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押运员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1日讯:
1.关于押运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押运员负责武装运送现金及重要凭证等至银行或其他大型商场的安全保卫人员。并且优浩律师事务所提示在国内,一般都由专业的保安公司负责全程武装押运。经过专门训练而产生的专业人员(一般需要受过部队训练的),能熟练控制枪支、弹药。有良好的社会背景,无犯罪记录与前科,心态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一、押运员主要职责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职业务,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树立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思想;
2、严格执行《押运制度》,在执行押运任务前及押运任务中,押运员不准饮洒、不准携带违禁物品,不得搭运与押运无关的其它任何物品,不准搭乘无关人员,押运途中不准睡觉,不准在有押运品的车内吸烟;
3、严守秘密,押运时间、地点、路线、装备、数量等情况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在电话及公共场合议论有关押运事宜;
4、执行押运任务时要集中精力,密切注视前方和左右情况,发现问题果断处理,遇到阻车或交通事故要协助驾驶员警慎通过;
5、执行押运任务时,严格执行枪支交接手续,按照《枪支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配带和使用武器,做到枪不离身;
6、押运途中,运钞车因故停驶,押运员不得离开押运物品,遇有紧急情况,要沉着冷静,临危不惧,按“押运紧急预案”分工处理,并及时报告联络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7、押运员和出纳、司机等人员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押运任务。
二、押运员特有权利:
在执行押运守护任务时依法佩戴枪支,遇劫或其他紧急事件时,应先对嫌疑人予以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后鸣枪示警,示警仍无效时,可依法使用武器,但应尽量射击其非致命部位,犯罪嫌疑人停止其犯罪行为或丧失行为能力后,应停止射击。 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在金融网点门口,武装押运人员有权设置临时隔离区域,禁止任何人员靠近或通过,行人应主动配合押运人员,绕行或暂等押运人员撤离隔离区后再行通过。押钞员有三种:
1、解款员:佩戴钢盔,着防弹背心,不佩戴枪支,负责头寸的交接。
2、押钞员:佩戴钢盔,着防弹背心,97-1式18mm警用防暴枪,五发子弹。(每车设一名持枪押运员为车长,负责车组的指挥调度)。
3、押钞车司机:佩戴钢盔,着防弹背心,佩五四手枪一把,部分地区不配备。
2.押运员在工作中应遵守什么法律法规
押运员负责武装运送现金及重要凭证等至银行或其他大型商场的安全保卫人员。
并且优浩律师事务所提示在国内,一般都由专业的保安公司负责全程武装押运。经过专门训练而产生的专业人员(一般需要受过部队训练的),能熟练控制枪支、弹药。
有良好的社会背景,无犯罪记录与前科,心态保持在良好的状态。一、押运员主要职责如下:1、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职业务,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树立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思想;2、严格执行《押运制度》,在执行押运任务前及押运任务中,押运员不准饮洒、不准携带违禁物品,不得搭运与押运无关的其它任何物品,不准搭乘无关人员,押运途中不准睡觉,不准在有押运品的车内吸烟;3、严守秘密,押运时间、地点、路线、装备、数量等情况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在电话及公共场合议论有关押运事宜;4、执行押运任务时要集中精力,密切注视前方和左右情况,发现问题果断处理,遇到阻车或交通事故要协助驾驶员警慎通过;5、执行押运任务时,严格执行枪支交接手续,按照《枪支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配带和使用武器,做到枪不离身;6、押运途中,运钞车因故停驶,押运员不得离开押运物品,遇有紧急情况,要沉着冷静,临危不惧,按“押运紧急预案”分工处理,并及时报告联络确保国家财产安全;7、押运员和出纳、司机等人员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押运任务。
二、押运员特有权利:在执行押运守护任务时依法佩戴枪支,遇劫或其他紧急事件时,应先对嫌疑人予以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后鸣枪示警,示警仍无效时,可依法使用武器,但应尽量射击其非致命部位,犯罪嫌疑人停止其犯罪行为或丧失行为能力后,应停止射击。 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在金融网点门口,武装押运人员有权设置临时隔离区域,禁止任何人员靠近或通过,行人应主动配合押运人员,绕行或暂等押运人员撤离隔离区后再行通过。
押钞员有三种:1、解款员:佩戴钢盔,着防弹背心,不佩戴枪支,负责头寸的交接。2、押钞员:佩戴钢盔,着防弹背心,97-1式18mm警用防暴枪,五发子弹。
(每车设一名持枪押运员为车长,负责车组的指挥调度)。3、押钞车司机:佩戴钢盔,着防弹背心,佩五四手枪一把,部分地区不配备。
3.现代法律法规对押运职责规定的主要内容
押运员负责武装运送现金及重要凭证等至银行或其他大型商场的安全保卫人员。
在国内,一般都由专业的保安公司负责全程武装押运。经过专门训练而产生的专业人员(一般需要受过部队训练的),能熟练控制枪支、弹药。
有良好的社会背景,无犯罪记录与前科,心态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一、押运员主要职责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职业务,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树立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思想; 2、严格执行《押运制度》,在执行押运任务前及押运任务中,押运员不准饮洒、不准携带违禁物品,不得搭运与押运无关的其它任何物品,不准搭乘无关人员,押运途中不准睡觉,不准在有押运品的车内吸烟; 3、严守秘密,押运时间、地点、路线、装备、数量等情况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在电话及公共场合议论有关押运事宜; 4、执行押运任务时要集中精力,密切注视前方和左右情况,发现问题果断处理,遇到阻车或交通事故要协助驾驶员警慎通过; 5、执行押运任务时,严格执行枪支交接手续,按照《枪支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配带和使用武器,做到枪不离身; 6、押运途中,运钞车因故停驶,押运员不得离开押运物品,遇有紧急情况,要沉着冷静,临危不惧,按“押运紧急预案”分工处理,并及时报告联络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7、押运员和出纳、司机等人员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押运任务。
二、押运员特有权利: 在执行押运守护任务时依法佩戴枪支,遇劫或其他紧急事件时,应先对嫌疑人予以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后鸣枪示警,示警仍无效时,可依法使用武器,但应尽量射击其非致命部位,犯罪嫌疑人停止其犯罪行为或丧失行为能力后,应停止射击。 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在金融网点门口,武装押运人员有权设置临时隔离区域,禁止任何人员靠近或通过,行人应主动配合押运人员,绕行或暂等押运人员撤离隔离区后再行通过。
押钞员有三种: 1、解款员:佩戴钢盔,着防弹背心,不佩戴枪支,负责头寸的交接。 2、押钞员:佩戴钢盔,着防弹背心,97-1式18mm警用防暴枪,五发子弹。
(每车设一名持枪押运员为车长,负责车组的指挥调度)。 3、押钞车司机:佩戴钢盔,着防弹背心,佩五四手枪一把,部分地区不配备。
4.押运员的相关条例
押运员 作为特殊职业,其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但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也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能够以其他手段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安全的,不得使用枪支;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应当以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不被侵害为目的,并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只有在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才可以使用枪支。
