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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法律法规论文

时间:2021-04-21 08:06
本文关于导游法律法规论文,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1日讯:

1.导游法规学习心得

看书要点(个人想法)导基:全国导基,当地导基(重点,不单单是考试重点,也是以后当上导游以后要用的,当了导游一直带在身边的一本书)政策法规:政策 法规 (基本的政策法规,看书仔细一点,一般没什么问题)导游业务:(导游要做的事情,比较简单,但细节是考试的死角,也是以后工作的指南)汉语言文学(我考的时候这科还没有增加,好像现在有点地加了,有点地方没加~)面试要点:【地方的旅游景点导游词】 【导游规范服务】 【导游应变能力及应急事件处理】不一定要正装,我觉得正装反而不好,导游就要大方得体就好了~态度和气,表情自然最好,即使打不出题来也没关系,有时候考的就是一种状态跟态度因为知识可以充实,但人的气质很难改变的~。

2.如何写导游法规学习心得,要例文

有人做过一个试验:组织三组人,让他们分别步行到十公里以外的三个村子。

第一组的人不知道村庄的名字,也不知道路程有多远,只告诉他们跟着向导走就行了。这些人刚走了两三公里就有人叫苦,走了一半时有人几乎愤怒了,他们抱怨为什么要走这么远,何时才能走到。

有人甚至坐在路边不愿走了,越往后走他们的情绪越低落。 第二组的人知道村庄的名字和路段,但路边没有里程碑,他们只能凭经验估计行走的时间和距离。

走到一半的时候,大多数人就知道他们已经走了多远,比较有经验的人说:“大概走了一半的路程。”于是大家又簇拥着向前走,当走到全程的四分之三时,大家情绪低落,觉得疲惫不堪,而路程似乎还很长。

当有人说:“快到了!”大家又振作起来加快了步伐。 第三组的人不仅知道村子的名字、路程,而且公路上每一公里就有一块里程碑。

人们边走边看里程碑,每缩短一公里大家便有一小阵的快乐。行程中他们用歌声和笑声来消除疲劳,情绪一直很高涨,所以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也不觉得累。

哈佛大学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关于目标对人生影响的跟踪调查。这个调查,不仅哈佛大学座过,美国的耶鲁大学也做过,第一代成功学家卡耐基本人也做过,得出的结论惊人的相似。

这个调查的对象是一群智力、学历、环境等条件都差不多的年轻人,调查的目的之一是考察他们都有没有目标?结果发现:在这些年轻人中,有3%的人,有十分清晰的长期目标;有10%的人,有比较清晰的短期目标;有60%的人,目标模糊; 有27%的人,完全没有目标。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调查者并没有结束,又跟踪了他们25年。

25年之后,调查者发现,这些原来各个方面条件都基本相同的年轻人,现在却已经很不相同了,他们的生活状况十分有意思。 那些占3%的有长期、清晰目标的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这25年来,他们几乎都不曾更改过自己的人生目标,他们始终朝着同一个方向不懈地努力。

25年后,他们几乎都成了社会各界的顶尖成功人士,他们中不乏白手创业者、行业领袖、社会精英。他们大都生活在社会的最上层。

那些占10%的有比较清晰的短期目标的人,25年来,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一个一个的短期目标不断的被达成,生活质量稳步上升。他们都成为各行各业不可缺少的专业人士,如医生、律师、工程师、高级主管等等。

他们大都生活在社会的中上层。 那些占60%的目标模糊的人,这25年来,偶尔也能为某个目标努力一下,但是很快就放弃了。

他们虽然大都能安稳地生活与工作,但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成绩。他们大都生活在社会的中下层。

剩下的27%完全没有目标的人,他们的特点是:从来不曾为一个目标而努力奋斗过,他们的生活都过得很不如意,经常失业,经常要靠社会救济,并且,他们大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经常抱怨。他们好像老是怨气冲天。

他们抱怨政府,抱怨社会,抱怨他人。当然,他们几乎都生活在社会的最下层。

调查者因此得出结论:目标对人生有着巨大的导向性作用。 现在,我们思考一下:自己有没有目标?有多长时间的目标?自己是属于哪一类人?是属于那3%有着长期清晰目标的人?还是属于那10%有着短期清晰目标的人?还是属于那60%目标模糊的人?或者是那27%从来没有目标的人? 目标是人生的导航灯。

