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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

时间:2021-04-23 12:00
本文关于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3日讯:

1.谁有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经查,目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适用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均属有效版本。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仍需继续贯彻执行。

经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上述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本公司须严格贯彻执行。

目前公司内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未有不符合项。

惺惺相惜化工有限公司

2009-4-20

符合性评价

1、目的: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消除违规现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审。查找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和从业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

2、依据:按照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3.评审

序号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实施日 期 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 执行情 况 备注(不满足原因)

1 安全生产法 2002.11.1 第二、第三章相关内容 符合

2

消防法

1998.9.1 第九、十、十一、十四、十五、十七、十九、二十条相关内容

符合

3

职业病防治法

2002.5.1 第五、六、十三、十四、十九、廿、廿一、廿二、廿三、廿四、廿六、卅、卅一、卅二、卅三卅五、卅六、五十二条相关内容

符合

4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2002.3.15 国务院344号令第三、五章 符合

5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02.11.15 全部内容 符合

6 常用化学品储存通则 全部内容 符合

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 2004.4.19 国家安监总局第十号令 已领证

8 工伤保险条例 2004.1.1 国务院375号令 执行

9 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2001 苏安监[2001]37号 执行

10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2001.4.9 空压机储罐未登记,安全伐未登记 停用设备

1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值 2002.6.1 GBZ2-2002表1中苯、甲苯允许浓度

1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2002.5.1 卫生部第21号令 已申报

1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 符合

14 重大危险源辩识 标准中醋酸丁酯、甲苯、二甲苯的临界量 已辩识无重大危险源

15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116483-200 已按要求编写并登记

16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5258-99 已编写并登记

17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2006.11.1 已编制,并进行演练

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12.1 其中3、6、7、8、10中的规定 符合

19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006 3.1.2,3.2.1,4.2.1~4.2.6 灭火器配备不足 2005年颁布的新标准比1997版的要求有所提高

2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车间,仓库内无可燃气体报警仪 在设计时,设计单位未按要求安装

21 厂区安全作业规程 1999 HG23011、23014、23015、23016-1999 已实施

2.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如何进行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

主要是从组织所建立的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看,体系的建立是否考虑了组织的许许多多的条件:如行业的特点;组织规模的大小;人员的素质能力;同时还要考虑到产品和过程的复杂性;过程的相互作用情况;顾客的特点;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等。有关的问题要是融入了文件中,那么质量管理体系就恰到好处,能适应组织的内、外环境条件,文件的可操作性强,体系运行规范有序。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充分性"

质量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可以从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了GB/T 19001-ISO 9001标准的要求。通常在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时,应对每一个被评价的过程提出四个基本问题:

1、过程是否已被识别并适当规定?

2、职责是否已被分配?

3、程序是否得到实施和保持?

4、在实现所要求的结果方面,过程是否有效?

正如标准所示,质量管理体系本身就是一个过程的网络,由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过程所组成,这些过程之间是相互联系的相互作用的。如果这当中某一过程没有识别,也就是说过程的输入、输出,过程的控制方法或准则,或者过程的职责没有明确,那么这个过程,这些活动就会成为质量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也就是说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不充分的问题。反过来说如果不存在未被考虑的活动,无论是过程,子过程,微过程,都一一被识别,被管起来也就不存在不充分的问题了。

三、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从术语上可知有效性是指完成策划活动和达到策划的结果。标准规定要按(4.1)去策划质量管理体系,也就是说组织根据质量方针和目标去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由体系去确保方针和目标实现,当然为了实现组织的质量目标还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还需要最高管理者确保资源和提供相应得措施,才能实现方针和目标,因而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评价可以从如下六个方面去考虑: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和实现情况;

2、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工作环境满足要求的能力;

3、主要过程和关键活动达到和预期结果的情况;

4、产品与顾客、法律法规和预期用途要求的符合性和稳定性;

5、数据的收集、分析与利用、持续改进措施的有效性;

6、内审、管理评审、纠正/预防措施等自我完善机制的有效性。

对质量管理体系“三性”的评价是不能割裂开来进行的,它们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进行评价时要综合分析。

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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