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未按合同约定验收相关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关于房屋未经验收交付使用的相关规定
一、证书方面:1、《竣工验收备案表》; 2、测绘部的实测面积文件(即房管局勘丈科出具的>以确认房屋面积);3、《住宅质量保证书》;4、《住宅使用说明书》 以上证书缺一不可。
如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文件,则构成违约,可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二.检验住房是否与所买的户型一致,有无规划设计变更(如层高,窗 户位置,管道布线) 三.市政配套与公共配套完备状况,比照商品房合同签订交付条件. 四.仔细读清交房验收单上内容,不要对没有实际检查的东西,随便签字. 另外,对室内的情况及质量不明确的,在收楼文件上可以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等字样。这一点需要注意。
五.实地验收: 1.结构工程:钢筋是否暴露,墙面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承重墙,梁,柱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2.梁与柱工程:梁与柱的位置是否影响出入动线与生活动线. 3.层高:其尺寸是否符合图纸标称要求. 4.门窗工程:门的厚度,材质与规格;窗底部滑道是否平滑,窗框的材质与规格;门框,窗框与墙身无过大缝隙. 试试门窗开启是否灵活,目测门与门框、窗与窗框的各边之间是否平行,关上门窗听听隔音效果,同时也了解了它们的密封程度。不过,卫生间的门不要求严丝合缝,为了防水,反而规定下方须离地面1.5厘米。
如果你装修要换掉就不太重要了。 5.水电工程: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穿墙应有导管,导线加接必须紧密;应按套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由电器接地装置;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A. 防水检查:卫生间地面是否渗漏,可以用塑料袋装满沙子放在地漏上,然后在卫生间蓄一些水,24小时后,到对应的下层卫生间,看其顶部是否渗漏。
这个检测最好与上层住户同时进行,这样既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地面是否渗漏,也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顶部是否渗漏。B.给排水检查:上下水管道有无渗、漏、堵现象,打开水龙头便知,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试试水压和排水速度。
每个地漏要做通水试验,可用桶装满水往里倒,看是否畅通。C.卫生间用电——卫生间内的电源插座应是防潮插座并有防溅措施,照明灯座必须是磁口安全灯座,洗手盆的上方不应有插座。
D. 厨卫通风——是否有利于异味、废气等气体的迅速排出,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洁。 6.室外工程:阳台是否与事先承若及设计图相符,楼宇标识,门牌标识,层位标识,房屋标识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有邮政接收箱,电话线是否进户等,给水情况,水质如何,水流状况,水表计量和供电是否正常. 7\墙地面空裂——墙面的抹灰、地面装饰面层及其他装饰面层是否存在空裂现象,只要用小锤轻轻一敲便知。
若听到“空空”的声音,就是各面层与墙(地)面接触有缝隙,需要返工;若听到沉闷的碰击声,则表明它们接触良好。 8、阳台裂缝——这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地方。
房屋的结构问题常出现在阳台,万一发现房间与阳台的连接处有裂缝,很有可能是阳台断裂的先兆,一定要立即通知发展商。 9、电气设备——A.检查电闸及电表是否能控制室内的灯具及室内各插座,方法是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有分闸的,也应同样分别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B.开关接口——检查一下开关、插座的牢固程度,别忘了打开电话、电视的线路接口,用力拉一拉,看是否结实。 10、插座——检查每个插座的数量及是否已通电。
为防止幼童把手指头伸进插座孔中,距离地面30厘米高的插座都必须带保险装置。 11、查抄水表、电表底度。
2.工程已完工,业主已经使用,但是没有组织验收
1 是否有效要看合同中对结算时限的规定。正常合同关于结算的条款都要规定在什么条件下要求提 交结算资料,甲方在多少天内审核完毕。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造成结算超过规定时间,就会把提交的结算视为已批准。因此得看合同的约定。
2 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移交和验收的工程,业主已使用,视同已经移交和验收。因此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要求业主进行验收,尽可能拿到签字的验收报告。另一方面着手收集业主已使用的相关证据以便作以后诉讼用。
3业主没按合同约定付工程进度款,这个证据主要是对照合同关于进度款付款条件、方式的条款,如某条件达到业主需要付款,因此就要对照条款收集相应的条件达到,而在同时间内未收到工程款的转账资料等相对应。即工程的能证明工程完工进度的技术资料、照片、材料、人员、机械等进场时间、从业主转账过来的收入等书面资料。
4 如果业主破产,一是施工方只有尽可能的提前预测,确保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相当,不要超前施工。确保自己投入的少,损失也就相应会少。二就是让业主出一保函或拿相应价值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者找一担保人等手段或措施,确保后续工程在完成时有款可付或有相应的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等,但这种可能性较小。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而工程未验收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而工程未验收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工程部分完工且未验收,发包方要求完工部分投入使用,全部完工后验
1、正常流程是: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均已完工并提请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质保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基于你的情况,发包方的做法不对,工程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不得投入使用,更何况只是部分工程;
3、10月全部完工就应该组织验收,为何2月份验收(要搞清楚哪方责任导致推迟4个月验收),你方有没有及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如果你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因发包方的原因推迟验收,实际应按你实际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作为质保金起算之日。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