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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1-05-19 12:25
本文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19日讯:

1.最近颁发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省市、

北京市

一、北京市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06.09 版本)

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关于鼓励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发展的试行办法

四、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五、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管理办法

六、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七、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

天津市

一、天津市促进创业投资业发展暂行规定

二、天津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五、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六、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进行工商登

记的意见

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创业投资的暂行规定

八、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

上海市

一、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

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

二、浦东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试点方案

三、上海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操作暂行办法

四、上海市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

五、上海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

六、关于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意见

七、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八、上海市集聚金融资源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重庆市

一、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

二、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

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鼓励发展风险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二、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三、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绍兴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五、富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六、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意见

江苏省

一、苏州工业园区创业风险跟进投资管理办法

二、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管理办法

三、无锡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四、常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五、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

一、武汉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

一、山西省关于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

4

广东省

一、深圳市天使投资人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

二、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三、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安徽省

一、安徽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实施办法

陕西省

一、陕西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

一、南昌高新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二、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意见

福建省

一、福建省创业投资资金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

一、内蒙古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方案

河北省

一.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二、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三、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二、在线Q23336476

2.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基金有哪些

为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出资。

早在2001年年底,北京市政府派出机构——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借鉴以色列经验,在全国率先设立了“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2005年10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各地政府纷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

2006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宣布设立“海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2006年10月21日,浦东新区政府宣布设立“浦东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2007年7月6日,财政部、科技部正式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首个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引导基金。

3.【帮帮忙啊】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基金有哪些

为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出资。

早在2001年年底,北京市政府派出机构——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借鉴以色列经验,在全国率先设立了“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2005年10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各地政府纷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

2006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宣布设立“海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2006年10月21日,浦东新区政府宣布设立“浦东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2007年7月6日,财政部、科技部正式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首个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引导基金。

\r\n\r\n 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r\n\r\n 为了贯彻《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2007年7月6日,财政部、科技部制定并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

其支持对象为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r\n\r\n 根据我国中小企业特点和创业投资发展的实际情况,引导基金采用4种不同方式支持创业投资:第一种方式是阶段参股,即引导基金向创业投资机构参股,并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在一定期限内退出。

这一方式主要支持设立新的创业投资机构,以扩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总量。第二种支持方式是跟进投资。

即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于初创期中小企业。这种方式主要支持已经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以降低其投资风险。

第三种方式是风险补助。即对已投资于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予以一定的补助,增强创业投资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四种方式是投资保障。即创业投资机构挑选出有潜在投资价值、但有一定风险的初创期中小企业,此时由引导基金对这些企业先期予以资助,同时,由创业投资机构向这些企业提供无偿的创业辅导;辅导结束后创业投资机构向这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再给予第二次补助。

这种方式主要解决创业投资机构因担心风险,想投而不敢投的问题,对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尤其适用。\r\n\r\n 2.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r\n\r\n 目前,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运作主体为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关村管委会政府资金,总规模为5亿元,主要采用种子资金、跟进投资和参股创投企业三种形式进行运作。

\r\n\r\n (1)种子资金\r\n\r\n 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种子资金是指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联合园区内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采用创投和孵化相结合的模式,以同等条件,同时对入驻孵化器内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并委托孵化器进行股权管理。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种子资金于2005年12月开始运作。

\r\n\r\n 目前,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已经确认了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11家孵化器为投资合作伙伴。截止2007年9月底,种子资金投资了4家企业,金额为558万元。

\r\n\r\n (2)跟进投资\r\n\r\n 跟进投资是指经认定为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合作伙伴的创业投资企业在园区内选定投资项目后,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以同等条件按照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跟进投资,并委托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股权管理。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跟进投资于2002年1月开始运作。

\r\n\r\n 截止2007年9月底,已经确认了IDG、北极光、华登国际、盈富泰克、青云创投等26家投资合作伙伴;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共跟进投资了22家企业,投资总额为4270万元。\r\n\r\n (3)参股创投企业\r\n\r\n 参股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与国内外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即子基金),由专业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管理,主要投资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重点产业领域内初创期和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

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于2006年11月开始运作.\r\n\r\n 2007年,经过公开征集和专家评审等程序,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参股设立了7家子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共出资2.45亿元,引进外部资金7.05亿元,子基金总规模达9.5亿元,政府引导资金放大倍数为3倍。各子基金主要投资园区处于电子信息、集成电路、通讯和网络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创业早期企业。

