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学生常用法律法规行政法律分册,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9日讯:
1.司法考试教材
一、考试教材: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法律出版社出版,估价280元推荐这一套《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其实选它有着很重要的原因:关于考试教材方面,各种资料显示: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简称:“三大本”是最具有权威性的,这是因为这一套教材是司法部组织出卷老师编写的,所以我们应当以此教材为核心!特别是其中关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这些老师给出的意见,因为往往这些出卷人就是喜欢考这些有争议的问题,所以有必要对这些有争议问题进行了一番总结。
这“三大本”虽说是权威教材,但是我相信很多人都没有将它看完,这是因为这三本书知识点多、复杂、枯燥无味,这让很多人产生抗拒的心理!二、辅导书籍: 《万国专题讲座系列》,人民法院出版社,估价380元上述“考试教材”中的“三大本”是作为教材,但是它的缺点在于没有重难点之分,所以整本书看起来平淡无味,你也很难看得出来,考试的重点的在哪里?即使你有总结的能力,但是你是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总结它的。所以下面介绍这一套书,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首先、帮你抓出重点,方便你在短时间内分清主次。
其次、它可以帮你分析一些难点、热点话题。这里首先推荐:《万国专题讲座系列》6本,人民法院出版社,这一套是多年以来受众多考生喜爱的。
分析一下,其中有一定的原因。但是这一套书也有一定的缺点,在3、4月这一套书已经出版了,而当时的编写是以07年大纲为准,所以当08年大纲及“三大本”出版以后,发现了它很多地方出现问题,跟不上大纲变化!毕竟08年的大纲对07年进行了很大的修改。
其实这也是很多出版商出于争夺市场的战略。其次,也有很多人推荐三校的那一套,但是鉴于本人没有用过,所以在此无法对其进行评论!不过上次在广州购书中心有见到一套个人觉得很不错的,但是当时已经买了万国的,所以也不敢再买了,毕竟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二、法条:(一)最新法律法规汇编(也就是将大纲所要求的法条全部都包含在内的那一类型的法条)讲到法条,这里首先应该明确一下:法条内容都是千篇一律的,关键是你个人喜欢书的编排风格是什么?由于法条在整个考试中处于很重要的地位(比如很多题目都是直接考察法条也就是说只要你熟悉法条你就可以轻松得分)而本身看法条的过程是一个极其枯燥的过程,而且不只一次还要反复多次背法条。
所以在此我也无法推荐一本确切的法条书本,市面上有很多不同出版社的书,而每个书版社出书的风格又大不相同。大家自己要去书店找找对比一下,只要自己看起来比较舒服的就行了!我个人就比较喜欢一大本厚厚的,将全部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编排在一起,一来以便集中查找,二来我比较喜欢厚厚的书,特别是当你拿起它的时候你会感觉到很满足、自豪,原来自己也可以看这么厚的书!貌似自己是哈佛的学生一样天天都拿这么厚的书,吓都吓死人啦!最后,我看中了由九州出版社出版的那一本!也有些人喜欢分册的编排,看起来没有很大的压力。
(二)重点法条——它的主要任务在于帮你抓住重点。这里有很多人推荐李建伟的《重点法条解读》 ,我认为这本书也是不错的。
也是历年以来考生所喜欢的。但是我个人认为,在以前这本书确实不错,但是随着司法考试的题型的改革,很多以前所谓重点法条,在每次考完试之后就会发现不是重点了,而那些不起眼的法条,却频繁地考察到了!考察面越来越广!这样的话,就慢慢地失去这本书原本出版的意义。
因此,对于这本书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它,可以作为抓重点的指导,但不能将它看成“救命草”以为读完这本就可以像前几届一样,短期背下它拿上高分。三、习题类:推荐《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共8册)俗称“白皮书”讲到习题,我自己没有在复习当中没有重视它,等到复习了中期的时候,才买“白皮书”回来做。
由于当时时发现虽然复习了二个月,但基础知识不扎实,于是乎就买了回来,但是我发现已经比较晚了!又怕打乱整个计划,到最后也没有做完它。在此,要明确一下:关于这一套习题,它的主要任务在于帮你打基础,所以应该将它放在复习前期即看完一次书之后来做的!如果当时我有意识到这一点,也许会高出很多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这一套习题是与“三大本”相配套的,根据大纲来写的,我认为确实很不错,都是一些基本的知识点!学法网司考题库与“白皮书”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白皮书是纸质版本的,需要用钱购买,而学法网司考题库则是在线的、免费的。
四、真题类:注意: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我发现任何一种考试都有这么一条规律:只要你认真研究好真题,那么你通过考试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当然,对于司法考试也不例外。可以说:历年真题是极其重要的!这里推荐的是由张能宝出版的《***年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讲解》 。
它的优点在于对于每一道题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解析,并且对于一些问题进行了总结以便节省不少时间。对于它的解析,及总结的内容应该多看几次。
关于这一套真题,我个人认为,至少得研究三次以上,需要提醒的是不要以为自己把它过完三次就。
2.参考文献中法律文献格式怎么写
参考文献的编写顺序数字连续编号,依次书写作者、文献名、杂志或书名、卷号或期刊号、出版时间。
国家标准GB 7713-87中有关论文格式、参考文献格式: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序号] 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 起止页码。
