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危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9日讯:
1.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您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如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局令1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等等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2.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有哪四个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为“现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技术丛书”之一,收录了现行有效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经营、使用各环节安全管理与技术的法律、法规、规程与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可作为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工作参考用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4
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8
四、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42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7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63
七、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66
八、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75
九、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03
十、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110
十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150
十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76
十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180
十四、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185
十五、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189
十六、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200
十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210
十八、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215
3.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于化工厂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3.14)整体适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整体适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2.28)整体适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10.30)第1-5、7、8、9、12-16、19、21、22、23、25、27、29-35、41、42、44-46 、52、53、55、56、60-62、64、69、74、75条适用我公司。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3.1)第1、2、3、18、19、26、28-36、38、40、41条适用我公司。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8.6.1)第1、4、5、8、10-17、20、27-30、32、33、35、38-48条适用我公司。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8.1.1)第1-7、13、15、16、18、21-25、28-30、40、42-46适用我公司。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10.1)第1-4、8、11、28、31、34、35、41、48、51、53、60、61、68、70条适用我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1-4、8、18、27、33、36-39条适用我公司。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第1-3、7、9、13-17、22-26、61、63条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2348-2008)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1997)
17,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GB 3096-93)
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2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2.1)
2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4.9.1)
2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05.2.1)
2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8.1)
25,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1988.10.1)
26,锅炉运行状态检验规则(1992.10.1)
27,《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2.8.7)
28,职业病目录(2002.4.22)
29,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3.12)
30,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3.29)
3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4.1)
32,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1.1)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8.26)
3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8.3.9)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3.1)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1987.1.1)
3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的决定(2001.10.27)
3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2.5.1)
39,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7.3.1)
40,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1999.5.1)
41,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2.4.9)
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4.危化品企业安全法律法规
比较多,发几个国家的,省市的就不发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十号,2001年10月27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七十二号,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二十二号,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第六十五号,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9、《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13、《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
1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
1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
1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
1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0号)
1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19、《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
2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7号)
2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
2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24、《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5号)
25、《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原劳动部[1995]56号)
2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27、《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28、《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13号)
2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31、《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03第1号)(2002版)
32、《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03第2号)(2002版)
33、《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34、《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3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3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督总局令第5号)
37、《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
38、《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
5.相关危险化学品有新出的法律 都有什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是指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专用车辆,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第四条 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执行。
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分为Ⅰ、Ⅱ、Ⅲ等级。 第五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
第六条 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第七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 运输许可 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一)下列企事业单位之一: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2.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但自有专用车辆的数量可以少于5辆。 第十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
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
6.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与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的法律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994年10月27日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届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际《170公约》。为了有效地贯彻实施《170公约》,劳动部和化工部联合于1996年颁布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从1997年1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宗旨是安全使用化学品,保障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的安全与健康。 1997年国务院第216号令颁布了《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11月2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对此《条例》又进行了修订。
2001年国家经贸委[ 2001年第30号]公告《发布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第344号令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1987年2月l7日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2002年6月28日国务院第355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国务院第352号令颁布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年10月国家经贸委第35号令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36号令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7号令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
国家在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规范管理上从1986年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标准、规则: 1990年颁布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第六号令); 1995年颁布了《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劳发[ 1995156号); 1986年颁布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6944-1986); 1987年颁布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BJ 16-1987)对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建筑设计提出规定。 该标准几年来不断修订,目前执行2001年版(自2001年5月1日执行); 1988年颁布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1988); 1990年颁布了《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268-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19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1990); 1992年颁布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1992); 1993年颁布了《剧毒物品品名表》( GA 58-1993); 1995年颁布了《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 GB 15603-1995); 1996年颁布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1999年颁布了《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4-1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19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1999)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1999); 2000年颁布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 16483-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0),12月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2000); 2002年颁布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56-2002); 2002年颁布了《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审查暂行规定》、《铁路剧毒物品运输跟踪管理暂行规定》。
2003年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4月1日) 2004年颁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7号令,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2004年颁布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4月8日) 2005年颁布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年l2月16日) 2005年颁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2005年颁布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颁布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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