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风险管控 > 正文

北京户口管理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6 22:30
本文关于北京户口管理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6日讯:

1.北京市户口管理规定

北京户口办理常识 去这里看。

/fwdh/sm/hk/default.htm 首都之窗的户口办理页面。 写一些大致的吧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市外迁入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政策及法规是什么样的

一、户口登记含义及登记项目 户口登记也叫户籍登记,是以依法记载的方式认定和反映住户与居民的基本社会性态及其变化的户口管理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履行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管辖区即为户口管理区,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为户口登记机关。

我国户口登记的项目,在不同时期略有变化,但都围绕确认公民身份、亲属关系和法定住址等方面设定,以全面完整地反映住户与居民的基本社会性态。目前登记的项目主要有:户口类别、姓名、民族、性别、户主或与户主的关系、出生日期、出生地址、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宗教信仰、兵役状况、住址、职业及服务处所;实行居民身份证制证制度后,逐步以《常住人口登记表》代替原来的《户口登记簿》,又增加了监护人、身高、血型、本人期标准相片和公民身份号码等项目。

户口登记是国家对居民基本社会性态的确认,依法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及其相关事项的效力,是其他社会管理经常引用的依据。 二、我国户口登记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法履行户口登记”。

对于这一原则范围,具体实施中有几点应当注意:(1)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是中国领土,由于历史的原因,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行政管辖之内,所以暂不进行户口登记,但以上地区居民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由于军人居住行止具有相当保密性,因此,我国规定“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这就是说,现役军人同样有户口登记管理,只是其主管机构和管理方式与普通居民不同。

(3)除定居国外的华侨接受驻在国侨民管理外,我国驻外机构人员和其他因公因私出国半年以上者,仍应履行户口登记,但具体管理由我外交、外事机构负责;半年以内短期出国者,户口仍由公安机关主管。 (4)正在依法被劳改、劳教者也应履行户口登记,但具体工作由劳改、劳教单位依法进行,并在户口统计等业务上向地方公安机关负责。

三、户口登记原则 1、中国公民和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都要履行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现役军人和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应履行户口登记。

” 2、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公民的身份记载是以户为单位,实行一户一簿的登记制度。

户口簿记载全户常住人口的户籍项目,标明户籍性质。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立户的原则: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3、公民应在常住地登记户口。

为了户口登记准确,不重复、不遗漏,规定一个公民只能登记一个常住人口,决不允许在两个地方都登记为常住人口。 4、户口登记簿册统一设置。

我国现行的户口登记簿册,是按照户政管理的要求和任务设置的,户口簿册的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四、户口登记的主要表册 户口登记的表册主要有《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户口簿。

(1)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作用。 常住人口登记表是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管理的基础性资料。

表中登记的事项,由申报人如实申报,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承办人签章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也是户口登记机关以户为单位管理常住人口和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

其登记内容与常住人口登记表的主要登记内容一致,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2)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建立的发放范围 公民在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时,户口登记机关应为其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

其中对新生婴儿,在申报出生登记时,要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对未满16周岁的公民要补建常住人口登记表。 城乡居民户口以户为单位进行管理,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凡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户口登记机关应以家庭户为单位发给居民户口簿。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户口,户口登记机关按集体户口进行登记管理,可以共立一户或几户,由所属单位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3)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式样和项目设置常住人口登记表为一人一表式,共设置34个登记项目。我省居民户口簿采用插页式,集体户的居民户口簿采用多页装订式。

居民户口簿共设置28个登记项目。 (4)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管理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的登记管理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面作任何记载或更改。

户口登记机关应将常住人口登记表以户为单位按照街巷门牌号码的顺序进行编排管理。常住人口登记表一经建立,应永久保存,妥善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不得擅自涂改。

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时,承办人。

北京户口管理法律法规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车间如何执行安全风险管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