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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上访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30 16:50
本文关于农民上访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30日讯:

1.上访的法规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的信访行为,都必须按照国家《信访条例》、各省《信访条例》和各省《逐级信访制度》的规定依法、逐级、有序上访。

依法: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和服从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出的答复和处理意见。

逐级:根据各省〈逐级信访制度》规定,信访人反映问题,应先向直接责任归属机关或单位提出,不同意直接责任归属机关或单位的处理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

信访事项一般实行乡、县处理,市级复议制度,应由乡级受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应先到乡级反映。乡级处理以后,如不同意,再到县一级反映,由县级再作处理。信访事项经县级处理,信访人仍不满意的,可持县级答复意见书到市级对口申请复议。

有序:上访人要按规定程序上访,遵守信访秩序,维护党政机关办公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坚决反对集体上访,多人反映共同问题、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等形式,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举4人以下代表,超过4人的一般不予以接待,必须选定4人以下代表,方予接待办理。

2.农村群众在信访工作中应当注意哪些情况

越来越多的农民学习法律,通过合法或者适当的方式参与信 访,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但是也有一些信访行为并不符合法律的 规定或精神,这些行为主要有下面几类:(1) 集体上访:集体上访一般是指人数超过五人的来访。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 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 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 过五人。”(2) 越级上访:《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 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如果信访人没有按照这一条规定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而是上访 到更高一级国家机关,这就是越级上访。 如果对地方政府信访工 作不满,可以按照正常程序投诉,也可以写信到更高一级政府或 人大,但是随意越级上访,不仅花费巨大,而且也无助于问题 解决。

(3) 暴力上访:信访是一种法律救济渠道,信访人必须遵守 信访规则,依法信访,维护信访秩序。少数信访人采用暴力手段 来达到目的,这种方式不仅是不可取的,而且是一种违法犯罪活 动,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4) 长期上访:根据《信访条例》,信访问题经过初步处理、复查和复核三个环节就已经终结。有少数人为满足自己不正当要 求,利用信访为手段,就相同问题上访几年甚至十几年,这就是 典型的长期上访,甚至叫“缠访”。

这种行为不能允许,其要求 也不能被满足,如果信访人存在违法行为,还要追究其法律 责任。

3.群众通过信访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环境信访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信访是指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 向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环境保护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形式,反映环境保护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 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第三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认 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为信访人采用本办法规定 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打击报复信 访人。

4.违法上访,信访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信访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1.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情节严重的;2.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违反了《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3.信访人违反了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案中,黄某等人违法上访,公安机关会根据他们的违法情形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只需对其进行劝阻、批评和教育,如果违法情形严重会依法做出警告、训诫、制止、治安管理处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违法上访,信访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安机关会根据违法情形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只需对其进行劝阻、批评和教育,若违法情形严重会依法做出警告、训诫、制止I治安管理处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法律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八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可以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信访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农民上访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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