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监管的重点污染物有哪些,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5日讯:
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土壤污染监管情况,存在矛盾和问题
土壤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资源之一。但同时,在各类环境要素中,土壤是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大量水、气污染陆续转化为土壤污染,损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等特征,其对人类的危害将是灾难性的。
在中国,主要是缺乏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的专项法律法规。中国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在立法形式存在分散立法、附属立法、立法层级较低等缺陷,在立法内容上存在重复立法较多、立法冲突、原则立法过多、可操作性差、基本法律制度没有建立等缺陷。
此外,在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方面也很薄弱。目前中国土壤环境监管措施不完善,对土壤污染的历史和污染现状不明,土壤污染物(特别是有机污染物)的种类不清,对污染物的环境行为和危害的科学认识不够;土壤污染监测体系不完善,缺乏污染场地信息管理系统;土壤环境管理中缺少完整的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体系。目前全国只有9个省(区、市)开展了污染场地的监管,其他省(区、市)尚未开展相关工作。
从技术角度上说,中国的土壤污染治理技术尚不成熟,现有的土壤污染治理措施代价较高,净化周期长,而且效果不甚理想。大部分技术仍停留在实验室模拟研究阶段,缺乏具体的工程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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