成功在一开始仅仅是一个选择。一个人选择什么样的目标,就会有什么样的成就,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今天的生活状态不由今天决定,它是过去生活目标的结果;明天的生活状态同样不由明天决定,它将是今天的生活目标的结果。 学生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决定一个人一生命运的重要时期。

如何您想让您的孩子拥有成功的一生,那么,你就必须先指导他(她)为自己确立一个明确的人生目标。人生目标是一个人一生的理想,是所有目标的方向。

3.中国旅游法制建设的相关论文

看看下面两篇文章就差不多了!/etnew/readnews.asp?NewsID=1098&BigClassName=%D0%D0%D2%B5%B6%AF%CC%AC&SmallClassName=%C2%C3%D3%CE%D2%B5%B6%AF%CC%AC&SpecialID=0/gmyfz.asp?id=139 1.中国旅游法制建设进步大 依法治旅格局基本形成 旅游业是依托性、关联性很强的产业,它的健康发展必须以法制为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崛起的旅游业,其法制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加快建立、逐步强化的过程。尤其是“九五”以后,随着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旅游法制建设也日新月异,推动着我国跻身世界旅游大国行列。

一、旅游法制建设步伐日益加快我国旅游法制建设最初较多的表现为行政手段管理,随着国家法制建设步伐的整体推进和旅游业的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发展和管理加快进入法制化轨道,依法治旅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主要表现在: 1、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

“八五”期间旅游法制规范的内容,许多都是直接与旅游企业的经营密切相关,如旅游价格、外汇兑换、旅游商品生产、外汇报价结算、厕所收费、门票价格等,反映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时代特征;“九五”以后,这些项目因大都下放到了旅游企业,立法规范的内容陆续转向管理市场准入、市场秩序、经营规则等方面,反映了旅游行政管理职能的逐步转变。 2、由单项内容逐步向综合方面过渡。

“八五”期间,旅游立法规范的内容一般比较单一,大多针对某一事项做出规定,如旅行社的质量管理、旅游签证的通知、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旅游投诉的规定、旅游发展基金的征缴、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旅游安全事故的报告与处理程序等,反映了旅游立法逐步建立的过程。“九五”以后,旅游立法规范的内容明显趋向于综合,涉及一个方面的法规、规章明显增多,如旅行社管理、导游员管理、出国游管理。

以出国游为例,以前出台过多个规范性文件,后来被1997年的部门规章、2002年的行政法规所取代。 3、规范范畴逐步从传统转向新兴领域。

“八五”期间,旅游立法基本以旅游接待和经营方面内容为主,比较集中的是旅行社、涉外饭店等,即旅游业起步发展以来的传统产业范围;“九五”以后,随着旅游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张,“大旅游”从概念变为了现实,旅游立法也就拓宽了领域,如合资旅行社、内河游船评定星级、旅游漂流管理、旅游标准化管理、旅游规划管理、旅游统计管理、优秀旅游城市创建等。 4、由行政手段为主加速转向法制化。

“八五”期间,旅游法规性文件大多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的,即使国务院发布或批准下发的也不例外,据不完全统计,此间出台的旅游规章、规范性文件多达45个,其中占相当数量的是以《通知》的形式。“九五”以后,随着《立法法》的实施,旅游法制化工作加速走向正轨,此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约减少了50%,而行政法规出台了2部,即《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十五”以来,现已修订了1部行政法规(《旅行社管理条例》)、出台了1部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5个部门规章,旅游的立法规格、法律效力都有了明显提高。

二、一些领域的旅游法制渐成体系旅游业至今尚未有一部综合性的旅游大法,但近年来某些领域的旅游法制已取得较大成绩,初步形成了以旅行社业为核心的旅游法制体系。 1.旅行社业的旅游法制建设日趋健全。

旅行社被喻为旅游业的龙头,随着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旅行社数量快速增加,由1996年的全国4252家,增加到2001年的10532家。为及时加强对旅行社市场的管理,1996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旅游业首部行政法规——《旅行社管理条例》。

为贯彻好《条例》,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先后出台一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旅行社审批和登记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和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管理的通知》等,形成了以旅行社为核心的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我国加入WTO以后,为及时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又加快修订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增加了有关“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内容,使《条例》囊括了对各种类型旅行社的管理。

2.导游管理有法可依。导游员是旅游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服务者,与旅游消费和接待服务质量密切相关。

