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风险管控 > 正文

企业管理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0 22:30
本文关于企业管理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0日讯:

1.企业规章制度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XXXX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XX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服装辅料、家纺制品、纺织原料(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额。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 XXX 130602640913***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 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向股东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

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 向股东提出提案; (5)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

第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

2.新企业需要哪些规章制度

订规章制度应紧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并严格依法进行,应做到“合法、合理、全面、具体”,由于企业情况各异,在此只对制订规章制度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从反面建议如下: 1.规章制度的内容违法。

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由于不了解或漠视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而致使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某些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企业依这些内容管理员工而发生争议,企业的行为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因此,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

2.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都只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总经理甚至是某个部门制定后即实施。

但法律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规章制度未经公示。

许多企业的有些规章制度根本不为员工所知,这就使员工无所遵从,因此法律规定企业规章制度必须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否则不对员工产生效力。 4.规章制度未及时修改、补充。

许多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好以后便完事大吉,但实际情况是现行法律不断推陈出新,制订当时属合法的内容可能现在已不合法。因此企业应当自行或委托有关专家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修改、补充相关内容。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规章制度,同一企业有不同内容的规章制度,但是究竟什么是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指由企业有权部门制定的以书面形式表达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非针对个别事务的处理的规范总称。首先规章制度必须出自企业有权部门,或经其审查批准,其次、规章制度必须按照企业内部规定的程序制作,如果法律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又规定了特定的程序,必须遵循该程序,再次、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第四、规章制度是规范,是有关权利义务的设定,非针对个别人个别事件。

如企业就召开某次会议的特别决定就不是规章制度,但企业就会议制度做出规定,就是企业的规章制度组成部分。 劳动规章制度是规章制度中的一类,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无论从用人单位的运作、发展和强大来看,还是从履行企业法定义务的角度看,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都有必要性。要想富先修路,企业要做大、做强就得先立制建章。

路修得越好车跑得越快,成功的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秘诀:建立适合本企业的优良的规章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功能 企业规章制度有以下功能: (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规章制度与职工权益 制定规章制度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可见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规范化,从而排除用人单位任意发号施令,乱施处罚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

然而不合理的违法的规章制度会大面积的侵犯职工权益,当然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企业。 合理的规章制度有助于职工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同时遵守规章制度比完全听从随意性的长官意志更容易接受。

好的规章制度通过赋予特定的职位特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可能对自己和单位产生的结果,激励职工的工作热情。 对法律明确规定需有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该类规章制度时必须通过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这是职工通过民主程序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形式。

规章制度分类 企业规章制度涉及面很广,包括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办公总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勤务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代理连锁业务管理制度,广告策划制度,CI管理制度,进出口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方面。我们的兴趣是从合法性的角度和规章制度制作技术层面的视角来对待规章制度。

3.涉及企业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主要有:

1、公司基本法律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行为的最基本的法律,公司的设立、股东资格、公司章程、股东责任、股东权利、公司高管、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项,都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进行,是中、小企业贯穿始终的一部法律。

2、公司成立运营期间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是公司设立、年检、注销必须遵循的法规。

《合同法》

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盈利,而盈利就离不开交易。《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所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涵盖的内容广泛,不仅商品交易需要订立合同,涉及到公司的股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物权变动等事项也均需有合同保障,均受《合同法》的调整。

3、物权法律

公司经营所得,涉及到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以及交易有些动产,是需要登记才能取得物权的,这部分物权的取得是要受《物权法》调整的。

同时,《土管法》、《房地产管理法》也是涉及土地、房产物权方面应当遵循的规范。

另外,物权具有担保功能,在涉及物权担保时,《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是必须遵守的。

4、金融类法律

公司成立之后,运营期间,要支付结算、要贷款融资,这个时候,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贷款通则》、《票据法》、《证券法》等。

公司为了分散风险以及交通工具类因国家强制规定,而必须或选择的保险,就又涉及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5、知识产权类的法律

公司要有自己的商誉、同时还会给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注册商标、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这些涉及到《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

6、《婚姻法》、《继承法》

公司在运转的过程中,可能出现股东因为婚姻、继承事项的出现,而出现股东或股份的变动,这方面上述两部法律均有调整。

7、税收类的法律

公司作为最重要的纳税义务人,在缴纳税款的时候要遵循《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8、劳动类法律

公司经营离不开人,而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就要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9、《会计法 》

公司运转,各种经济指标都要用数字来体现,而体现的数字都要受《会计法》的规定,不能违背该法及配套法规的相关规定。

10、《担保法》

公司经营的时候,不仅涉及到为人担保,也可能涉及到找人担保,这方面就要受到《担保法》的调整。

11、公司破产终止时

公司的终止,就是公司作为法人人格的消灭,无论是股东自行决定解散还是申请法院解散,都要成立清算组,这时的操作《公司法》有规定;而到了资不抵债的时候,申请破产就要受《破产法》的调整了。

