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中国法律法规大全偷窃类,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3日讯:
1.关于盗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盗窃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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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2.国家法律条规有偷盗行为的有那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关于盗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盗窃罪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您好!我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九十六条【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5.各个国家对盗窃罪的法律
你好,国外立法的相关规定 大陆法系若干国家的刑法对于同时具备两种以上严重情节的量刑标准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彼此却并不相同。
具体则言,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法国方式。法国刑法第311—4条第2款规定:“犯盗窃罪,有本条所指两种情形的,所处刑罚加重至7年监禁并科70万法郎罚金;有本条所指三种情形的,所处刑罚加重至10年监禁并科100万法郎罚金。”
换言之,法国刑法认为,犯罪人所具有的严重情节越多,应当相应地判处更重的刑罚,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2)西班牙方式。
西班牙刑法第516条规定:“在所有案件中,即使犯罪者同时符合各其他严重情况,法官得根据各有关规定判处适当等级之刑。” 对于西班牙刑法的规定加以分析可以发现,该国刑法认为,犯罪人具备两种以上严重情节的,应当由法官酌情加重处罚。
2.比较研究与借鉴意义 我国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虽然较为详细地规定了盗窃罪的各种加重处罚情节,但是却未对犯罪人同时具备两种以上严重情节的盗窃罪作出量刑的指导性规定,因而导致出现此种情况时的司法困惑:是在同一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还是在下一量刑幅度内处罚?笔者认为,相对而言,法国刑法和西班牙刑法的规定都是较为可取的,将来我国立法机关在修改刑法时,或者在修改相应司法解释时,应当明确指出具备多重严重情节时的量刑标准与量刑指导原则。具体而言有二种方式可以借鉴:其一,在修改立法时明确规定,如果行为具备两种以上的加重情形,则“可以”在下一量刑幅度内处罚,或者“应当”在本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其二,明确规定如果犯罪人具备多种加重处罚情节的,则可以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加重处罚。
对此应当指出的是,我国刑法中的诸多罪名均存在相同情况,即对于犯罪行为设置相对较多的加重处罚情节,例如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即达到八种之多,而对于行为人同时具备两种以上加重情节的司法适用,却没有适当的指导原则。此种将不利于对犯罪的惩治,导致犯罪人在具备一种情节后即可肆无忌惮地再实施其他更为严重的行为,因为具备一种加重情节与具备多种情节的司法实际效果是一样的。
6.盗窃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第六条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7.偷窃的法律条文
刑法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高院关于盗窃案的司法解释第3条划分了盗窃数额的标准, 5百~2千以上为数额较大 5千~2万以上为数额巨大 3万~10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院可根据本地经济、治安状况,在上面的幅度内自行制定标准。
8.谁能列出法律里面的关于偷窃方面的条文
相关条文,其中有拘留、罚款、判刑的标准,就不在重复了:1,《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分析:1,从理论上说,适用《行政处罚法》的盗窃数额,没有下限,即“只要盗窃就可以给予行政处罚”;而构成《刑法》之盗窃罪,要求“数额较大”。
因此,法律上有一个盗窃罪的“起刑点”,即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就判处刑罚,没有达到的给予行政处罚。至于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的公检法部门来规定,因为全国各地的发展水平不同,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规定。
列举几个我所知道的:上海:2000元;江苏、北京:1000元。大部分省份都是1000,经济不发达地区则更低一些。
2,有一种情况,盗窃罪的认定不以数额为准,而已情节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律中偷盗法
根据你的描述此为盗窃罪,具体如下:
1、定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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