全国现有导游员15万人,以及大量季节性的临时导游员。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这是旅游行业的第二部行政法规,明确了导游资格考试制度、导游证制度、导游分等定级、导游工作职责与处罚,为建立政治业务素质双过硬的导游队伍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贯彻好这个《条例》,国家旅游局1999年8月出台了《导游证管理办法》,2001年12月出台了《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增加了对导游实行分级管理、登记制度、记分管理、年审管理的规定,强化了对导游人员的日常管理。 3.出境旅游管理逐渐步入法制化。

为加强对出境游管理,1997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出台了《中国公民自费。

4.关于导游的法规

1.(1)可以,导游人员对其行政处罚不服,有提请复议的权利。

(2)正确,因为《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了,一些不可以颁发导游证的情况,包括被吊销过导游证的情况。

2.(1)不可以,法规规定了导游人员不可以想旅游者兜售或者购买其商品。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了向旅游者购买商品的行为,给予警告,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应没收,情节严重者,吊销导游证,并勒令其所在旅行社进行整顿。

5.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

一、与旅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1、《旅游法》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与星级酒店、绿色饭店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3、《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4、《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5、《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

6、《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标准(附附录A、附录B)》

三、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7、《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8、《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

9、《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

四、福建省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0、《福建省旅游条例》

扩展资料:

在法律层级上,除了《旅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我国规范旅游活动的法律主要集中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方面,其中还有:

1、规范旅游者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

2、规范旅行社旅游经营活动的有《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等。

3、规范导游和领队旅游活动的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等。

4、规范旅游安全的有《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

5、规范旅游纠纷处理的有《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的通知》等。

6、现行有效调整旅游活动的一般性法律还包括《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公司法》、《刑法》等。

6.求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论文,从导游角度去想如何规划旅游市场,

首先当然是要抵制低团费,零团费,填坑团,填海团,以上这些团队导游在带的时候压力都非常的大,旅行社一直在拼价格,导致传统旅游走向凋零化,未来的旅游市场应该走向高端化;

其次就是要保障导游的利益,要落实到实处,很多专职导游基本工资低,补贴低,往往付出的不成正比,基本工资连最低工资标准都没达到,所以很多导游选择了兼职,但是兼职往往不稳定,旅游局可以把这些兼职导游集合起来,定期培训,形成一个名单,从带团能力来排名,把名单发给各个旅行社,旅行社可以根据自己团的层次来选择导游,当然导服价格不一样,可以三个月举行一次兼职导游比赛,从各个方面来评比,例如说客人的表扬啊,投诉啊,服务等等方面,当然奖品要是奖金,这样才有动力,这个钱可以让旅行社出,每家旅行社拿出一点成立一个基金,现在旅行社都不养导游,这点钱估计是可以的。

最后当然是旅行社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很多前台收客人员,计调,不够专业,素质层次不齐,在收客时没和客人说清楚,导致在游览过程中出现一些本可以规避的麻烦

7.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国关于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有:1、《文化和旅游部 旅游行政许可办法》《旅游行政许可办法》已经2018年3月2日国家旅游局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2、《文化和旅游部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3、《文化和旅游部 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4、《文化和旅游部 导游管理办法》《导游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0月16日国家旅游局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5、《文化和旅游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06年4月16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令第2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2011年6月20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令第3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修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7年4月13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令第4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旅游局 公安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修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扩展资料:我国除了以上的法律性条款,还有一些相关部门的规定性质条款,具体如下:1、《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领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公布的《旅行社条例》,以及2016年12月12日国家旅游局令第42号修改公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领队管理由资格准入制改为备案管理制,旅游主管部门不再对领队从业进行行政审批,制定此细则。

2、《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出境游市场监管通知》随着我国公民出境旅游市场持续升温,出境游中诱骗购物、甩团滞留、丢失财物、抢夺盗窃等案件时有发生。为切实净化出境游市场秩序,保障公民出境游的合法权益,避免重大旅游安全事件发生,现将下一步加强出境旅游管理,规范此出境旅游经营有关要求通知。

进一步加强旅游诚信建设,健全信用奖惩联运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旅游市场信用环境,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部-旅游行政许可办法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名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名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法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导游管理办法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参考资料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领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参考资料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出境游市场监管通知。

