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遵守法律法规方面的政策或要求,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遵守法律的原因和要求
法的遵守也称为守法,是指组织抄和个人,依法行使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做法所要求或允许做的事,不做法所禁止的事。
第一,出于功利的原因,对有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守法可以获得好处。 第二,出于惧怕的原因。对有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守法是为了避免受到法的追究亦即避免法的制裁。第三,出于习惯的原因。对有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从它们一成立或一出生起,就被要求服从法或被教导服从父母、权威和法,逐渐形成守法的心理和习惯。第四,出于法的意识的原因。有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与现行法制相协调的法的意识,这种意识使得他们能自觉地守法,使自己的与法有关系的活动或行为具有合法性。第 五,出于道德的、正义的、契约的、舆论压力的原因。对有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他zhidao们把是否守法看成是否道德、是否正义、是否合乎社会契约、是否能赢得社会舆论的事情。
2.国家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种类,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有: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法律: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津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的自治权,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带有民族区域自治特点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6、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的效力低于前面五种法的形式,但同样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7、特别行政区的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包括与基本法不相抵触的原有法律,是我国法的一部分,是我国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8、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规定相互这间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定。是我国法的一种形式,对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并对行政行为承担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单位有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处分规章对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