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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日志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2 15:54
本文关于监理日志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规范。

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的。

我国自1988年开始在建设领域实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这是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目的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这项制度已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范畴。

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适应了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满足了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因此,十余年来这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健康迅速地发展起来,形也了一支素质较高规模较大的监理队伍。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都已全面开展了监理工作,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都已全面开展了监理工作。全国大多数大、中型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举世瞩目的巨型工程---三峡工程都实施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明显的作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具有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因此,对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范围和深度均有特殊要求。

鉴于目前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成熟的经验,需要通过进一步研究探索。因此,本规范暂时未涉及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规范目录 前 言4 目 次61 总 则82 术 语9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113.1 项目监理机构113.2 监理人员的职责113.3 监理设施13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144.1 监理规划144.2 监理实施细则155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65.1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165.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65.3 工地例会185.4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185.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205.6工程进度控制工作205.7 竣工验收215.8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216 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236.1 工程暂停及复工236.2 工程变更的管理236.3 费用索赔的处理246.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256.5 合同争议的调解266.6 合同的解除277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287.1 监理资料287.2 监理月报297.3 监理工作总结297.4 监理资料的管理308 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318.1 设备采购监理318.2 设备监造318.3 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资料33 附录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35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35 C类表各方通用表3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38 报验申请表39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40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41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42 费用索赔申请表43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44 工程竣工报验单45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46 工程暂停令47 工程款支付证书48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49 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50 费用索赔审批表51 监理工作联系单52 工程变更单53 规范用词用语说明54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工程项目概况2 监理工作范围3 监理工作内容4 监理工作目标5 监理工作依据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 监理工作程序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 监理工作制度12 监理设施。

2.监理单位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1、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3.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监理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哪些

您好,1、《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由建设部于1988年7月25日以“(88)建建字第142号”文发布。通知中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建设部将实施一项新的重大改革: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

建设监理大致包括对投资结构和项目决策的监理,对建设市场的监理,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理,目前主要是指后两种监理。其对象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种工程。

政府的建设监理归口管理机构,在国家是建设部,办事机构为建设监理司,在地方是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事机构为其所设的建设监理处、科、组。其主要职能是制订和实施建设监理法规,审核批准建设监理组织和人员,参与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的开竣工报告,组织与监督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检查督促重大事故的处理,指导与管理建没监理工作。

建设监理组织是受业主委托执行监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其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工程监理的内容可以是全过程的,也可以是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等的某个阶段。

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工程合同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技术、经济法规。建设部将起草有关法规,努力做到谨慎起步,法规先导,健康发展。

另外,还对开展建设监理的步骤、加强对建设监理工作的领导作了原则部署。2、《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于意见》。

该意见是建设部1988年11月12日以“(88)建建字第366号”文发布的。《意见》中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宁波、沈阳、哈尔滨、深圳八市和能源、交通两部的水电和公路系统作为全国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试点单位。

《意见》中提出了试点的指导思想、目的和原则;组织领导及试点管理机构的任务;建设监理单位的建立和管理;监理单位开业应具备的5个条件;在试点期间监理单位暂不核定等级,但必须具备3项技术经济素质,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3个条件,监理单位应遵守5项规定;建设监理单位取得监理业务可由建设单位指名委托或通过竞争择优委托,也可以经商议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受委托从事建设监理业务,一般应包括四个阶段的内容:试点工程的确定;监理取费;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关系等。该《意见》实际上是我国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总框架,成为以后制订法规、建立组织、开展业务的纲领。

3、《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建设监理试行规定》是建设部于1989年7月28日以“(89)建建字第367号”文发布的。

发布《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改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建立建设监理制度,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建立建设领域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规定》的全文共6章29条。

各章的名称是:总则,政府监理机构及职责,社会监理单位及监理内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外资、中外合资和外国贷款建设项目的监理,附则。在“总则”中规定:建设监理包括政府监理和社会监理;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接受政府监理;建设监理的依据是国家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以及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包合同;建设监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中央为建设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州、盟)、县(旗)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

在“政府监理机构及职责”中规定:建设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设置专门的建设监理管理机构;市(地、州、盟)、县(旗)的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或指定相应的机构,统一管理建设监理工作;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根据需要设置或指定相应的机构,指导本部门建设监理工作;在第七条规定了建设部建设监理的6项职责;在第八条规定了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建设监理的6项职责;在第九条规定了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建设监理的6项职责。在“社会监理单位及监理内容”中规定:社会监理单位称谓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或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前者是法人,后者是私有制独资或合伙组织;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和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开业,必须经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资格,发给资格证书,确定监理范围,再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独立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工程建设咨询等单位,可以兼承监理业务,但必须经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资格证书;监理单位承担的监理业务,可以由建设单位直接指名委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过竞争方式择优委托;在第十四条中规定了监理的主要业务内容,包括前期阶段2项,设计阶段3项,施工招标阶段2项,施工阶段11项,保修阶段1项;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要与被委托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等等。

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关系”中规定:承建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在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情况;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须提交总监理工程师调解;工程建设监理是有偿服务活动,酬金及计提办法写入监理委托合同,在建设单位的管理费中支付,或在。

4.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规范。

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的。

我国自1988年开始在建设领域实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这是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目的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这项制度已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范畴。

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适应了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满足了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因此,十余年来这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健康迅速地发展起来,形也了一支素质较高规模较大的监理队伍。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都已全面开展了监理工作,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都已全面开展了监理工作。全国大多数大、中型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举世瞩目的巨型工程---三峡工程都实施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明显的作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具有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因此,对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范围和深度均有特殊要求。

