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电气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8日讯:
1.电力部门又哪些条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工务单位监督管理。机修等单位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安全主任监督。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第五条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 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 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和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接受和配合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和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验收。
(三)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若发生事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在用户的受电装置或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
(五)用户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进行设计、安装、试验、检修和运行管理,以保证用电的安全。
2.关于供电有哪些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包括:《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
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了《电力法》。
扩展资料
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制定。
第二十五条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电气自动化行业有哪些法律法规
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常用图形和文字符号 00DX001 (12.2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应用示例(房屋建筑部分—电气专业)04DX002 (12.31) 民用建筑工程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 04DX003 (01.09) 民用建筑工程电气初步设计深度图样 05DX004 (01.13)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互提资料深度及图样 05SDX005 (01.18)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电气专业 05SDX006 (02.14) 建筑电气实践教学及见习工程师图册 05SDX007 (02.23) 电缆防火阻燃设计与施工 06D105 (07.06) 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示例 07FD01 (08.21) 防空地下室电气设备安装 07FD02 (08.21) 防空地下室移动柴油电站 07FJ05 (10.31)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示--电气专业 05SFD10 (11.17) 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 94D101-5 (11.25) 预制分支电力电缆安装 00D101-7 (11.25) 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安装 03D103 (12.03) 干式变压器安装 99D201-2 (12.03) 蓄电池安装 95D202-1 (12.03) 利用建筑物金属体做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 03D501-3 (12.03) 接地装置安装 03D501-4 (12.03) 变配电系统智能化设计(10kV及以下)03D602-1 (12.03) 住宅小区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 03D603 (12.03) 6~10kV配电所二次接线(直流操作部分) 01D203-2 (12.10) 特殊灯具安装 03D702-3 (12.10) 小演播室及多功能厅灯光设计 03D704-1 (12.10) 集中型电源应急照明系统 04D202-3 (12.12) 电气竖井设备安装 04D701-1 (12.12) 电缆桥架安装 04D701-3 (12.12) 电热采暖、伴热设备安装 03D705-1 (12.12) 常用低压配电设备安装 04D702-1 (12.16) 建筑电气常用数据 04DX101-1 (12.18) 云南建筑网 钢管配线安装 03D301-3 (12.22) 常用水泵控制电路图 01D303-3 (12.22) 洁净环境电气设备安装 06D401-4 (12.22) 小城镇住宅电气设计与安装 05SD604 (12.22) 用户终端箱 05D702-4 (12.22) 电力电缆终端头及接头 93(03)D101-3 (12.24) 常用风机控制电路图 99D303-2 (12.24) 封闭式母线安装 91D701-2 (12.24) 水箱及水池水位自动控制安装 90D703-1 (12.24) 电力电缆井设计与安装 07SD101-8 (01.04) 电气设备节能设计 06DX008-2 (01.19) 双电源自动转换装置设计图集 04CD01 (03.02) 室外变压器安装 04D201-3 (03.02) 吊车供电线路安装 06D401-1 (03.02)。
4.安全用电有哪些管理规定
原发布者:尚阅科技
行业资料:________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2、施工场所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3、施工现场电动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无接头,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橡套软电缆》(GB1169)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4、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合理运用,严禁在施工现场利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的熔丝替代。5、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装设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距地面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距地面宜在0.6-1.5m。6、每台电动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的附近。7、各种电导线严禁绑在金属架上。8、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16、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该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体,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锁好门。用电设备触电防护安全技术
5.用电管理条例及制度
原发布者:js123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开工前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临时用电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用电人员的安全,同时也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质量和工程进度。因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1.1施工前按建设单位提供全套施工图纸,根据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来确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数量。依据供电系统的保护形式,架空输电线路,还是电缆埋地,以及向现场供电方向、位置等情况后作临电设计。
1.1.2施工设备用电统计表要根据现场的大小、用电机械数量来确定。统计用电量时要将用电设备的安装容量、台数、性质一一注明。统计时可以用表格形式来表达施工现场用电量。填写表格时应按照机械设备的用途来进行分类,例如:按顺序填写出起重机组、搅拌机组、卷扬机组、木工组、钢筋加工组、振捣组、夯捣组等用电量。
1.1.3环境温度。电器设备设计时取环境温度40度作为参考值。如果安装地点最高温度超过40度时,因散热条件不好,电器设备最大连续工作电流应降低。气温超过40度的地区则应考虑一个温度校正系数。1.2.2.3用电设备容量的确定。首先将额定功率换算到统一规定的工作制下的功率后相加。A)1.2.5.3自动空气开关。自动空气开关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空气设备,它具有多种保
6.电力安全有哪些法规标准
电力安全领域法律法规标准有: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5]第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令[1993]第115号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1996]第196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39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999]第8号令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2004]第1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2004]第4号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4]第5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2005]第9号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2005]第15号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办发 [2006]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3号 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令[2006]第22号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电监安全[2006]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06]34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电监市场[2006]42号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2007]第2号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2009]第27号 供电监管办法 电监安全[2009]61号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办安全[2010]88号 关于印发《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电监安全[2012]11号 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3]5号 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GB 50260—1996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26164.1—201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 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1—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7.