8.简述我国导游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有哪些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制定。” 1.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提高导游员素质和接待服务水平,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调动导游员钻研业务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引入竞争机制,为改革全国导游员管理体制、建立导游人才市场创造条件及为旅行社服务的等级化创造人员条件,国家旅游局于1994年发布了《关于对全国导游员实行等级评定的意见》和《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开始了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这一制度在1999年5月14日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得以确认,从而成为一项法定制度。 (1)导游人员等级考核的划分及适用范围 导游人员等级分为两个系列、四个等级。

所谓两个系列是指等级考核分为外语导游员系列和中文导游员系列;而四个级别则是指通过考核,将导游员划分为特级导游员、高级导游员、中级导游员和初级导游员。 (2)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法 ①特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以评审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方式。

评审采用论文答辩、跟团实查和专家审议三种形式;考核工作表现、导游技能、遵纪守法和游客反映;考试第二外语或一种方言。评定工作不定期进行。

工作步骤为省(区、市)旅游局初评,国家旅游局评定。 ②高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试、考核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科目为导游词创作和口译(中文导游员不考)两科。考核、评审方式和工作步骤与特级导游员相同;对高级导游员的评定每三年进行一次。

③中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科目为导游专业知识(含政策与法规、导游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知识三部分内容)、现场导游两种。

考核方式与高级导游员相同。中级导游员的评定每两年组织一次。

考试以国家旅游局为主组织实施,考核以省(区、市)旅游局为主组织实施。 ④初级导游员的考核评定,采取考核方式。

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后工作满一年的人,经考核合格,即可成为初级导游员。 (3)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的组织管理 导游人员等级考检评定采取由国家旅游局统一政策、统一领导,与地方旅游局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的办法。

各省(区、市)旅游局要完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以保证导游员等级评定工作的质量。为了加强对等级导游员的管理,国家旅游局和省(区、市)旅游局建立导游员等级注册登记制度。

各级资格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后,持征者要按有关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逾期不办者,其证件自行作废。 导游员等级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作并核发。

每次等级考试后,国家旅游局通过新闻媒介向国内外公布特级、高级和中级导游员名单及旅行社、导游公司导游员的等级构成情况。各旅行社、导游公司应在待遇方面对不同级别的导游员加以区别,拉开档次。

已实行岗位技能工资的单位,京戏以导游员等级做为岗位技能工资的评定依据。 2.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 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是考核评定导游员等级的依据。

该标准由国家旅游局制订,在旅游行业中实行。 根据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的规定,各个等级的导游员必须符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身体要求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于职守,钻研业务,宾客至上,优质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1)初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①知识要求 了解我国的大政方针和旅游及其有关的政策法规;掌握当地主要游览点的导游知识,了解我国主要旅游景点和线路的基本知识;了解与业务有关的我国政治、经济、历史、地理、宗教和民俗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有关主要客源市场的概况和习俗;掌握导游工作规范;外语导游员基本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外语专业大学三年级水平;中文导游员掌握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达到高中毕业水平。 ②技能要求 能独立完成导游接待工作;能与旅游者建立良好人际关系;起草情况反映、接待简报等有关应用文。

③业绩要求 完成企业要求的工作,无服务质量方面的重大投诉,游客反映酿率不低于85%。 ④学历要求 外语导游员具有外语专业大专或非外语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中文导游员须高中及其以上学历。

⑤资历要求 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后工作满一年。 (2)中级导游员等级标准 ①知识要求 熟悉我国的大政方针,掌握旅游及其有关的政策法规;全面掌握当地主要游览点的导游知识,了解我国主要旅游景点、线路的有关知识;掌握与业务有关的我国政治、经济、历史、地理、社会、宗教、艺术和民俗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有关主要客源市场的概况和特。

9.如何做好一名导游的论文

导游是第一线接待人员,整体素质的好坏、服务质量的高低,严重影响旅游企业的社会声誉,也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形象。

做好导游工作需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院校、游客和旅行社企业等各方面进行综合监管、教育培训和协调配合,尤其需要导游本人时刻以游客需求为中心,下大力气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人格魅力是感染游客的法宝导游要带好团队,必须有一定的威信作基础。

威信是由导游的个人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铸成的,而人格魅力是感染游客的法宝。导游想要具有感染游客的人格魅力,必须做好四个方面: 一是把握价值取向,具有向心力。

导游人员对旅游团队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当好游客的主心骨,始终站在游客立场上,明辨是非曲直、认准价值取向,不随波逐流。 二是牢记岗位责任,具有免疫力。