\r\n\r\n 3.浦东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r\n\r\n 2006年10月21日,浦东新区政府倡导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浦东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浦东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浦东新区政府设立的政策性专项资金,资金总规模为10亿元。

目的是引导海内外创业投资资本、管理机构和高水平的人才聚集,通过发展创业投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科投)负责引导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引导基金分为。

4.【帮帮忙啊】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基金有哪些

为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出资。

早在2001年年底,北京市政府派出机构——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借鉴以色列经验,在全国率先设立了“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2005年10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各地政府纷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

2006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宣布设立“海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为5亿元;2006年10月21日,浦东新区政府宣布设立“浦东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2007年7月6日,财政部、科技部正式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首个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引导基金。

\r\n\r\n 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r\n\r\n 为了贯彻《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2007年7月6日,财政部、科技部制定并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

其支持对象为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r\n\r\n 根据我国中小企业特点和创业投资发展的实际情况,引导基金采用4种不同方式支持创业投资:第一种方式是阶段参股,即引导基金向创业投资机构参股,并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在一定期限内退出。

这一方式主要支持设立新的创业投资机构,以扩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总量。第二种支持方式是跟进投资。

即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于初创期中小企业。这种方式主要支持已经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以降低其投资风险。

第三种方式是风险补助。即对已投资于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予以一定的补助,增强创业投资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四种方式是投资保障。即创业投资机构挑选出有潜在投资价值、但有一定风险的初创期中小企业,此时由引导基金对这些企业先期予以资助,同时,由创业投资机构向这些企业提供无偿的创业辅导;辅导结束后创业投资机构向这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再给予第二次补助。

这种方式主要解决创业投资机构因担心风险,想投而不敢投的问题,对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尤其适用。\r\n\r\n 2.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r\n\r\n 目前,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运作主体为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关村管委会政府资金,总规模为5亿元,主要采用种子资金、跟进投资和参股创投企业三种形式进行运作。

\r\n\r\n (1)种子资金\r\n\r\n 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种子资金是指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联合园区内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采用创投和孵化相结合的模式,以同等条件,同时对入驻孵化器内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并委托孵化器进行股权管理。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种子资金于2005年12月开始运作。

\r\n\r\n 目前,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已经确认了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11家孵化器为投资合作伙伴。截止2007年9月底,种子资金投资了4家企业,金额为558万元。

\r\n\r\n (2)跟进投资\r\n\r\n 跟进投资是指经认定为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合作伙伴的创业投资企业在园区内选定投资项目后,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以同等条件按照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跟进投资,并委托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股权管理。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跟进投资于2002年1月开始运作。

\r\n\r\n 截止2007年9月底,已经确认了IDG、北极光、华登国际、盈富泰克、青云创投等26家投资合作伙伴;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共跟进投资了22家企业,投资总额为4270万元。\r\n\r\n (3)参股创投企业\r\n\r\n 参股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与国内外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即子基金),由专业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管理,主要投资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重点产业领域内初创期和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

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于2006年11月开始运作.\r\n\r\n 2007年,经过公开征集和专家评审等程序,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参股设立了7家子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共出资2.45亿元,引进外部资金7.05亿元,子基金总规模达9.5亿元,政府引导资金放大倍数为3倍。各子基金主要投资园区处于电子信息、集成电路、通讯和网络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创业早期企业。

\r\n\r\n 3.浦东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r\n\r\n 2006年10月21日,浦东新区政府倡导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浦东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浦东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浦东新区政府设立的政策性专项资金,资金总规模为10亿元。

目的是引导海内外创业投资资本、管理机构和高水平的人才聚集,通过发展创业投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科投)负责引导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引导。

5.创投引导基金的引导基金的管理模式

对于引导基金的管理运作,地方政府一般会成立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行使引导基金决策和管理职责,管理委员会一般不直接参与引导基金的日常运作。

管理委员会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比如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发改委、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委、前海管理局等作为成员单位。 各地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职务分配等均有区别,因此其权利重心也不相同,发改委、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委、前海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在不同的引导基金中会扮演不同角色,并对引导基金的投资决策及管理模式等产生影响。

