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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能不能真正起到规避风险的效果?

时间:2021-05-30 09:03
本文关于保险能不能真正起到规避风险的效果?,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30日讯:

保险规避风险的作用毋庸置疑。那么,为什么会有人说“保险”不“保险”呢?源于这些人对保险产品缺乏了解。有的人买了意外险,结果患了重大疾病,那么,这个意外险就不承担理赔的责任,如果购买了重疾险的话,保险公司肯定要承担责任。虽然都是保险产品,但各自的功能不同,正如洗衣机和彩电都是电器,但各自的功能不同一样。电器的种类和功能,几乎每一个人都能无障碍分辨,但保险是一种无形且复杂的产品,没有专业知识,很难去直观的分辨,所以,难免会使客户对保险行业产生误解。当然,保险行业也有许多需要进一步规范的地方,譬如,人寿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一定要实行确诊即赔;财产保险领域的某些险种在理赔环节要人性化,减少客户的举证责任等,另外,监管部门对于销售误导要严厉打击,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从而使老百姓放心买保险。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什么?影响你买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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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什么?影响你买保险吗?

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时必须考虑的基本指标。偿付能力是保险人可以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的资产必须大于负债,认可资产总值与负债之间的差额就是保单所有人盈余。

我国《保险法》里面对于保险公司监管非常严格,如果偿付能力不足会有非常直接的措施介入,最严重的也就是监管机构直接接手保险公司的经营了。

《保险法》138条规定,如果保险公司经营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会采取以下措施:

(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办理再保险;

(二)限制业务范围;

(三)限制向股东分红;

(四)限制固定资产购置或者经营费用规模;

(五)限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

(六)限制增设分支机构;

(七)责令拍卖不良资产、转让保险业务;

(八)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九)限制商业性广告;

(十)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保险法》144条,如果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可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接管,但是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可以看到,如果一家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时候就有国家队直接出手接管了。现在我国被接管过的或者正在接管的保险公司有“新华人寿”“中华联合”“安邦保险”,但是各位爷看到,现在并没有因为被接管而使客户的利益受到损失。

如果被限制新业务,就是有可能它的保险你是买不到了。就现在的市场环境来看,有一些公司的业务发展速度太快也会导致偿付能力不足,但是并不是说偿付能力低就代表着这家公司没有发展,这两个概念不是正相关的。

至于已经买过的保险,完全不用担心,即使最后因为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保险公司也会被保险监管机构接管的,你的保单也会随之被接管的。而保险又是按照合同来赔付的,你不用担心,如果未来这家公司经营的确实超级烂,也没有关系,国家会给你兜底的,请放心。

了解一下这家公司,就就会打消你现在对保险的疑虑和未来对保险发展的悲观。

大胆放心的购买保险各种,未来保险公司发生什么保险事情,你的保险保障是有兜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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