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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的投资者构成

时间:2021-05-02 18:15
本文关于st的投资者构成,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ST股票及*ST股票的概念及由来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R 缩写,意即"特别处理"。

该政策自1998年4月22日起实行,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 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

(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低于注册资本。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别一种"其他状况异常"是指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赔偿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诉讼等情况。 ST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需要指出的是,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的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目前所处状况的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可以恢复正常交易。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什么条件能恢复上市?哪些情形下被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若有以下情形的: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前三条,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第四条由交易所决定。 恢复上市的条件有: 因第(一)、(二)、(三)项的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交易所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决定恢复该 公司股票上市。

因第(四)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上市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且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已经盈利,上市公司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终止上市也称"退市"或"摘牌"。

有下列情形的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第(一)项所列情形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因第(二)、(三)项所列情形,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其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的; (二)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虽盈利但未在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

(三)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的。 (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的。

(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的。 (六)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但公司出现亏损的。

终止上市与ST制度有什么不同? ST制度是指沪深证券交易所从1998年4月22日开始,对连续出现2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treatment),在"特别处理"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监管机构对亏损公司实行"ST"制度既是对亏损上市公司警告,也是对投资者风险提示。

ST只能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是一个完整的市场化的市场退出机制的一个灵活的有机的组成部分。 公司终止上市,投资者将如何行使用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终止上市是指公司的股票将不在交易所挂牌交易,但终止上市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产品、盈亏等并不因退市而产生改变。

因此投资者应当了解以下四点: (1)退市并不一定是破产或解散,只要未宣布破产,终止上市的公司仍然存在并运作; (2)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终止上市的公司的股东仍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 (3)终止上市的公司仍然有资产重组的权利; (4)公司终止上市后,股东仍然可以进行股份的转让。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准许合格的证券公司,为终止上市的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

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应予退市,早在1993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就已明确规定。深、沪交易所从1999年开始对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给予暂停上市处理,提供特别转让服务。

2001年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及相关通知是对《公司法》的相关条款进一步细化。2002年2月25日深沪交易所修改其《上市规则》,取消了特别转让服务(PT制度)。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投资者会受到什么影响? 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有关情况,丧失法定的上市条件,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其股票终止上市。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融资渠道受到较大限制。

一方面公司失去了公开发行或配售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条件;另一方面,公司的市场信誉和财务信用度会有一定降低,公司在其他融资方面、经营方面也会受到较大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和重整将。

2.究竟如何投资ST股

近期市场中,ST股走势较强。为了更好参与和把握其中的投资机会,投资者必须分步实施投资策略———

首先是分析ST股走强的原因。近期ST股走强的动力是来自于其面临的压力,正是由于压力转化为动力,才促使了ST股的强势表现。ST股面临的压力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清欠压力。按照温家宝总理对上市公司清欠工作重要批示的精神,中国证监会表示要“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年底之前,凡上市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尚未得到解决的,其责任人将承担法律责任;二是股改压力。清欠将有利于ST股改善公司基本面状况,股改压力转化成重组动力,而重组预期正是ST股走强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是了解ST股的投资机会。ST股由于基本面较差,导致绝大部分个股股价偏低,这反而成了ST股的优势:市值偏小,股价上涨对于资金的要求相对较低,部分ST股甚至出现了连续涨停的局面;而如果通过资产重组公司的基本面的确能够改善,股价中线上涨空间也的确很可观。在清欠和重组预期下,一些公司有望彻底摆脱多年来的资金困局,有望彻底把以往的历史欠账一次性处理,再搭股改之船,使得公司真正实现彻底脱胎换骨,这类公司具有较好的投资机会。

其三是制定策略。了解了ST股走强的原因和市场机会所在之后,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应性的投资策略。

ST板块的炒作题材主要是结合股改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经统计发现,近期走强的ST个股绝大多数都是尚未完成股改的公司。这是因为前期已经完成股改的ST股产生了强烈的赚钱效应。从已经完成股改的ST股来看,有不少公司由于本身基本面较差,使得股改的对价水平反而较高,典型的如青鸟系的*ST天桥

