”,是指国家规定禁止旅客携带的危险物品以外,不宜携带乘车的物品。《汽车旅客运
输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有:
1、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有可能损坏、污染车辆和有碍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
3、动物(在保证安全、卫生的条件下,每位旅客可携带少数的雏禽或小型成禽成畜乘车,但须装入容器,其体
积或重量超过免费规定的应办理托运手续);
4、有刺激性异味的物品;
5、尸体、尸骨;
6、法律和政府规定的禁运物品。
三、禁止旅客进站乘车的危险品种类
禁止携带危险品乘车,似乎人人都知道,可危险品具体都有些什么?你身边有没有危险品?什么能带,什
么不能带呢?
危险品共有10大类:
1、爆炸品类:如雷管、炸药、烟火制品(礼花、鞭炮等)、导火索、发令纸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如气体打火机、微型煤气炉用贮气罐、气体杀虫剂等;
3、易燃液体类:如汽油、酒精、强力胶、去光剂、油漆等;
4、易燃固体类:如红磷、硫磺、火补胶;
5、自燃物品类:如黄磷、油布;
6、遇湿易燃类物品:如金属钠、镁铝粉;
7、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类:如过氧化氢(双氧水)、硝酸铵、氯酸钾;
8、毒害品类:如各种灭鼠药、氢化物等;
9、放射性物品类:如夜光粉、发光剂、放射性同位素;
10、腐蚀品类:如硝酸、硫酸、盐酸、苛性钠等;
另外,日常用品如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冷烫精、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也属于易燃
易爆危险品。
各类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等也属于禁运物品之列。军人、武警、公安人员
、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除外。
别看这里有些东西在平常生活中和危险联系不上,但一旦把它带上车,给大家带来的隐患可不小,所以公
安民警提醒您:以上物品一定不能携带乘坐各种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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