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博元投资虚构关联方,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3日讯:
1.博元投资“被”退市 股票退市原因有哪些
先来看看*ST博元究竟犯了多严重的错。
根据监管机构信息,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 3.8亿元并未真实履行到位。为掩盖这一事实,公司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虚增资产、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
而且,博元投资财务造假的金额巨大。 3.8亿元的确不是小数目。
但是,先看一些数据。 银广夏,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2亿元。
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0年累计虚增销售收入4.6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1.13亿元。 南纺股份,2006年到2010年公司连续5年虚构利润3.44亿元,创下近10年上市国企财务造假纪录。
这几家公司都没有退市。按照此前海通证券分析师表述,中国证券市场成立至今,总共有89家公司退市,其中因为亏损退市的公司为45家,退市率仅3%,年均约0.1%。
而监管层在不断修补制度的漏洞。*ST博元则恰好赶上挑战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退市新规”,成为新规之下首个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证券时报记者也为此采访了桂浩明、叶檀、董登新3位专家,听听他们的如何点评。 申万宏源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认为,*ST博元终止上市之事一出,A股市场的“垃圾股”短期内将受到冲击,但长期来看市场将加快树立价值投资的理念。
因此,市场不会“判死刑”。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此事显示了退市制度的坚决落实,有利于“缓冲”未来注册制出台对市场的影响。
A股市场类似的信息披露不规范、业绩差的公司还有不少,但严重的典型的不多。*ST博元退市不是被判“死刑”,而是让它从现有的市场里“出去”,未来条件符合后还有满血复活的可能。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ST博元上市25年来至少8年是亏损的,财务造假情节严重。因此,其他某些类似的公司可能“濒死”,会受到此事的严重警告;投资者“不会死”,有关部门将开展损失追偿工作;配合*ST博元造假的财务、审计等机构应该受到问责和承担连带责任;炒作壳资源的皮包公司会受到威慑和警告,日子会不好过。
除此之外,证券时报记者还发现,将那些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纳入退市情形,是2014年中国证监会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举措。将其清出资本市场是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将给其他上市公司带来重大威慑力,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有效手段。
显示了交易所等各方尊重法规,严格了落实新一轮退市改革的态度。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刘士余主席此前强调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而对*ST博元依法实施强制退市,可谓是证监系统落实这一要求的“第一炮”。
刘士余强调“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措施顺利实施”,那么证券时报记者相信,资本市场缺位多年的退市制度强有力落实,正是为了给包括注册制在内的改革做好准备。
2.博元投资“被”退市股票退市原因有哪些
先来看看*ST博元究竟犯了多严重的错。
根据监管机构信息,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 3。8亿元并未真实履行到位。
为掩盖这一事实,公司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虚增资产、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 而且,博元投资财务造假的金额巨大。
3。8亿元的确不是小数目。
但是,先看一些数据。 银广夏,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
72亿元。 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0年累计虚增销售收入4。
6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1。 13亿元。
南纺股份,2006年到2010年公司连续5年虚构利润3。44亿元,创下近10年上市国企财务造假纪录。
这几家公司都没有退市。按照此前海通证券分析师表述,中国证券市场成立至今,总共有89家公司退市,其中因为亏损退市的公司为45家,退市率仅3%,年均约0。
1%。 而监管层在不断修补制度的漏洞。
*ST博元则恰好赶上挑战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退市新规”,成为新规之下首个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证券时报记者也为此采访了桂浩明、叶檀、董登新3位专家,听听他们的如何点评。
申万宏源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认为,*ST博元终止上市之事一出,A股市场的“垃圾股”短期内将受到冲击,但长期来看市场将加快树立价值投资的理念。 因此,市场不会“判死刑”。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此事显示了退市制度的坚决落实,有利于“缓冲”未来注册制出台对市场的影响。A股市场类似的信息披露不规范、业绩差的公司还有不少,但严重的典型的不多。
*ST博元退市不是被判“死刑”,而是让它从现有的市场里“出去”,未来条件符合后还有满血复活的可能。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ST博元上市25年来至少8年是亏损的,财务造假情节严重。
因此,其他某些类似的公司可能“濒死”,会受到此事的严重警告;投资者“不会死”,有关部门将开展损失追偿工作;配合*ST博元造假的财务、审计等机构应该受到问责和承担连带责任;炒作壳资源的皮包公司会受到威慑和警告,日子会不好过。 除此之外,证券时报记者还发现,将那些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纳入退市情形,是2014年中国证监会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举措。
将其清出资本市场是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将给其他上市公司带来重大威慑力,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有效手段。 显示了交易所等各方尊重法规,严格了落实新一轮退市改革的态度。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刘士余主席此前强调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而对*ST博元依法实施强制退市,可谓是证监系统落实这一要求的“第一炮”。刘士余强调“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措施顺利实施”,那么证券时报记者相信,资本市场缺位多年的退市制度强有力落实,正是为了给包括注册制在内的改革做好准备。
3.博元投资“被”退市股票退市原因有哪些
先来看看*ST博元究竟犯了多严重的错。
根据监管机构信息,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 3。8亿元并未真实履行到位。
为掩盖这一事实,公司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虚增资产、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 而且,博元投资财务造假的金额巨大。
3。8亿元的确不是小数目。
但是,先看一些数据。 银广夏,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
72亿元。 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0年累计虚增销售收入4。
6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1。 13亿元。
南纺股份,2006年到2010年公司连续5年虚构利润3。44亿元,创下近10年上市国企财务造假纪录。
这几家公司都没有退市。按照此前海通证券分析师表述,中国证券市场成立至今,总共有89家公司退市,其中因为亏损退市的公司为45家,退市率仅3%,年均约0。
1%。 而监管层在不断修补制度的漏洞。
*ST博元则恰好赶上挑战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退市新规”,成为新规之下首个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证券时报记者也为此采访了桂浩明、叶檀、董登新3位专家,听听他们的如何点评。