5.押运员的职责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由于不太清楚您问的具体是做什么的押运员,下面给出两类押运员的职责,分别为银行押运员和化工危险品的押运员职责,仅供参考。 银行押运员的工作职责为:为银行的财产提供运输过程的武装安全保卫就是押运员的职责,就是武装护卫,一前一后把银行的工作人员护在中间安全的位置,把现金或重要的物品从出发地,用防弹车运送到目的地的工作,
早上6.40签字领取枪支弹药,集合,到各个银行的本部,按各个路线护送钱物,
回到银行或公司待命,直到午休,下午待命,晚上按相反的程序把钱物护送回银行本部,回公司交出枪支弹药,下班。 化工危险品押运员工作职责和注意事项为:
一、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二、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
三、必须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五、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六、认真押运货物,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确保不发生货损、货差,做好交接工作。
七、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化学品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八、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6.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条例内容
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20周岁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二)没有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三)没有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记录;(四)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有关枪支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五)熟练掌握枪支使用、保养技能。
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前款规定的条件,由所在单位审查后,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考核;审查、考核合格的,依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持枪证件。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方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携带、使用枪支。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形之一,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使用枪支:(一)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的;(二)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受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所携带的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的。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枪支:(一)有关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二)有关行为人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行为能力的。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使用枪支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单位和案发地公安机关报告;所在单位和案发地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抵达现场。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的所在单位接到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使用枪支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在事后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枪支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任务携带枪支、弹药,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其他事故;任务执行完毕,必须立即将枪支、弹药交还。
严禁非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携带枪支、弹药,严禁携带枪支、弹药饮酒或者酒后携带枪支、弹药。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当停止其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收回其持枪证件,并及时将持枪证件上缴公安机关:(一)拟调离专职守护、押运工作岗位的;(二)理论和实弹射击考核不合格的;(三)因刑事案件或者其他违法违纪案件被立案侦查、调查的;(四)擅自改动枪支、更换枪支零部件的;(五)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枪支或者将枪支交给他人,对枪支失去控制的;(六)丢失枪支或者在枪支被盗、被抢事故中负有责任的。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或者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丢失枪支不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持枪人员管理责任制度的;(二)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报送公安机关审批或者允许没有持枪证件的人员携带、使用枪支的;(三)使用枪支后,不报告公安机关的;(四)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枪支、弹药管理制度,造成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五)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的;(六)不按照规定审验枪支的;(七)不上缴报废枪支的;(八)发生其他涉枪违法违纪案件的。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枪支,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法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专职守护、押运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枪支,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除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外,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一)超出法定范围批准有关单位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二)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发放守护、押运公务用枪持枪证件的;(三)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后果的。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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