但总体来看,引导基金的管理主要归于发改委和科技部门两大系统,前者主要导向是推动本地创投业发展,后者则主要致力于推动中小科技企业融资。 对于日常管理及投资运作,各地引导基金的管理模式亦有很大差别:有的会新设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或以公司制设立并对其自行管理,有的则委托相关事业单位或外部机构管理。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认为,引导基金的管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成立独立的事业法人主体作为基金的管理机构 比如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门成立了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创投办),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南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运作,也是由专门成立的南京市创业投资发展中心负责。 2、委托地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政府投资平台公司负责引导基金的管理运作 比如石景山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以石景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运作;石家庄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委托石家庄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投资运作。

3、委托地方国有创投企业负责引导基金管理运作 如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为苏州元禾控股集团,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管理机构,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则委托广州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管理。 4、成立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由公司制引导基金自行管理 前者如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此类公司并非引导基金的出资主体,而仅作为受托机构负责基金管理运作;后者如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由公司内部团队负责基金管理运作,内部治理按照《公司法》执行。

5、委托外部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管理 如上海杨浦区人民政府引导基金委托美国硅谷银行,金山区、闵行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委托盛世投资,绍兴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委托凯泰基金等。此外,2009 年成立的安徽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2012 年成立的荆州市创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均曾委托浦东科投作为其管理机构,也可算作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的典型代表。

在基金管理费方面,对于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来说,一般会得到 2%左右的固定管理费。由于多数引导基金出于政策导向,主要以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为主要目的,并无营利要求,因此,管理机构获得业绩分成的情况并不常见。

少数引导基金为鼓励基金投向本地,会设置一些奖励机制,比如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定,按照市场通行规则,在各出资人收回对子基金实缴出资的前提下,将子基金投资净收益的20%奖励子基金管理机构,其余80%部分由各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为鼓励子基金更多投资深圳本地项目,子基金到期清算时,对于来自深圳本地初创期项目的子基金净收益,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奖励比例由20%提高至50%;对于来自深圳本地早中期项目的子基金净收益,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奖励比例由20%提高至30%。

另外,部分引导基金决策机构通常会招标或指定一家境内商业银行,作为引导基金的资金托管银行,具体负责资金保管、拨付、结算等日常工作,并对基金运作负有一定的监管职责;大部分引导基金的资金的监管、拨付等工作划归当地财政局,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的资金账户仅起到资金中转的作用,如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此外,有的引导基金理事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引导基金运作绩效进行评估,日常运作中会聘请中介机构对所参股创业投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及各类审计工作。

6.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材料,先谢过大牛们

关于继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国科企金〔2010〕01号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我中心将继续开展引导基金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投资机构申请引导基金项目之前,需首先提交资格申请。

我中心受理申请后根据《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对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创业投资机构可申请2010年度引导基金各类项目。 二、请各有关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暂行办法》关于创业投资机构的条件要求,认真抓紧组织本地区创业投资机构积极申请,并指导创业投资机构按照“引导基金资格申请材料目录”(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材料。

请各有关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创业投资机构申报材料和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填写“创业投资机构资格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2)。 三、请于2010年4月25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到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金融发展处(北京3823信箱复兴路12号C座三层,邮编:100038,联系电话:010-63923565 010-63923564)。

四、截至到2009底已通过引导基金资格审查的创业投资机构(名单见创新基金网站:)可直接申请2010年度引导基金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材料目录一、创业投资机构资格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内部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机制的制度文件复印件;五、2009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六、投资管理团队介绍,其中至少提供3名(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至少2名)主要投资管理人员的简历(包括教育和培训简历、工作简历、业务专长、业绩和荣誉等);七、所管理或受托管理的创业投资资金规模的证明文件;八、以往投资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列表,包括被投资企业名称、行业领域、投资时间、属于第几轮投资、投资金额、占股比例、投资后运营业绩;九、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需将已在辅导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列表,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形式、辅导时间等;十、列举至少3个所投资案例(包括投资时企业概况、投资分析摘要、投资金额和比例、资金到位证明、企业近期概况、最近财务报表、投资退出收益等)。附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表机构名称/网址类别□创业投资企业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服务机构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股东成员和持股比例联系人/联系方式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件通信地址可投资资金规模受托管理资金规模投资策略投资领域投资阶段和资金比例已投资项目情况累计项目数量累计投资金额已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情况累计项目数量累计投资金额投资收益情况09年投资项目数量和金额拟申请引导基金方式阶段参股 □ 跟进投资 □ 风险补助 □ 投资保障 □负责人签名 创业投资机构盖章 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初审意见汇总表序号创业投资机构名称类别初审意见科技厅(局)盖章:注:类别请按以下三类中选择:1、创投企业2、创投管理企业 3、服务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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