申万宏源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认为,*ST博元终止上市之事一出,A股市场的“垃圾股”短期内将受到冲击,但长期来看市场将加快树立价值投资的理念。 因此,市场不会“判死刑”。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此事显示了退市制度的坚决落实,有利于“缓冲”未来注册制出台对市场的影响。A股市场类似的信息披露不规范、业绩差的公司还有不少,但严重的典型的不多。
*ST博元退市不是被判“死刑”,而是让它从现有的市场里“出去”,未来条件符合后还有满血复活的可能。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ST博元上市25年来至少8年是亏损的,财务造假情节严重。
因此,其他某些类似的公司可能“濒死”,会受到此事的严重警告;投资者“不会死”,有关部门将开展损失追偿工作;配合*ST博元造假的财务、审计等机构应该受到问责和承担连带责任;炒作壳资源的皮包公司会受到威慑和警告,日子会不好过。 除此之外,证券时报记者还发现,将那些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纳入退市情形,是2014年中国证监会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举措。
将其清出资本市场是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将给其他上市公司带来重大威慑力,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有效手段。 显示了交易所等各方尊重法规,严格了落实新一轮退市改革的态度。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刘士余主席此前强调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而对*ST博元依法实施强制退市,可谓是证监系统落实这一要求的“第一炮”。刘士余强调“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措施顺利实施”,那么证券时报记者相信,资本市场缺位多年的退市制度强有力落实,正是为了给包括注册制在内的改革做好准备。
4.近三年有上市公司关联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事件么
按照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所谓关联方交易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由此生成的信息将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的一种舞弊方法。通常,上市公司会采用以下几种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
(1)关联购销舞弊。所谓关联购销舞弊,是指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之间的购销活动进行的舞弊。根据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当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兄弟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需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当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由于上市公司提供的是单个报表,而非合并报表,因此无法抵消,但需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容。
(2)受托经营舞弊。受托经营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我国目前缺乏受托经营法规的制度缺陷,采用托管经营的方式服务于利润操纵的目的,它是报表欺诈的一种新方法。在实务中,上市公司往往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方经营,按双方协议价收取高额回报。这样就不仅避免了不良资产生成的亏损,还凭空获得一块利润,而这笔回报又常常是挂在往来账上的,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入,因此只是一种虚假的“报表利润”。
(3)资金往来舞弊。尽管我国法律不允许企业问相互拆借资金,但仍有很多上市公司因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好的投资项目,就拆借给母公司或其它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关联方,并按约定的高额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以此虚增利润。
(4)费用分担舞弊。所谓费用分担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操纵与关联方之间应各自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实现调节利润的目的。在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常常存在着关于费用支付和分摊的协议,这就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当上市公司利润不佳时,集团公司会通过种种手段,如调低上市公司费用交纳标准,代替承担上市公司各项费用,甚至退还以前年度交纳的费用等。
5.近三年有上市公司关联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事件么
按照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所谓关联方交易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由此生成的信息将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的一种舞弊方法。通常,上市公司会采用以下几种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
(1)关联购销舞弊。所谓关联购销舞弊,是指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之间的购销活动进行的舞弊。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当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兄弟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需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当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由于上市公司提供的是单个报表,而非合并报表,因此无法抵消,但需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容。 (2)受托经营舞弊。
受托经营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我国目前缺乏受托经营法规的制度缺陷,采用托管经营的方式服务于利润操纵的目的,它是报表欺诈的一种新方法。在实务中,上市公司往往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方经营,按双方协议价收取高额回报。
这样就不仅避免了不良资产生成的亏损,还凭空获得一块利润,而这笔回报又常常是挂在往来账上的,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入,因此只是一种虚假的“报表利润”。 (3)资金往来舞弊。
尽管我国法律不允许企业问相互拆借资金,但仍有很多上市公司因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好的投资项目,就拆借给母公司或其它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关联方,并按约定的高额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以此虚增利润。 (4)费用分担舞弊。
所谓费用分担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操纵与关联方之间应各自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实现调节利润的目的。在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常常存在着关于费用支付和分摊的协议,这就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
当上市公司利润不佳时,集团公司会通过种种手段,如调低上市公司费用交纳标准,代替承担上市公司各项费用,甚至退还以前年度交纳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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