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废止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3日讯:
1.近几年我国废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环境保护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9-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8-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2-06-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0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008-07-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07-0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001-0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98-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1985-06-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00-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9-08-29]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07-03-0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000-03-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91-05-08]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3-06-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03-1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8-09-01] 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 [2001-04-27]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01-03-20] 环境标准 水环境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GB/T 14848-19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1993-12-30 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1997-12-03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002-04-28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1992-01-04 GB 11607-1989 渔业水质标准 1989-08-12 GB 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5-06-12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1995-06-12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6-10-04 GB 13458-2001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1-11-12 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2001-11-12 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1-12-28 GB 14470.1-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火炸药 2002-11-18 GB 14374-1993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与分析方法标准 1993-05-22 GB 14470.2-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火工药剂 2002-11-18 GB 14470.3-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弹药装药 2002-11-18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2-12-24 GB 4287-19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2-05-18 GB 13457-19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2-05-18 GB 13456-19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2-05-18 GB 19430-2004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4-01-18 GB 19431-2004 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4-01-18 GB 19821-2005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5-07-18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5-07-27 GB 20425-2006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6-09-01 GB 20426-200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6-09-01 GB 21523-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4-02 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1-2008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2-2008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3-2008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4-2008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5-2008 GB 21906-2008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2008-06-25 GB 21907-2008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8-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9-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3544-2008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4914-1985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1985-01-18 GB 4286-19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984-05-13 大气环境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2002-11-19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996-01-18 GB 9137-19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1988-04-30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7-01-01 GB 21522-2008 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 2008-04-02 GB 20952-2007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7-06-22 GB 20951-2007 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7-06-22 GB 20950-2007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7-06-22 GB 4915-200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4-12-29 GB 13223-200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3-12-23 GB 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2001-11-12 GB 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1-11-12 GB 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6-03-07 GB 16171-1996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6-03-07 GB 14554-1993 恶臭污。
2.我国废止一部法规或者法律需要什么样的流程
我国的法律废止
近年来,我国通过对法律、法规的清理,加强了法律废止工作,废止了1978年底以前及建国以后由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111件法律,宣告了1978年底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己经不再适用的民族自治地方的组织条例48件,废止了1949年至1984年由国务院(含前政务院)发布或批准发布的1604件法规,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同时也显露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
(一)对废止法律的立法权限末作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着行使法律废止权无立法依据的现象。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有权废止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立法上并无明确规定。从宪法第67条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来看,它只能在有限的条件下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并无废止权。而该条第七款却明确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以撤销方式废止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由此可以推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无全国人大的特别授权,是不能废止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根据法理“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凡法律未予允许的,都是禁止的”原则,也可以得出上述结论。
(二)对废止法律的立法程序未作规定,使这项活动的进行缺乏程序法的约束和保障。我国制定法律、法规的活动虽无系统的立法程序法规范,但仍有一些散见于宪法,组织法、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中的程序规定,对于行政法规的制定,还专门颁布了《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而关于法律废止方面的程序,却几乎无任何法律作出抽象规定,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法律废止的一大缺项。由于缺少一定程序的规范,对于法律废止案的提起、审议、讨论、表决、公布等,都基本上处于无序状态。这种状况虽在一定程序上有利于对法律废止实践的探索和经验的总结,但在总体上是弊大于利的。
3.中国有哪些法律是被彻底废止的呢
我只有这些,希望能帮到你
1991年国务院明令废止的行政法规(13件)
预算决算暂行条例(1951年8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1980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80年12月14日财政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1982年2月17日国务院批准1982年2月21日财政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1982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
水土保持工作条例(1982年6月30日国务院发布)
烟草专卖条例(1983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
矿山企业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试行条例(1984年6月30日国务院发布)
国营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使用农村建筑队暂行办法(1984年10月5日国务院批准1984年10月15日劳动人事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
交通、铁路部门装卸搬运作业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和使用承包工试行办法(1984年12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4年12月17日劳动人事部发布)
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85年5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6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专利代理暂行条例(1985年9月4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9月12日中国专利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1987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
1991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明令废止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4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82年3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令第8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1年12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13号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
4.改革开放后我们废除了哪些法律
199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施行。199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 199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正式施行。
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正式施行。
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正式施行。
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正式施行。
199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正式施行。
199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正式施行。
199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正式施行。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正式施行。
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正式施行。2004年6月1日新修订的该条例正式施行。
200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施行。原法是199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
2007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正式施行。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施行。
5.废止的法规还能适用吗
法律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 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 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理。 从旧兼从轻原则既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又适应实际的需要,为绝大多数国家刑法所采,我国刑法亦采此原则。(行政处罚应该是可以参照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6.法律废止有哪些形式
法律废止是指绝对的终止法律的实际效力。
法律的废止有以下几 种情况:(1) 法律本身规定了有效期限,期限结束,该法即自动终止;(2) 法律为某一特定情况而制定,一旦该情况消失,即应废除该法;(3) 以新法取代旧法。法律废止的形式主要有:在新法中明文规定废除旧法。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 四十条规定:“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安全法》同时废止。”有的新法未明文规定废止旧法,但依“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新法或者完全代替旧法,或者仅废止旧法与其相抵触的部分。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施行以后,1951年2月1日颁布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因与刑法抵触,则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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