鉴于目前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成熟的经验,需要通过进一步研究探索。因此,本规范暂时未涉及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规范目录前 言4目 次61 总 则82 术 语9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113.1 项目监理机构113.2 监理人员的职责113.3 监理设施13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144.1 监理规划144.2 监理实施细则155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65.1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165.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65.3 工地例会185.4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185.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205.6工程进度控制工作205.7 竣工验收215.8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216 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236.1 工程暂停及复工236.2 工程变更的管理236.3 费用索赔的处理246.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256.5 合同争议的调解266.6 合同的解除277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287.1 监理资料287.2 监理月报297.3 监理工作总结297.4 监理资料的管理308 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318.1 设备采购监理318.2 设备监造318.3 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资料33附录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35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35C类表各方通用表3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38报验申请表39工程款支付申请表40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41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42费用索赔申请表4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44工程竣工报验单45监理工程师通知单46工程暂停令47工程款支付证书48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49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50费用索赔审批表51监理工作联系单52工程变更单53规范用词用语说明54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工程项目概况2 监理工作范围3 监理工作内容4 监理工作目标5 监理工作依据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 监理工作程序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 监理工作制度12 监理设施。

5.监理日至怎么写

一、监理日记的重要性 1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项目管理主体的重要部份,工程建设监理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实施的,监理资料收集、编写、整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监理服务工作量和价值的体现,监理日记是监理资料和重要组成部份。

2 、监理日记是监理活动全面而又连续最真实的记录。监理审批记录、验收记录大多是对施工结果的认可,不能系统反映监理活动,对有些特殊殊问题的原因、处理结果更难全面反映,而以文字记载为主的日记可将重要的监理活动全面、连续地记录下来。

一旦项目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对质量、进度、费用等问题产生异议、争端时,必然要追溯监理活记录,以求证明。 3 、监理日记是监理人员对施工活动最全面的监控记录。

监理的验收表格只对施工活动间断性的记录,不能反映施工过程,一些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无法在验收表中得到反映,日记则是记录这些问题的载体,对处理有关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4 、监理日记反映监理工作水平、工作成效的窗口。

监理日记体现了监理人员的技术素质、业务水平,展示了监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成效,同时也反映出监理企业的管理水平。二、监理日记的基本内容 1 、封面:监理记录封面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合同编号、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日记记录人、监理日记起止时间。

2 、监理日记内容: 2.1 日期、气候慨况: 2.2 工程部位: 2.3 承包商动态: 2.4 质量检查、试验情况: 2.5 承包商提出的问题和对承包商提出问题的答复、指示: 2.6 上级的通知或指示: 2.7 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8 对已往提出问题的复查: 2.9 重点、关健部位的旁站情况: 2.9.1 旁站的部位及施工工艺: 2.9.2 现场人员情况: 2.9.3 施工起止时间、监理到达时间、离开时间: 2.9.4 完成工程量 2.9.5 施工过程描述: 2.10 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2.11 会议或口头洽商记录: 2.12 来访会见情况: 三、监理日记的书写要求 1 、监理日记的书写应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真实、全面、充分体现工程参建各方合同履行程度,公正记录每天发生的工程情况,准确反映监理每天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禁止作假,不能为了某种目的修改日记,不得随意涂改、刮察。

2 、所有的监理人员均应每天按时填写监理日记,尽量避免事后补记,及是时提交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日记的记录人应签名。 3 、监理日记不允许记录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内容。

4 、记录问题时对问题的描述要清楚,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都要跟踪记录完整,不得有头无尾。 5 、监理日记书写工整、清晰,用语规范,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措辞严谨,记录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不用过多的修饰词语,更不要夸大其词,涉及到数字的地方,应记录准确的数字,不得采用诸如“大约 15㎡ ”之类的措辞。

工程监理日记充分展示了记录人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及其相关的影响,文字处理不当、出现错别字、涂改、语句不通、不符合逻辑、用词不当、不规范都会产生不良的后果。在监理日记中不得出现概念模糊的字眼,例如:在监理日记中出现“估计”、“可能”、“基本上”等概念模糊的字眼,会使人对监理日记的真实性、可靠性产生怀疑,从而失去监理日记应起的作用。

4 、具体内容要求: 4.1 日期、气候慨况:准确记录当天的天气状况,特别是出现异常气候应予描述。例如:天气预报当天的天气晴,实际上在当天的某一时刻出现大雨等异常情况,监理日记中应予记录,应记录出现时间、持续时间。

4.2 工程部位:准确记录承包商当天工程施工作业部位。 4.3 承包商动态:记录承包商人员、机械、材料的进出场情况,当天的施工作业内容,施工作业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是否正常,施工安排是否符合计划要求。

4.4 质量检查、试验情况:当天监理检查内容,试验情况,结果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 4.5 承包商提出的问题和对承包商提出问题的答复、指示:承包商提出问题的内容,监理的答复,或请示情况。

4.6 上级的通知或指示:首次记录接到通知、指示的时间、内容,通知或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反馈。若没有处理完成在以后的记录中还应进行跟踪。

4.7 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记录施工过程中监理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以及整改过程的记录。监理日记不能只记录存在的问题,没有记录问题是怎样解决的,发现问题是监理人员经验和观察力的表现,解决问题是监理人员能力和水平的体现,在监理工作中,并不只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怎样科学合理地解决问题,所以监理日记要记好发现的问题,同时用记录解决问题的方法、过程。

4.8 对已往提出问题的复查:记录对已往提出问题的跟踪检查情况,问题的处理结果,避免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不了了之。 4.9 重点、关健部位的旁站记录: 旁站部位都是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难以检查,出现问题难以处理的关健工序,因此真实、准确地记录好旁站情况,对于每一位监理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旁站记录的主要内容:准确记录施工部位,施工工艺;如果施工过程天。

监理日志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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