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信托参与股权投资的四大模式,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9日讯:
1.什么是信托 信托投资的模式有哪些 有什么风险
信托是一种通道,模式主要有一、信托贷款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信托公司)的名义给项目公司发放贷款。
二、权益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带来稳定现金流的权益。三、证券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定向增发等,证券投资类产品受托人一般会委托投资顾问进行管理。
四、股权投资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股权增值、分红或溢价回购等获得收益。五、组合运用类: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贷款等方式组合运用于项目公司。
信托虽然有一点风险,但是相对来说信托平台都很可靠的,鑫风口回答。
2.私募股权投资信托有哪些操作模式呢
(1)信托计划直接参与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计划无需设立专门的实体,经过选项以及文件的准备,一旦推介发行成功,信托计划即可成立。
以2007年4月国内中信信托成立的“锦绣一号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为例,其被称为中国第一个PE信托计划,信托期限为5年,优先受益权满2年后,每年有一次委托转让的机会,但是转让折价费较高(截止日累计净收益的30%为委托转让折价,不足本金的5%按本金的5%收取),这样的设计有利于信托计划的平稳运营,也是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从而获得成长性收益。 但是,我国证监会认为信托背后是众多投资者,有可能涉嫌变相突破《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的限制。
另外,上市企业必须披露实际股权持有人、防止关联持股,而我国信托业缺乏有效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代持关系,因此对信托制PE投资企业上市持谨慎态度,公司上市前存在的信托计划持股部分必须进行清理,否则不予放行。 (2)信托计划+有限合伙模式 随着金融时间的发展创新,在以上提到了三种主流形式公司制、信托制、有限合伙制以外,还有基于主流形式融合的混合制。
其中以“信托+有限合伙”的混合制PE最具代表性,也是目前信托参与PE最主要的形式。 信托型PE的组织法律形式为契约性质,合伙型PE为非法人组织,信托+有限合伙混合型融合了两种法律结构,即先由信托公司募集客户资金成立信托PE,信托PE再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投资公司(投资顾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从而将信托资金转为有限合伙企业的资本金,由有限合伙企业开展相关的投资活动。投资顾问或信托公司本身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参与投资并获取管理费及业绩提成。
与信托计划直接参与股权投资的模式比较,这种模式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对信托制PE的诸多限制性要求。 (3)信托仅征募资金+有限合伙模式 信托公司在发展资本市场业务中,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其强大的募资能力。
2012年5月厦门国际信托推出了“众一股份股权投资计划”,厦门信托接受厦门佳瑞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和厦门御汇鑫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委托作为投资顾问,并发布营销信息为其募集有限合伙人,两家合伙企业共同将募集资金2。 4亿用于受让云南天素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曲靖众一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股股份。
本模式由信托公司向客户征募投资人,投资人不通过信托公司,直接作为LP将资金直接注入信托公司主导的有限合伙企业。合格投资者直接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规避了信托持股成为IPO障碍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通过两家合伙企业共同募资,有效解决了合伙企业不超过50个的投资人数限制。
在这样的模式下,信托公司募集的资金不是直接投入到信托计划中,这就需要严格对委托人做好解释工作、面签合同、现场进行风险揭示并做影像记录等,需要全体委托人充分理解、认可投资顾问的决策能力,完全接受投资顾问提供的投资指令可能产生的全部风险。 (4)其它模式 1)固有资产参与私募股权投资 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25号),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其固有财产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投资业务,不包括以固有资产参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
开展此类业务需要通过监管部门的资格审批。 2)通过子公司参与 近年来,有不少信托公司设立或正在筹建PE子公司。
通过设立子公司开展PE业务,信托公司可以有效隔离投资风险,受到的法律监管相对有所放松,加强对PE业务风险管控能力,培养主动管理能力,还能规避委托将信托财产管理责任委托他人的合规性风险,这也是监管层所鼓励的。 3)投资顾问 信托公司不出资、亦不设立信托计划,仅担任项目投资顾问,为PE投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
信托公司单独出任投资顾问的比较优势并不突出,大多都是依靠集团背景,发挥金控平台的协同效应,发挥其募资、制度安排上的天然优势,将非标转为标准化业务。
3.信托四大类型
信托四大类型: 一、房地产信托 目前政府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思路是建立在长效机制上的:完善保障房机制、提出房产税立法、针对不同城市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改革工业用地、提高农地增值收益等。
这一系列长期制度建设将会有效抑制投机性需求,促进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房地产信托要想继续发展,应仔细分析不同城市的刚需、供求情况。
另外,在保障房、工业用地改革、农地项目,以及仓储物流、工业园区等方面也需多关注。 二、基础产业信托 基础产业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基础产业领域的信托,基础产业包括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两部分。
因基础设施类项目要远远多过基础工业类项目,因此基础产业类信托又被叫作基础设施建设类信托,简称“基建信托”。又因所涉项目多为政府项目,且多以项目代建方对地方政府的债权作为质押,还款来源主要为政府偿还债务,相当于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政府信用担保,又被称为“政信合作”类信托,投资者认可程度很高。