[序号] 专著作者.书名[M].版次(第一版可略).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序号] 论文集作者.题名〔C〕.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序号] 学位论文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序号] 专利所有者.专利文献题名〔P〕.国别:专利号.发布日期。
一般来说,引用法律条文的,不列入参考文献,但如果需要解释的,可以在脚注中标注。扩展资料:参考文献写法的误区1、文献引用不符合要求具体表现有:(1)所列文献范围过宽,凡所参阅过的均列出其中,如教材、内部刊物、获奖过但并未公开发表的成果报告等。
(2)所列文献过多,如有些医生认为文献越多越好,将参阅过的文章书籍后的参考文献也悉数收录,有些文献作者并没有亲自阅读,只是认为跟自己的文章搭点边,也凑数其后。(3)所列文献过少,有些医生怕自己文章引述别人东西太多,被人认为抄袭,故意将一些重要参考文献略去(4)对文献的理解偏面,以为只有引用文献原文才需要列出。
(5)大而不当,将整期刊物甚至连续几期杂志或整张报纸作为参考文献。2、文献著录不符合规范具体表现有:(1)漏写项目,如有的文献只有著者和篇名,有的书籍漏掉出版社,有的期刊漏掉年份期号等;(2)项目过杂,如有的丛书文献总主编、分册主编甚至副主编以及丛书名称,分册名称、主副标题等多余赘述;(3)次序杂乱,如有的文献条目先写篇名,有的先写著者,有的先写期刊名等不统一,不按要求;(4)数字、标点符号不规范,如一会儿是中文数字,一会儿是阿拉伯数字,一会儿是用黑点,一会儿用书名号;(5)不按标注排列,参考文献在文内有标注的一般要按顺序排列,不能杂乱无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参考文献标准格式。
3.司法考试教材
一、考试教材: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法律出版社出版,估价280元推荐这一套《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其实选它有着很重要的原因:关于考试教材方面,各种资料显示: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简称:“三大本”是最具有权威性的,这是因为这一套教材是司法部组织出卷老师编写的,所以我们应当以此教材为核心!特别是其中关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这些老师给出的意见,因为往往这些出卷人就是喜欢考这些有争议的问题,所以有必要对这些有争议问题进行了一番总结。
这“三大本”虽说是权威教材,但是我相信很多人都没有将它看完,这是因为这三本书知识点多、复杂、枯燥无味,这让很多人产生抗拒的心理!二、辅导书籍: 《万国专题讲座系列》,人民法院出版社,估价380元上述“考试教材”中的“三大本”是作为教材,但是它的缺点在于没有重难点之分,所以整本书看起来平淡无味,你也很难看得出来,考试的重点的在哪里?即使你有总结的能力,但是你是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总结它的。所以下面介绍这一套书,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首先、帮你抓出重点,方便你在短时间内分清主次。
其次、它可以帮你分析一些难点、热点话题。这里首先推荐:《万国专题讲座系列》6本,人民法院出版社,这一套是多年以来受众多考生喜爱的。
分析一下,其中有一定的原因。但是这一套书也有一定的缺点,在3、4月这一套书已经出版了,而当时的编写是以07年大纲为准,所以当08年大纲及“三大本”出版以后,发现了它很多地方出现问题,跟不上大纲变化!毕竟08年的大纲对07年进行了很大的修改。
其实这也是很多出版商出于争夺市场的战略。其次,也有很多人推荐三校的那一套,但是鉴于本人没有用过,所以在此无法对其进行评论!不过上次在广州购书中心有见到一套个人觉得很不错的,但是当时已经买了万国的,所以也不敢再买了,毕竟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二、法条:(一)最新法律法规汇编(也就是将大纲所要求的法条全部都包含在内的那一类型的法条)讲到法条,这里首先应该明确一下:法条内容都是千篇一律的,关键是你个人喜欢书的编排风格是什么?由于法条在整个考试中处于很重要的地位(比如很多题目都是直接考察法条也就是说只要你熟悉法条你就可以轻松得分)而本身看法条的过程是一个极其枯燥的过程,而且不只一次还要反复多次背法条。
所以在此我也无法推荐一本确切的法条书本,市面上有很多不同出版社的书,而每个书版社出书的风格又大不相同。大家自己要去书店找找对比一下,只要自己看起来比较舒服的就行了!我个人就比较喜欢一大本厚厚的,将全部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编排在一起,一来以便集中查找,二来我比较喜欢厚厚的书,特别是当你拿起它的时候你会感觉到很满足、自豪,原来自己也可以看这么厚的书!貌似自己是哈佛的学生一样天天都拿这么厚的书,吓都吓死人啦!最后,我看中了由九州出版社出版的那一本!也有些人喜欢分册的编排,看起来没有很大的压力。
(二)重点法条——它的主要任务在于帮你抓住重点。这里有很多人推荐李建伟的《重点法条解读》 ,我认为这本书也是不错的。
也是历年以来考生所喜欢的。但是我个人认为,在以前这本书确实不错,但是随着司法考试的题型的改革,很多以前所谓重点法条,在每次考完试之后就会发现不是重点了,而那些不起眼的法条,却频繁地考察到了!考察面越来越广!这样的话,就慢慢地失去这本书原本出版的意义。
因此,对于这本书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它,可以作为抓重点的指导,但不能将它看成“救命草”以为读完这本就可以像前几届一样,短期背下它拿上高分。三、习题类:推荐《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共8册)俗称“白皮书”讲到习题,我自己没有在复习当中没有重视它,等到复习了中期的时候,才买“白皮书”回来做。
由于当时时发现虽然复习了二个月,但基础知识不扎实,于是乎就买了回来,但是我发现已经比较晚了!又怕打乱整个计划,到最后也没有做完它。在此,要明确一下:关于这一套习题,它的主要任务在于帮你打基础,所以应该将它放在复习前期即看完一次书之后来做的!如果当时我有意识到这一点,也许会高出很多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这一套习题是与“三大本”相配套的,根据大纲来写的,我认为确实很不错,都是一些基本的知识点!学法网司考题库与“白皮书”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白皮书是纸质版本的,需要用钱购买,而学法网司考题库则是在线的、免费的。