4.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条件包括哪些

规章制度是现代企业文化、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的集中反映,同时,它又是企业的法律,只对企业内有效力,对外不具法律效力。

然而,它的有无、健全与否、合法与否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发展。随着政府对劳动者保护力度加大和对企业管理的加强,企业要特别重视规章制度风险的防范。

企业规章制度的风险有以下几种形态:第一,没有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风险。以往有不少企业,由于人员少、业务相对简单,或者没有现代管理理念,所以没有什么规章制度,或者有一些零星的规定,没有形成健全的规章制度。

现在不行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这样,制定规章制度就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权利,更是法定义务。

并且这个规章制度要具备劳动法所规定的基本内容,否则,企业将面临行政处罚,在发生劳动纠纷时还会处于被动地位。第二,规章制度无效或部份无效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就是说,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能象以前通常由企业(实际就是企业领导层)说了算,并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规章制度要公示,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制定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内容有违法之处,可能导致全部或部份规章制度无效。

无效的规章制度会产生以下问题:1.产生不必要却可能很大的成本支出,如给员工双倍工资、赔偿、补偿。2.给员工解除合同带来方便,造成人才流失。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承担行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没有或不合法的企业规章制度的行政责任作了规定。4.在劳动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通过***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且不与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相冲突,才可以在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否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将不予适用。

第三,不执行规章制度的风险。有些企业执行力不够,在企业经营中往往将制度束之高阁,企业领导者的意志就是真正可行的制度,这不但有害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企业往往处于非常不利地位。

针对上述风险,企业应当积极应对。一、充分重视和利用工会组织。

法律既然赋予了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规章制度的平等协商确定权等职权,那么,企业领导者就应当具有智慧的眼光,重视和利用工会在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中的作用,力求达到双赢。二、注意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尽可能通过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并公示,以避免规章制度无效。从管理学的角度,通过职工充分讨论的制度必然更有利于执行。

因此,企业主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必惧怕员工参与,关键在引导。三、尽量不要违法。

尤其是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四、注意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规定,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规章制度,所以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注意其内容不要与劳动合同相冲突,否则该规章制度无效。

五、注意对劳动合同签订前管理制度的制定,主要是招录制度的设计。这种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几个好处:1.排除了劳动合同对企业的约束与限制,企业有更多的自主权,当然,前提是不能违法。

2.降低两种法律风险,一是因求职者与其他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与原单位有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而产生的纠纷,二是在发生劳动纠纷时有据可查。六、注意文件档案制度的建立。

虽然文件档案制度不是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定内容,但它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作用很大,因为企业内部管理的文件会随着企业的发展日渐增多,对企业文件档案的规范保管会关系到法律纠纷证据的保全。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5.一个新公司需要哪些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

新建的企业要根据本企业规模、性质和实际情况来编制规章制度,但首先要策划适合本企业的管理体系,设计企业管理体系要确认组织结构、部门设置,岗位设置、工作流程(应当涵盖多个分项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当然每个过程要有详细的相关说明和接口要求,最后逐一编写部门管理制度(应当按本部门职能分解对照分项管理体系)。

企业管理体系,是由多个分项管理体系组成,重点应对质量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薪酬管理体系、物资管理体系等,进行详细地描述,所以在设计和确认企业管理体系时,要充分考虑这些分项管理体系。这样制定出来的企业规章制度就比较全面,而且效果好。

6.私企的规章制度怎么健全

1、公司总经理职责2、公司副总经理工作职责3、公司办公室职责4、公司人事部工作职责5、公司财务部职责6、公司总务部职责管7、公司营销部职责8、公司采购部职责9、公司生产管理部职责10、公司技术工程部职责11、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12公司产品开发部职责13、公司储运部工作职责14、公司工程维修部职责15、总经理助理工作职责16、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责17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职责18、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19、公关部经理岗位职责20、发展部经理职责21采购部经理岗位职责22、会计主管岗位职责23、工程师岗位职责24、收银出纳员岗位职责 公司规章制度在处理企业和员工的纠纷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仅凭“感觉”来处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不行的,而现实中往往又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所以企业不仅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而且要结合企业的自身实际制定具体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并依法向员工公示。

保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原创:企业规章制度何时会失效?(秋日传奇) 一、企业领导带头破坏或者不遵守规章,常见于家族企业或者私企。

二、规章不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仅是领导个人权力欲和虚荣心满足的工具。三、规章变动,出于领导个人喜好,规章建立的目的之一是避免用人单位任意行事,反之则失效。

四、规章与国家相关法律抵触,员工懂法。为什么要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展,为了取得更高的工作业绩,公司会逐渐增加工作环节,不断细化工作岗位,不断扩编工作人员。

但人员的增加和企业的业绩并不是正比例1:1 的增长,对于工作人员来说 1+1=2 的计算方法已经失效,有可能小于2,也可能大于2。究其原因,是因为存在协调配合问题。

合作好了,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合作不好,三个和尚没水吃。 管理的作用也就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和领导的方法,加强协调合作,使产出远远高于投入,达到1+1远远大于2的结果。

