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风险管控 > 正文

注安师法律法规总结

时间:2021-05-09 07:30
本文关于注安师法律法规总结,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9日讯: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心得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

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学习《魏书生教育》心得体会

2.《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习安全生产方针与相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2006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个五年规化纲要》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坚持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的安全工作生产方针。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二、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在新时期,预防为主的方针又有了新的内涵,即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具体的讲就是促进安全文化建设与社会文化建设的互动。为预防安全事故,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靠法律的力量促进安全事故防范,要大力实施科技兴安的战略,把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问责制。

三、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人管、法制、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是由我国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面临的新形势决定的,因此,综合治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针对性,是我们党在安全生产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工作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经。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3.注册安全工程师个人工作总结

复习注册安全工程师心得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有四门:《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及《安全生产案例分析》,各门都要以安全生产的全过程为主线,综合掌握才可能系统地掌握知识点。

《安全生产法律及相关法律知识》,平时在工作当中要注意掌握接触到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安全法律法规涉及到的行业比较广,有些在工作当中并不接触到,所以在考试前要熟读教材,并区分重点和难点,根据大纲中要求分别对掌握、熟悉、了解的部分进行背诵、精读、通读,并且要注意近两年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并对比与前有法律法规的变化:虽然考前复习对法律法规这一门有比较好的效果,但是做为一名安全管理人员,掌握法律法规既是平时工作的最低要求,也是做各种安全决策时的重要参考,所以,在平时工作中尽量掌握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这科目是考试中最为困难的一门。

内容多,知识点比较笼统抽象,有些时候必须查阅相关书籍才能获取完整的资料。安全管理也是一门管理学,管理学中通用的原则要掌握,比如PDCA循环。

同时,安全管理知识中的一些特殊专业知识也要熟悉,比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事故树、事件数分析等。对于这门考试,个人认为,安全管理有一条主线,有策划、标准、职责、方法、检查考核等要素,同时穿插着相关的安全管理特殊知识,比如,PDCA循环中的策划阶段就要考虑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方法等。

安全管理只是提供安全工作上的指导性的思路,真正要理解掌握、灵活运用,还必须在复习过程中与个人安全工作实践相结合,才能在这门课的考试中游刃有余,立于不败之地。 《安全生产技术》,主要是常识性和基础性的内容,要注意发挥个人优势,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

这一门的考试由必答题和选答题组成,必答题为本科目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这是安全工作最最基本的技术知识,必须熟读,选答题为矿山安全技术(第七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第八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第九章)和综合安全技术(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考生应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章节进行复习。因为内容很多,涉及面广,这一门的复习不能完全靠死记硬背教材.要理解并运用多种方法结合记忆,如图示法、联想法等。

此外,要做习题,但不能迷信习题,应注意细节,并及时归纳与总结相关知识点考前模拟几套历年的真题也是很重要的。安全生产案例分析》,看起来比较容易但需要掌握的内容比较多。

复习这门课程,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案例分析中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事故原因、事故责任的分析认定、事故调查的程序、责任的划分、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基本预防措施必须熟记。

而且,这一门是对安全管理人员综合能力的考核.要比较好地完成安全生产案例分析,不仅要融汇贯通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而且要系统地对整个事故进行分析,因为每一个事故都是系统上的一个或者几个管理环节出错的结果。只有这样,才能找出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这也是这一门的得分点。

考试,不仅仅是一个证书的问题。不论是通过或通不过,经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复习这个系统的学习过程,将取得本质的提高从安全理念到安全管理水平都会有个质的飞跃。

4.2018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科复习攻略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题

对于《法律知识》而言,考生主要了解并熟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这几个法律、规章基本上都会考,近年更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要重视,一定会考。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管理知识》主要考的是概念、方法、原则、要求等等,可以说你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整套的资料,然后熟悉那套资料,大的框架你就掌握了,然后分门别类的去重点看、记涉及到概念的、方法的、原则的、罚款的知识点。

3、安全生产技术

《生产技术》这块需要有实际工作经验,也可以说工作经验很重要,经常进行现场安全隐患检查和治理的考生们,考过这科没问题,没有这方面经验的考生建议去现场多看看,向安全这块的工程师多问问,学习学习,既要会检查隐患,又要知道怎么去整改隐患,这是需要掌握的要点之一;第二,还是要看书,记书中的数字,估计会考很多数字。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这科需要考生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首先要熟悉危险源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其次要熟悉事故责任划分、事故分类(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预防措施,直接原因(人、物、环)和间接原因(管理)要区分清楚;最后,涉及到类别、程序、方法等知识点均要熟悉。

扩展资料:

1、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注册。前三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写在试卷上。

2、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5.注册安全工程师违法行为有哪些法律责任

(一)弄虚作假申请注册的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发现申请人、聘用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二)未经注册擅自执业的处罚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骗取执业证的处罚 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执业证颁发机关注销其执业证,当事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心得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

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 “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

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

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

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

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7.安全工程师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知识

1.法律可以创设所有罚则,限制人身自由的罚则为其专属权,行政法规无权作出规范。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人身罚以外的所有处罚形式,法律对违法行为已有规定的,行政法规不能超出法律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处罚的种类及其幅度的规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所有罚则。

其规定权是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4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可以设定罚款和警告。

首先是规定权,第二款才是设定权。 拘留是行政拘留或治安拘留,县级公安机关决定。

注安师法律法规总结


专题推荐: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上一篇:普法业务法律法规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版权所有
  亚洲金融智库网主要提供风险管控,网络安全,舆论公关,金融法务,金融培训等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