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价款法律风险的防控方法是什么?,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6-02日讯:
价款法律风险的防控。价款纠纷实际上就是结算纠纷。在工地 上经常会发生洽商、技术变更,但是有了洽商、变更不一定就会导致合 同价款的改变。工程价款的结算必须要有证据的支持,证据的搜集要求 工程双方在工地现场特别注意将技术签证转化为经济签证。在工程签 证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①凡是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均必须由发包方书面告知施工方,方可 组织实施。
施工方无权擅自对原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否则发包方有 权对设计变更调整的工作量不予认可并追究施工方的违约责任。②施工方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或监理单位提 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并要求其签收。若发包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 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则施工方可以停 止施工,并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时,施工 方一定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书面发函并说明停工理由。③所有工期顺延均必须由施工方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具体要求顺延 的天数。施工方应在顺延工期情形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 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如果施工方仅仅是在函件中指出上述事实 并提出要顺延工期,但并未明确提出顺延的天数,则工期仍无法顺延。
在现实中,不少施工方确实曾经针对设计变更、甲供材不及时、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到位等情形向发包方或者监理单位提出了工期顺延的 请求,但是并没有明确提出顺延的天数,这往往导致日后在诉讼过程中 法院认定工期不应当顺延而判罚施工方承担高额逾期竣工违约金,致 使施工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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