然而,管理本身是很抽象的概念,就像电流,我们看不见也摸不着,这就需要一种载体如同电线,这个载体就是规章制度;用它来传递和实现管理的理念、目标和方法。 企业规章制度:1.是为了满足企业经营目标和管理需要 2.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3.针对对象包括工作、活动和人员行为 4.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原则: 1.目标明确: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一定要明确,能够真正服务于企业发展,而不是成为包袱。 2.统筹兼顾:规章制度是一把双刃剑,不可能十全十美,有利有弊,必须针对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员工的实际素质,权衡利弊,切忌四面反对、八方抵制。

3.民主集中:要争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多角度、全方位的纳百家之长,然后集中汇总,根据目标确定内容。一方面考虑全面,另一方面减少规章制度执行的阻力。

4.操作简单:制度格式要简练,表现形式要通俗易懂,操作过程要简单直接。 规章制度的健全与严格执行对企业、对员工有何意义?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管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组织劳动所必须的一项制度,它对于提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保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l、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是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权是法律赋予企业的用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是公民的一项义务。《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

制定和实施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在其自主权限内用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行使用工自主权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规章制度也称为“企业内部法”,是相关法律、法规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延伸。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企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职工与企业因执行规章制度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2、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有利于保证生产和经营的安全有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主要是规范内部的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各项活动规范化,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因此,为了保证企业生产或经营的正常秩序,企业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采取某些处理措施,从而保证企业有序生产或经营。 3、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有很多内容都涉及到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有关劳动过程中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待遇,员工福利,休息日,年休假,女工产假等内容。因此,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的任意行事。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有了共同的行为规范,对于职工的劳动有了统一的衡量标准,如工资与劳动报酬的确定、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保障措施、员工培训、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职工上岗标准、职工奖惩规定等,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对职工的不公平。

7.小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由企业有权部门制定的以书面形式表达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对其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各种规则、规程、标准和办法的总称,是企业所有员工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任何一个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之上的规范化企业,都应当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来体现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并以此从制度上保证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和有效培育企业自身文化。 从不同类型的企业角度看,其规章制度所反映的内容是不同的,规模较大的公司将其视为企业文化的集大成者,既包含企业发展方向及宗旨,又包含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的行为准则,通常既有激励内容也有管理内容,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往往只是将其视为员工劳动纪律的内部强制性规定,绝大部分是以员工手册形式出现。

一般来说,股份制公司(包含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有独资公司)应该是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之上的法人治理结构,它的组织与行为首先要受《公司法》的规范,其次在经营层面上要受到《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约束与规范,因此,凡公司必须制定《公司章程》,这是所有股份制公司的母法,其作用及意义相当于国家层面上的宪法,它的制订既有公司成立形式要件上的必要(比如工商注册登记),也有实质内容上的必要(如规范公司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但是它无法涵括(也不宜过多涵括)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此时就需要在它的指导下另行制定一些企业内部的其他“子法”,对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比如针对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要制定《公司高级人员管理规章》,对实际经营者的总经理、中层人员及所有员工要制定《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在一个管理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内,企业管理制度在公司所有员工面前都应是一视同仁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应当有例外的人或事,一个外聘而没有股份的总经理与一个从事门卫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公司管理制度方面是不应该有区别的。

假设在公司上述几种层次面上的管理规范都得以认真落实,那么无论公司内部经营策略如何变动、各类人员如何调整,都是处于一个健康有序的动态管理模式下进行的,作为企业权力层的股东可以不必事无巨细事必躬亲,同时也可以防范个别股东过多干涉与插手具体经营性事务。 同样在一个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内,当《公司章程》及《公司高级人员管理规章》(类似具体化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规则)落实之后,就要立即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不少企业管理人员对如何制定企业管理制度的认识比较模糊,既有人认为它应该是个大杂烩,应将经营管理所有内容全部罗列进去,也有人认为它只是管理中下层员工的劳动纪律手册,只规定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显然这两种认识都是片面和有害的,不利于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事实上,对于一个规模较小的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内部规章制度》仅仅作为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甚至作为单纯劳动纪律约定就足够了,但是必须要注意与新的《劳动合同法》相衔接,《内部规章制度》没有的内容,就要在《劳动合同》中予以体现,做到有的放矢提前防范;而对于一个规范的股份制公司,由于其经营管理内容极为庞杂,其内部的各种规定、规程、通知和岗位制度层出不穷且不断调整变化,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制定一个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呢? 笔者曾分别在国企和民企从事近十余年的行政管理和法务管理事务,参与起草、制定了大量的企业外内对外的各种规范性文本,根据所积累的经验来看,企业管理者在制定企业管理规范时首要要有一个全局的观念意识,既要结合企业宗旨树立管理规范的意识,又要有经营规范的意识,其次应当懂得一定的立法技术,参照国家制定各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程序规则来制定企业内部的相关规程。

企业管理法律法规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中俄能源企业直接投资现状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