导致这些个股在股改前后往往出现比较大的涨幅。还有不少ST股在股改后,基本面有了明显改善,对股价同样具有正面影响,例如*ST江泥、ST化工等。这对目前尚未股改的ST股无疑具有较大的示范作用。在这样的良好预期下,未股改的ST股出现整体走强行情。因此,投资者需要重点关注未股改的ST股。这种市场情况也提醒投资者,不要盲目追涨那些题材已经兑现、股价已经大幅涨高的ST股,而是要重点关注有重组预期、价格适中、仍然运行于上升通道中的ST股。

在研究分析ST股的重组预期时,需要关注两点:一是重组机会大小,这里涉及公司的历史包袱是否清理干净、重组的力度和重组方的实力等问题。如果公司重组和股改能在近期同时解决,则择机参与赢利的机会较大;二是公司的主业有无问题,如果主业无问题,而目前的亏损是由一次性计提造成的,则公司仍有发展前途。

投资ST股时,业绩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半年报和三季报中已经实现扭亏的ST股相对更为安全。另外,在面临清欠压力的背景下,投资者还要关注有具体还款计划的ST股。

最后是控制风险。值得注意的是,ST股机会多,但风险也大。其中有部分ST公司资产质量太差或债务缠身而难以重组,将面临退市的风险。还有的ST公司因情况复杂,且即使重组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难以把握,因此,在参与ST股炒作时,投资者需先考虑对ST公司基本面情况的掌握程度,以及对ST股操作的技巧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再决定是否参与其中,这样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德鼎投资汪贻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什么叫稳健型的投资者

如果投资组合中无风险或低风险的比重较大,那么就是稳健型的投资者。他们长期看好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采取懒人理财的方式,摒弃市场噪音的干扰,坚定果断地投资,并采取长期持有的态度。

稳健型的投资者都很强调本期收入的稳定性和规则性,因此,通常都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和红利高而且安全的股票。所以选股时把安全性当做首要的参考指标。一般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盈利能力较为稳定;2、股票市盈率较低;3、红利水平较高;4股本较大,一般不会有市场主力光顾。

为了兼顾本期收入的最大化,稳健型投资者一般将股票、基金和债券融合在一起,共同组成投资组合。另外,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由专家管理的金融工具,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投资对象。

稳健型投资者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由其本身的性格决定的,他们做事谨慎,不愿意冒较大的风险,在投资时也不例外,稳定的回报率对他们而言就可以接受了,不希望激进的投资活动使自己的生活面临比较大的波动。另一类是由于承担了较多的家庭责任,考虑到将来的生活目标和所承担的责任,在投资时,稳妥慎重,不会为了追求较高收益而承担较大风险,时刻避免投资出现意外而给家庭生活带来比较大影响的情况。这两类人群往往是彼此交叉的,也就是两方面的原因决定了这类投资者的稳健型风格。

4.股票名称前面的1(S)2(ST)3(*ST)4(SST)5(S*ST)这些表示分别是什么意

沪深证券交易所2006年10月9日起一次性调整有关A股股票的证券简称。其中,1014家G公司取消“G”标记,恢复股改方案实施前的股票简称;其余276家未进行股改或已进行股改但尚未实施的公司,其简称前被冠以“S”标记,以提示投资者。

*ST 是企业亏损满三年的股票,如果在规定期限不能扭亏,就有退市的风险还有,虽然不满三年,但财务状况恶劣的也可以是*ST,总之就是有退市风险的股票。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

5.ST股票是指的什么股票

ST股票指的是: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R 缩写,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自1998年4月22日起实行,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

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

(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 低于注册资本。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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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是在原有“特别处理”基础上增加的一种类别的特别处理,其主要措施为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在交易方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

6.国际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构成

机构投资者是指在金融市场从事证券投资的法人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银行等。

在西方国家,以有价证券投资收益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福利基金、养老基金及金融财团等,一般称为机构投资者。其中最典型的机构投资者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共同基金。

在期货市场上,除了期货投资基金以及对冲基金外,可以把参与期货市场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以及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等,归为两类,一类为“一般基金”,另一类为投资银行。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上述两类机构投资者很少投资期货市场,包括美国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是因为政府的管制限制了投资者参与期货的愿望。但是,随着机构投资者在现货市场资产组合风险的逐步加大、投资成本增加及流动性降低,还伴随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一般基金和投资银行开始大量投资如利率期货、国债期货、指数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市场,并在降低投资风险、增加投资收益、提高市场及资金的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取得了很好效果。

希望对你有帮助,要是想深入了解的话,随便找一本基础方面的书籍都会有详细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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