基础产业类信托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在所有信托类别中占比趋于稳定。截至2013年末,全国基础产业信托产品5960个,业务存量规模26028.55亿元,2013年新增3917个,规模1.43万亿。
三、工商企业信托 工商企业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工商企业的信托。工商企业指生产工业产品(商品)的一般性生产型企业,提供产品(商品)流通服务的商业、贸易企业等。
工商企业信托的资金用途通常为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其发行规模与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经济不景气,企业融资需求萎缩,加之难以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因此工商企业收益较其他类信托低,在一段时间内,比重都不如地产和基础产业类信托。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逐步回稳,以及政策鼓励支持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信托作为拥有“金融全牌照”的工具,通过灵活的投资方式,整合多种金融工具,大大助力了工商企业发展,尤其是融资更为困难的中小企业。 四、金融市场信托 金融市场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金融领域的信托,具体又分为投向证券市场、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等细类。
因金融市场类信托与金融市场动态息息相关,所以2010-2011年银监会出台的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相关政策,以及股市的持续低迷,都使得这两年金融市场类信托规模不大。但2012年,由于监管政策趋紧,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受限的情况下,银信合作业务得以快速扩张。
据格上理财统计,截至2014年2季度末,金融市场类信托资产余额达到3.05万亿(含阳光私募基金)。
4.信托融资的信托模式
随着国家货币紧缩政策成为宏观调控的有力武器,中小企业出现了融资难问题。在保证经济增长,促进扩大内需的过程中,加强对广大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是关键的一环。
因我国金融体制的固有原因,在以间接融资为主体的金融市场上,信贷配给广泛存在,中小企业自有资金的积累和私人或民间借贷依然是其融资的主要来源。在制度壁垒和结构失衡的双重制约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另辟蹊径,而信托,无疑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和解决方案。
《信托法》第二条:“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通俗地讲,信托是一种“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财产管理制度形式,即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向社会投资者发行信托计划产品,为需要资金的企业募集资金,信托公司将其募集资金投入到需要资金的企业,需要资金的企业再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到相应的项目中,由其产生的利润(现金流)支付投资者信托本金及其红利(利息)。根据《信托法》第七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与其他融资方式比较,信托融资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融资速度快。信托产品筹资周期较短,与银行和证券的评估、审核等流程所花时间成本相比,信托融资时间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自主商定即可,发行速度快,短的不到三个月。
二是融资可控性强。我国法律要求设立信托之时,信托财产必须与受托人和委托人的自有资产相分离。这使得信托资产与融资企业的整体信用以及破产风险相分离,具有局部信用保证和风险控制机制。银行信贷和证券发行都直接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其信用风险只能通过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来防范控制。
三是融资规模符合中小企业需求。信托融资的规模往往很有限,这一特点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相吻合。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范围和规模较小,对融通资金的需求量也很有限。因此资金募集的水平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相对应,信托的成本对于中小企业来讲也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5.信托产品按投资方式分类主要有哪些
一、信托贷款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信托公司)的名义给项目公司发放贷款。
二、权益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带来稳定现金流的权益。三、证券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定向增发等,证券投资类产品受托人一般会委托投资顾问进行管理。
四、股权投资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股权增值、分红或溢价回购等获得收益。五、组合运用类: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贷款等方式组合运用于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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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托产品按投资方式分类主要有哪些
一、信托贷款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信托公司)的名义给项目公司发放贷款。
二、权益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带来稳定现金流的权益。三、证券投资类: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定向增发等,证券投资类产品受托人一般会委托投资顾问进行管理。
四、股权投资类: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的名义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股权增值、分红或溢价回购等获得收益。五、组合运用类: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贷款等方式组合运用于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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