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简讯,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9日讯:
1.如何着手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工作培训活动
今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就是围绕去年国务院的23号令即国发(201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你在做这方面培训,首先要做好入厂级的三级教育,保证教育到位的同时还要有相关记录,这块从最高领导到基层员工都要做到,所以工作量不会小。接下去就是基础安全生产法规知识,主要有两个读本可以参考,一是《安全生产条例》,还有一本就是跟你企业性质内容的而定的行业安全规范,例如你是电力行业,那么学习的就是《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或者是工程建设单位,那么就学习《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等等。
同时安全培训工作有可能员工参与感不强,你可以放映一些安全宣传影片,用事实来震撼人的同时,达到警示效果,以便更好的宣传法规知识。
以上都是我的一些经验之谈,如果还有要询问的,可以再咨询我,谢谢!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心得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
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学习《魏书生教育》心得体会
3.宣讲法律法规简报
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简 报
第 25 期
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七日
中央宣讲团首场宣讲在石家庄举行
2008年3月3日至4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中央宣讲团在河北石家庄进行首场宣讲。河北省副省长孙瑞彬同志,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主任王瑞生同志出席并讲话。中央宣讲团全体成员,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各县(市)负责人,国土资源、组织部门机关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近400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王瑞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宣讲是整个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实践创新。他希望参加培训的同志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能力。
首场宣讲的五位同志都是在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领导或专家。宣讲内容紧扣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涉及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国土资源形势与任务、矿产资源管理、基层土地管理实务、地质灾害防治等,既有理论深度,又有现实针对性。
宣讲结束后,中央宣讲团的全体成员与部分县(市)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座谈中,大家对宣讲活动给予了较高评价。大家认为,宣讲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形式生动活泼,对基层领导干部提高认识、把握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积极的作用。
4.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都有哪些要求
一、培训要求:
1. 必须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2. 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2.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对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3. 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司炉工上岗操作证》、《电工进网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培训。
5. 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
6. 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
7. 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8. 针对员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规。
三、培训准备
1. 根据培训主要内容收集整理资料编写讲议。
2. 制定“培训计划安排表”。(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组织单位、培训参加人数。)
3. 制定培训管理制度。
4. 根据培训内容制作《法律法规试卷》。
四、考核
1. 培训结束后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
2. 对试卷要进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重新组织培训考试。
五、培训管理,所有培训的签到表、分数登记表、培训计划安排表、培训讲义等资料和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存档,妥善保存。
员工获取相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径:
1. 公司为各单位定有“中国安全生产报”、“长治日报”、“山西日报”等报刊,通过阅读获取。
2. 公司每旬下发内部报刊“食品安全”报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发到各车间、班组,便于员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3. 通过分公司的宣传栏、板报及各种会议来获取。
4. 员工参加单位内部或外部举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5. 通过网络查询下载、看电视等媒体可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
你好: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
《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希望意见能够得到采纳,谢谢!
6.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段安全管理
第一、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分级制度。
分级管理就是把企业从上至下分为若干个安全生产管理层次,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有效地实现全面安全管理。一般企业的管理层次可分为三层:公司、车间、班组,所以无论何种规模企业,安全管理层次都可归纳为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
决策层主要起决策、指挥作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建立健全安全机构、配备人员,保证安全资金和物资投入,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场所等;管理层主要对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管理,贯彻落实企业生产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操作层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操作层是安全生产的基础环节。
第二、消除不安全的行为、物品、场所等。
本部分在前面第4部分已经对现象和分类表现进行了论述,关键是能够发现这些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甚至是消除。这里可以用到防错法进行消除,此方法在前面已有叙述。
第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的安全教育分为三级,包含特种作业的培训和常规性的教育。三级教育是指:
第一级:入厂教育。新入厂的职工(干部和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以及新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到车间和工作地点以前,要由厂劳资部门组织,安全部门进行初步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本厂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般的机械电气安全知识,入厂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第二级:部门教育。是指在新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的安全教育。由部门内主管安全者负责,或者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教育内容有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本车间的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源、危险设备、危险化学品等,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级:岗位教育。是指由工段长、班组长或者生产线长对新到岗位工作的工人进行的上岗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有生产线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工种所涉及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等,还包括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灾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线等。
三级安全教育必须经过确认合格后,才能上岗,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需要领到相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没有经过三级教育并考试不合格者禁止独立操作。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即是我们常说的特种作业是指对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如电气、超重、焊接、司机、锅护、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工人所进行的专门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脱产或半脱产培训,并经过严格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操作,这种培训一般都会有年审,即每年至少要经过一次再培训和考核。
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要在生产过程的时常进行,除了发挥安全部门的教育培训,另外培训的方式可以是非正式的,例如早会传达、生产中的检查、总结报告、宣传挂图、安全科教电影、电视以及幻灯片、报告讲课以及座谈、开展安全竞赛及安全日活动、安全教育展览及资料图书等,另外还有实地参观、现场教育、介绍事故案例、安全会议、黑板报简报等。
另外,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以及,“离岗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等等,以确保安全生产。
7.当您的岗位中需要学习哪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呵呵,我推荐一些最基础通用的
基本法律:《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这2个法律里面的相关条款其实是每个岗位都应该学习的)
法规:
《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规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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