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人大工作应熟悉那些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3日讯:
1.人大代表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法律法规方面应做哪些工作
应发挥人大代表五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代言作用。《代表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第四条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所以说代言职能是人大代表的首要任务,各级人大代表必须经常联系选民,随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将群众合理合法的建议意见及正当要求及时反映到有关国家机关,体现在各项决策中,真正做到替人民代言,为人民谋利。
二是桥梁作用。我国的各级人大代表既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又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既要向国家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和要求,又要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所以说,各级人大代表既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又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是决策作用。宪法和法律规定,无论是制定法律法规、决定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还是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对国家机关组成人员进行任免,都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决定。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集体行使权力,每位代表都有一票的权利,代表对每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直接关系着人大决定权的有效行使,每一项议案的通过,都是人大代表直接参与的结果。所以说,参与决策是各级人大代表的主要职权,只有人大代表的作用充分发挥,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运转,才能广泛汇聚民意,集中民智,做出正确的决议决定。
四是监督作用。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而这一权力正是通过全体代表的作用来实现的,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决议决定、依法进行人事任免,甚至提出质询案、特定问题调查案等方式,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闭会期间,通过执法检查、视察检查、工作调研、工作评议以及询问等方式进行监督,所以说监督也是各级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能。
五是协助作用。《代表法》第四条规定:“代表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实施。”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各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所以说,人大代表一方面通过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宣传鼓动作用,保障和促进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另一方面是通过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政府更好地为人民办事,使人民更好地支持政府工作,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动工作。
2.在线等~人大工作法律法规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都有人大工作各种制度的体现。
3.人大最新通过哪几个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4.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有哪些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设立特别行政区及特别行政区内管理制定的法律等。这些法律涉及到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因此,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这些法律的制定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这些法律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国防、外交、社会各个领域。改革开放20多年来,大部分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包括一大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以及许多其他方面的法律。例如,为了保障公民权利、健全国家机构组织制度和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修改了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为了促进教育、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制定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了一批保护环境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方面的法律。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制定了国防法和人民防空法。还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等。
5.哪些法律或法规需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也就是说所有基本法律都由全国人大制定,其余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所有被称为“法律”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需报全国人大备案。
6.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有那些
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范围是概括性的规定,实际上共同执掌立法权,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全国人大以外的基本法律,属于经常性立法。
全国人大主要是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比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物权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等;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是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等。
附参考:
《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
基本法律;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
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7.我国的基本法律有哪些
一、我们国家制定了许多法律、特别是近些年,立法速度加快,每年都有不少法律、法规颁布施行。对法律种类的划分,可以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方法。
例如: 从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方面划分,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
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从法律的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二、对法律可以这样来划分: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 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
三、除了母法--宪法之外, 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
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
(1)刑事方面。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 怎样的处罚等。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等等,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8.人大代表具有哪些法定权利和职责
你好,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可以帮你。
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
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
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
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
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有:
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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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民代表应具备哪些条件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其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能否得以实现。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必须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四个条件,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代表不知国情、民情、就无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因此,要营造代表知情、知政的良好氛围,采取发会刊、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座谈会、组织参加调研视察、定期走访代表等形式,经常沟通、反馈信息,使代表了解区情、政情,了解人大的重点工作,为他们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2、拓宽代表“知法”渠道。代表要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必须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要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为代表学习法律设计好学习内容,从而达到提高代表法律素质、依法监督的目的。
3、拓宽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渠道。为使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就要精心设计代表同选民联系的载体,使他们回选区有事可做、有问题可抓,选民监督代表有话可说。如开展“我为代表添光彩”活动、代表回选区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评选优秀代表活动等,暨可使代表增强责任感,也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4、拓宽代表团(组)与代表联络的渠道。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参加活动都由所在代表团(组)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布置统一安排,代表团(组)不但要成立代表小组,有条件的可以成立“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为人大代表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建立代表工作档案、代表履职记录簿等,及时与代表通话、通报情况,使“挂名代表”、“荣誉代表”、“会议代表”、“负民代表”增强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自觉性。
10.人大代表具有哪些法定权利和职责
1、言论免责。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种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小组会议、代表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常委会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
当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言论,不在此范围。“不受法律追究”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引用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来处理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任何旨在追究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言行责任的规范性文件都是违宪的。
而且实际上,对此还应作宽泛的理解,即代表的发言和表决,不仅不受法律的追究,也不能受党纪和政纪的处分。2、人身自由的特别保护。
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代表如因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代表采取除逮捕和刑事审判以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也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3、给予代表履行职责所需的时间、经济保障、交通、通讯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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