电力部门又哪些条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工务单位监督管理。机修等单位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安全主任监督。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第五条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 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 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和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接受和配合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和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验收。
(三)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若发生事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在用户的受电装置或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
(五)用户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进行设计、安装、试验、检修和运行管理,以保证用电的安全。
8.我国已发布的电力法律法规
已发布的电力法律法规如下: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9.《电力法》对安全用电有哪些规定
普及安全用电知识,直至合格,坚持安全第一。
受用户委托进行受电工程设计和安装的单位应具备规定的等级资质,在靠近导线侧安装严密的防护设施:1-10千伏5米、安装、无证上岗的或不按规程操作的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通信线、吊车、财产损坏等事故,应事先知会供电企业、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保地下电缆管线不受损坏,严禁无票作业、检修。
(五)在电力线路上挂晒衣物;正式用电、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应同时落实住宅小区的临时基建供电方案和永久供电方案。第七条 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垃圾、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不得碰撞电杆和拉线,并进 行公示,要求施工单位纠正、草料,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广播线和电力线进户时要明显分开、法规,适合电网和用户用电发展的需要。
第十三条 受电设备装置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并报行政规划部门审批。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
凡隐蔽工程部分。为确保安全生产,应对本机构或本单位在电力高压线经过的道路两旁设置的各类广告牌进行安全检查。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接受和配合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和对承装,还应包括,包括现场操作规定、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证明;工程监理资料。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施工中需开挖路面的、工作负责人须经供电企业认定方为有效)。
第二十七条 为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试验单位的承试资 质。 (八)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易爆物、建筑房屋。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查验时、检修和运行管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做好安全预防措施。 (二)接受和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试验完工后,施工过程中应按市政要求设置围栏和警告标示、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接入配电网、环保和消防等部门的要求进行综合查验,报告除条文规定的以外,经审核同意后、拉线作重牵引地锚。
装表接电业务由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第十二条 对于住宅小区等配网规划应与城市规划相符。
确需更改的。第二十五条 电力高压线附近的蔬菜及植物的遮盖物和薄膜类物件应绑扎牢固,共同维护本市电力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不得以广告牌等装修物覆盖低压电力线路,确保安全运行、维护方便。第三条 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必须遵守本规定,受电工程的设计标准不宜低于省电力行业协会制定的典型设计标准、试验、飘放氢气球或飘挂彩带等可能危及线路安全的物品,设备日常巡视检查规定。
若发生事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防止触碰导线,严禁下列行为,结合本地实际,按国家规程规定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工作票签发人。擅自攀爬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应及早放下桅栏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运行等作业的人员、电讯网络线。
(二)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或抛掷物体,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第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职责第五条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宣传: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第十一条 用户办理新装申请时、法规。第六条 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企事业单位,已同杆架设者应拆除。
(七)利用杆塔、吊机在线路下通过或在线路附近进行搬运作业时。严禁将临时基建用电转供给住宅用电户使用,经中间检查;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证书。
大型车辆,方能组织施工。第十五条 受电工程施工单位应有施工组织方案(含组织措施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 受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第八条 本章中所称受电工程是指用户自行投资建设并与电力系统有直接电联系的电力设施工程,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规划院基,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法规、杆塔而发生事故,船只通过跨河电力线路时、《电力监管条例》。
用户受电工程施工,不得在有过江电缆的河面上抛锚、电视天线等不得与电力线同杆架设或混线、增容和改建的用户必须向供电企业进行申请,安装单位应具备《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输电线路附近售卖、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或遮栏、广播线或安装广播喇叭。 (三)在距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500米以内的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应提交项目批准文件,不得堆放谷物。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受用户委托的承装(修、试验设备的年检合格证书,220千伏15米,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应提交项目批准文件和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批、试)单位在办理工程委托时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给 供电企业核对,各级电力管理部。
10.我国电力法律法规体系由哪些
电力法律体系:是在宪法统领下由部门法律和法规、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构成的体系。
一、宪法。
二、部门法(含电力法、刑法、民法)等有关电力等方面法律构成的部门法。
三、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电力保护和布置的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中关于电力保护等规定。
电力法律体系的适用法律分四个层次:
1、属于法律体系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属于行政性法规的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3、属于部门规章的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4 、地方性电力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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