能不能过好金钱关是检验原则性强弱的试金石,是掂量其人格魅力的秤盘星。关键在于慎独,时刻告诫自己事事出于游客心。

三是强化职业素质,具有自控力。个别导游知错犯错的根源在于经不起种种诱惑,缺乏内在的定力。

要加强道德修养和世界观改造,牢守游客原则防线、思想道德防线和法律法规防线,不伸手、不越轨,处处体现职业道德高境界,时时显示服务技能真水平,才能真正赢得游客的信赖。 四是待客公正平等,具有亲和力。

导游要为游客进行长时间面对面的服务工作,摆正心态和和谐处理各种关系十分重要,要学会尊重、体贴和关心每一位游客,要做到服务全面性和针对性的有机结合。对部分旅游者出现的思想波动不横加指责,对少数游客存在的缺点不讽刺挖苦,对个别客人遇到的困难不袖手旁观。

青春活力是激发游兴的根本 提高游客满意度的关键在于激发旅游者的游兴,要想使游客在整个旅游活动过程中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高昂的兴致,导游自己必须做到青春洋溢、活力四射,具有出色的鼓动能力和诱导作用。 一是要讲解生动。

要安排多彩的节目、动听的故事和运用感人至深的情感来凭吊古迹文物,要充分考虑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旅游心理和个体细致生活服务。 二是要详细了解旅游全过程的各种情况,掌握及时与旅游团队进行有效沟通的方法。

成功地带领、组织和引导团队,需要导游工作团队(全陪、领队、地陪、讲解员等)、司机和旅游者的互相支持,要详细了解旅游过程中的情况,掌握如何将了解到的情况告诉司机、团长和旅游者的渠道和方法,多采取鼓舞、激励等积极的办法引导大家顺利完成旅游活动。 三是要经常关心游客生活。

要与游客打成一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激发游客的旅游热情。要有自知之明,努力克服个人的缺点,充分发挥优点,把全体游客集体利益和圆满完成带团任务放在首位。

做到时刻鼓动游客不畏困难艰险,能在气馁时刻使游客面带微笑,能在困难中获得必要的外援,能提高团队的士气并使游客始终对自己充满信心。要善于提高凝聚力和士气,加强游客的团结与协作精神,赢得游客的支持和帮助。

观察能力是服务出色的基础 敏锐的观察能力是新形势下对导游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导游选择对客服务的适当时机和对旅游活动情况做出预测,通过及时服务和正确判断能够确保导游提供出色的接待服务。导游应在三方面注意积累: 一是注意总结。

导游要多了解、学习和交流自己和他人的带团日记和工作总结,并使之成为经常性行为和良好的工作习惯。日记和总结是产生经验的源泉,可帮助导游通过借鉴过去带团的成功范例来解决与预测问题,也可以增强工作的自信心。

二是实际带团。带团技能可以为确定带团旅游需求提供依据,研究带团艺术可以确定哪些事情可能办到,了解游客的旅游动机有助于完成既定的任务。

掌握实际带团观察力,可使导游制定出协调运用旅游团队各种力量以取得预期带团效果的游览方案。 三是组织有序。

组织观察力可使导游关心游客,使游客积极主动地配合司陪人员和旅游接待相关部门的工作,有序实施旅游计划,顺利进行旅游活动。要保持组织观察力,导游必须亲自参加各项活动,为团队和游客服务,关心游客的游兴、动机和偏好。

永葆朝气是工作创新的保证 导游如果没有朝气,必然漫不经心、萎靡不振,工作也死气沉沉、枯燥无味。导游有朝气,就能够做到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以新观念、新办法、新技能努力开创工作新境界。

导游要做到永葆朝气,必须做到三不: 一是正视困难不气馁。导游在带团旅游过程中,常常会因为沟通不够、信任不足发生一些“背黑锅”的事、受气的事和不被人理解的事。

要经得起这些委屈和误会,做到做人、做事态度积极而不消极。 二是负重奋进不低头。

导游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新工作层出不穷,压力非常大。必须做到负重奋进,在压力面前决不低头,以充沛的精力、体力和智力进行综合考虑和协调配合,努力推动旅游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勇于开拓不后退。导游不能局限于原有的老套路、过去的旧办法,不能被旅游行业的条条框框束缚住自己的视野和思路,要乐于从各行各业汲取新观念、不断从游客的现实需要中接受新事物,工作中要体现出一种敢于突破常规、敢于突破。

导游法律法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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