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标准与法律法规的边界,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19日讯:
1.道德和法律有界限吗
道德和法律之间是没有明确的界限的。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互相支持、互相转化、相辅相成。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
3、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4、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5、法律与道德的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但是法律不同于道德,我们应当谨守法律的范畴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于道德,在任何一个时期人们对它都会有不同的理解,为道德惩罚保留一定的空间会有更清醒的认识。
6、道德是对完人的要求,而法律只是对一般人的要求。所以法律与道德是不同的,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的实质在于模糊两者的界限。
扩展资料: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规范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规范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法律要站在道德一边
2.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是如何区别和分类的
政策:政策是大的原则性的,具有纲领性的特点,通常不具体,只是同宏观上确定一个一定时期内的奋斗努力方向,有权威性,但是法律效力较低。
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
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等。
标准:包含可以用来为某一范围内的活动及其结果制定规则、导则或特性定义的技术规范或者其他精确准则。
根据《立法法》第78、79、80、82条。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如下:
1、宪法的效力高于法律、法规和规章。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6、部门规章的效力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两者发生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立法法》第86条)。
7、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没有高下之分。
3.立法权力边界指什么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就是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立法权限划分是立法体制的核心内容。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制定,要严格依照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权限依法立法,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目前,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立法实际上成了一种利益博弈,不是久拖不决,就是制定的法律法规不大管用,有的甚至为了一己权力和利益随意立法立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解决的时候了。为此,《决定》提出,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立法法,顾名思义,是规范立法的法。中国现行立法法对规范立法活动,推动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期以来,许多应当由立法机关起草的法律法规,因为考虑专业性的问题实际都是由行政部门起草,立法机关只是在审议阶段做个别修改、微调,这难免会在法律法规中体现其部门利益。同时,在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下,下位法违背上位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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