四、真题类:注意: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我发现任何一种考试都有这么一条规律:只要你认真研究好真题,那么你通过考试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当然,对于司法考试也不例外。可以说:历年真题是极其重要的!这里推荐的是由张能宝出版的《***年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讲解》 。
它的优点在于对于每一道题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解析,并且对于一些问题进行了总结以便节省不少时间。对于它的解析,及总结的内容应该多看几次。
关于这一套真题,我个人认为,至少得研究三次以上,需要提醒的是不要以为自己把它过完三次就。
4.我是中专文凭,工作多年,请问如何考取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一,参加司法考试的条件(1)2007-01-27 13:04报名条件 1。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全部科目)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学生证明报名参加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
2。对于教育和学历文凭的认可、管理和解释,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变通和解释。
各地在报名工作中,对报名的学历条件进行审查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掌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可以报名参加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 ——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学历证书;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 ——经教育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校颁发的(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符合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对于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当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程度暂不做要求。 3。
持国外学历的人员报名参加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要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科以上学历认证证明。 4。
根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条件地方的意见》,属于放宽报名条件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其中法律专业的范围,比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按法学门类专业中的法学类专业(二级类专业)目录掌握。 即在1998年以前入学的,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商法、刑事司法六种专业;1998年专业目录调整以后入学的,其专业范围仅限为法学专业。
5。各地在对报名人员和学历证书进行审查时,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有疑义,不能判别证书真伪的,可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暂不受理台湾居民和港澳居民的报名申请。
7。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仅持护照不能报名参加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
持护照人员报名时还需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 8。
国家司法考试对报名人员的身体状况、健康状况未做要求。 报名方式 1。
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异地工作、学习(进修),并符合异地报名条件的,可以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但报名时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
户籍在非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在放宽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3。
根据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驻偏远地区部队的考生,在地方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批准,也可在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试。 4。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地点,一般应在报名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对于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或学习(进修)等原因造成的报名人员户籍暂未确定的特殊情况和具体问题,各地在报名工作中,应本着方便考生报名、考试的原则,在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前提下予以处理和解决。
二,参加司法考试的条件及参考用书 解决时间:2007-4-9 15:57 报名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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