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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法规周晖

时间:2021-05-02 06:18
本文关于会计法律法规周晖,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我国会计法律对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本条共分两款。第一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稽核是稽查和复核的简称。内部会计稽核工作是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工作,其目的在于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中所出现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通过稽核,对日常核算工作中所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的方法。

稽核制度是会计机构内部的一种制度。从会计工作实际情况来看,会计稽核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会计稽核工作是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保证。目前一些单位存在的会计数据失真。帐目不清、会计核算混乱等问题,都与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不健全有关。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一种,按照我国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会计稽核工作岗位,稽核人员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是专职人员,也可以是兼职人员。会计稽核工作按照其范围,可分为全面稽核和早点稽核;按照稽核期间,可分为事前审核和事后复核、日常稽核和临时稽核。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职责是:(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衔接等,审核之后应当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计划和预算。(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如发生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4)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并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会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不同于单位内部的审计制度,会计稽核制度是会计机构内部的一种工作制度,单位审计制度是由在会计机构之外另行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会计工作进行再检查的一种制度。

第二款是对出纳人员禁止兼任其他会计工作岗位的规定。出纳人员是会计机构中直接与现金打交道的工作人员,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一般有以下职责:(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重大的开支项民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出纳人员还要在与银行办理结算业务时遵守有关规定,比如管理库存现金,将超出银行核定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管理支票、汇票和本票。(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照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3)保存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首先要保证安全和完整,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出纳人员直接管钱款,所以对几个岗位不能兼职。根据本条第一款有关稽核工作岗位的规定,如果既管钱款,又管复核,显然容易作假,所以会计法在本条要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会计档案保管,是指对本单位的各种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的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后,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的保管,如果允许一个人既管理一个单位的现金,又保管会计档案,显然容易在现金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会计法对此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会计法规定,不能由出纳人员兼任。出纳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帐簿。

2.会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22、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15、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6、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5、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十、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34、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21、会计核算方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二、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3、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5、审计准则1、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9、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8、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0、企业会计制度2、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6、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16、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2、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9、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13、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2、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3、关于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29、医院会计制度 6、保险公司个人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26、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2、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资产评估机构、关于对契税会计处理办法请示的复函8、独立审计基本准则3、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20、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6、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5、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办法14、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八、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问题解答4、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6、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8、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19、国务院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10会计法律制度一览 一、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8、关于短期投资收益核算问题的复函11、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12、医院财务制度9、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35、证券公司财务制度5、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14、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准则问题解答3、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 1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1、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4、就业机构就业经费会计处理规定20、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17、资产评估机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6、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14、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 9、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0、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0、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6、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3、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通知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1、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15、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9、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2、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14、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28、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18、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4、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6、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7、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五、会计准则1、《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规定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8、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 33、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13、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4、会计制度1、会计处理规定1、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11、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10、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8、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公司投资连结产品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4、企业会计准则3、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七、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9、关于执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九、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25、关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2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企业财务通则2、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3、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4、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2、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4、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17、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1、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暂收款等有关会计问题的复函、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11、企业基建业务会计处理办法16、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8、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7、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18、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31、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9、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2、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12、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

3.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有: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它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

《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它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

它是由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组成,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具有覆盖面广、概括性强等特点。 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

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 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

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

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法律、行政法规有哪些

《企业会计制度》是一个通用的会计制度,适用于大多数的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

《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还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法律方面:会计法 ;《会计准则》等。

5.如何完善会计法律法规

会计法律规范最显著的特征是用“法”的强制力和威慑力规范企业管理当局和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

如果“法”自身的刚性不足,必然导致会计规范体系的整体疲软。会计法律规范的刚性就表现在它的强制性和威严性上:其一是“强”,凡是会计法律规定的,在其法界内的所有会计主体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其二是“严”,让违法者望而生畏,用法律的威慑力使人们自觉地规范会计行为。

在我国,《会计法》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本大法,也是会计法律规范的核心,因此,讨论会计法律规范的强制力和威慑力问题,就有必要分析我国现行《会计法》的“刚性”不足问题。

6.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三个层次

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具体包括:

1、会计法律,即《会计法》。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会计行政法规。它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3、会计规章,是指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制定的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等,也属于会计规章,但必须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扩展资料

一、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体系

1、会计法律,指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比如《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是规范全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新修订的《会计法》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实现了突破,其核心是通过法律的手段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会计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总会计师条例》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作为《会计法》的配套法规,为完善和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条例》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

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比如,根据《条例》规定,企业的不良资产不符合资产定义,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消化,但在实际中,这方面的工作仍然是相当艰巨的。《总会计师条例》是国务院于1990年颁布的,时隔十年有余,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需要择机进行修订。

3、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财政部以部长令发布实施的会计文件属于会计规章;财政部(不以部长令形式)发布的会计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现行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有些属于会计规章,有些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具有强制执行的特点;会计规范性文件主要起指导和规范作用

二、严格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委派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1、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全部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经过注册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鉴证及相关业务。

3、会计执业人员的管理

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是强制性的,是政府维护会计和市场经济秩序和重要手段;行业协会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是行业自律性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法规体系

中国网——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谈会计改革和会计监管问题

7.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都有哪些

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按制定部门和适用范围包括四个层次,如下图所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试最高准则。

2、会计行政法规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它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4、地方性会计法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只在本地区范围内适用。

会计法律法规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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