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实验室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9日讯:
1.化验室应遵循什么法律法规
一、注意使用危险品和毒品的安全
1、一切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发放、使用,并妥善处理剩余物品和残余物品,对入库化学药品做好入库登记,入库时间、数量需要严格注明,账本需清晰整洁。
2、对出库化学药品做好出库登记,并注明领料人、时间、数量,对废气、废物、废液,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
3、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强的药品时要注意安全,要注意酸碱废液不能任意排放。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做好避光处理,对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进行隔离处理。
4、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物品,对有毒药品分类隔离储存,并注明标识于显眼处。
5、禁止使用化验室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得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2.国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11-12) (3)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06-16) (4)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11-14) (5)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10-15) (6)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2006-03-08) (7)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2006-08-15) (8)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04-05-27) (9)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研究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2003-05-6) (1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的毒种保存、使用和感染动物模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03-05-06) (1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2003-12-26) (12)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2003-11-20) (13)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2005-04-30) (14)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005- 12-28) (15)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2006-01-11) (16)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2003-10-15) (17)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03-10-10) (18)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接触病毒或细菌科研人员医疗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05-09)。
3.化验室应遵循什么法律法规
一、注意使用危险品和毒品的安全1、一切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发放、使用,并妥善处理剩余物品和残余物品,对入库化学药品做好入库登记,入库时间、数量需要严格注明,账本需清晰整洁。
2、对出库化学药品做好出库登记,并注明领料人、时间、数量,对废气、废物、废液,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3、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强的药品时要注意安全,要注意酸碱废液不能任意排放。
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做好避光处理,对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进行隔离处理。4、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物品,对有毒药品分类隔离储存,并注明标识于显眼处。
5、禁止使用化验室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得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4.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
实验室是进行各种高精度实验的地方,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未经许可,谢绝入内。
2、进出实验室需要严格登记。如有不符合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进入 。
3、使用人员需参加专门的实验室使用规范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准进入进行实验。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实验室或使用相关设备。
4、实验人员应爱护实验室各类仪器,按照规则使用并保持设备清洁。实验中的昂贵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关。精密仪器需经专门培训方能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改变设备仪器的预设参数。设备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5、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吃东西、带小孩。
6、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等级制度。发现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7、不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等不得私自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外人做实验。
8、实验室钥匙持有人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9、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诸如去别的公司作分析),应取得周总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10、人存放于冰箱内的培养液要注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随便使用他人的培养液和翻看其他实验者的细胞,以免交叉污染。
5.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都有哪些要求
一、培训要求:
1. 必须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2. 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2. “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对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3. 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司炉工上岗操作证》、《电工进网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培训。
5. 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
6. 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
7. 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8. 针对员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规。
三、培训准备
1. 根据培训主要内容收集整理资料编写讲议。
2. 制定“培训计划安排表”。(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组织单位、培训参加人数。)
3. 制定培训管理制度。
4. 根据培训内容制作《法律法规试卷》。
四、考核
1. 培训结束后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
2. 对试卷要进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重新组织培训考试。
五、培训管理,所有培训的签到表、分数登记表、培训计划安排表、培训讲义等资料和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存档,妥善保存。
员工获取相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径:
1. 公司为各单位定有“中国安全生产报”、“长治日报”、“山西日报”等报刊,通过阅读获取。
2. 公司每旬下发内部报刊“食品安全”报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发到各车间、班组,便于员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3. 通过分公司的宣传栏、板报及各种会议来获取。
4. 员工参加单位内部或外部举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5. 通过网络查询下载、看电视等媒体可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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