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勘察设计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2日讯:
1.我国工程设计施工勘察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部门规章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搜集有关勘察设计行业的国家法律法规
一、规范、规程类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
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3、原装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J123-88)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6、高层建筑箱形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6-80)
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8、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06-97)
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10、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
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12、公路工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13、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
1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程(GBJ25-90)
1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16、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17、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 96:97)
1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二、建筑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市场管理规定
3、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和积极开展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4、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5、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的合同管理文件
6、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7、建设部、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8、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9、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修订本
10、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11、建设部:勘察设计职工职业道德准则
3.我国勘察设计行业的主要法规是什么
在市场竞争中,除国家(或地方)制订了一些必要的法规(如建筑师注册法等)之外,一些行业性的协会、学会也制订了一些职业道德准则,以保证比较公平的,有序的竞争。
我国勘察设计行业有关法规文件中,其部分主要参考资料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5。民用与工业建筑设计周期定额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7。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8。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9。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 10。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1。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12。
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13。勘察设计职工职业道德准则 14。
建设监理试行规定 15。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 16。
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及可行性研究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2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2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25。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26。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4.搜集有关勘察设计行业的国家法律法规
一、规范、规程类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 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3、原装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J123-88)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6、高层建筑箱形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6-80) 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8、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06-97) 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10、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 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12、公路工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13、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 1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程(GBJ25-90) 1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16、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17、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 96:97) 1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二、建筑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市场管理规定 3、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和积极开展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4、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5、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的合同管理文件 6、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7、建设部、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8、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9、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修订本 10、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11、建设部:勘察设计职工职业道德准则。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法律责任有哪些规定
(1)违反本条例第8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注:第8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2)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 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5)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6)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3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1)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2)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什进行工程设计的; 3)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4)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7) 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范围决定。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6.勘察、设计合同有什么法律规范
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基本法律有如下几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10月1日 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1983年8月8日国务 院发布,仍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1998年3月 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00年1月 1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00年2月17 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999年3月建设部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1995年9月23日国 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7 月1日国家建设部发布。
《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997年12月 23日国家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997年1月7日国 家建设部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 16号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合 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2000年3月 1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
《勘察设计职工职业道德准则》等规章制度。以上法律、法规及规章是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法律 规范,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依据。
7.哪些法律适用于勘察设计院
1.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主席令(九届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6.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7. 建设部令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8. 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9.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10.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12.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文件附件一)
13. 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4. 建市【2009】105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15.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6.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8.设计单位末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应承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工程勘察设计法规说的是什么
国家制定的,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所产生 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工程勘察,是 指对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条件等各种自然地质现 象所进行的测量、钻探、测试、观察、分析研究和综合 评价的工作。工程设计,是指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 技术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安排。
中国制定的工程 勘察设计法规主要有: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条例》(1983年8月)、国家计划委员会发 出的《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基本建 设勘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1983年10月),建设部 发布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1991年7月)等。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