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企业购并的案财务风险有哪些,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6-29日讯:
一、并购前的财务风险及防范
并购企业在并购计划实施之前,需要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和具体的并购方式,因此,并购前的风险主要是这两个选择所造成的风险。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其选择的并购行为不但应该符合自身的利益,而且应该符合主购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并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谋求协同效应、实现战略重组,或是为了某些特定目标。因此在并购前必须仔细考虑选择适当的目标企业,而在实际操作中却不乏多选择失败的案例。例如许多企业由于盲目进行混合并购或盲目进入不相关领域,最后使企业进入多元化经营的误区,反而拖累了自身,不利于主购企业的发展。这些就是未能很好的考虑选择目标企业的所造成的风险损失。
2.企业的并购方式多种多样,有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及合并。股权收购又有整体性股权收购、控股性股权收购、承债性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又有规模扩张型、借壳上市型、重组型和置换型资产收购四种。每种方式要求的资本数量不同,不同的并购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因此并购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资本规模及各方式的优缺点,适当的选择并购方式,减少选择所造成的风险损失。
二、并购中实施阶段的财务风险及其防范
1.融资风险。
融资风险是指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是否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同时是否能够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一种风险。如果融资的安排不当或是与企业运行连接不够完善就会形成融资风险,如果融资过早就会出现承担许多可以避免的利息;如果融资过晚或过慢就会出现资金不足或是资金供给不正常,导致并购无法顺利进行。所以对于融资的安排也是并购过程中的重点。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内部融资是指企业所需的资金均来源于内部的自留资金,内部融资的好处在于不需要支付利息,且没有还贷压力,可以减少企业的并购成本和由于无法还贷可能造成的破产形象,但是也具有不容忽视的缺点;完全运用自有资金,一则我国的企业规模一般较小,无法独自承担并购所需的巨额资金,完全动用宝贵的自有资金进行并购会影响企业对于外部市场的反应能力及抗风险的能力,如果进一步的融资不能够顺利进行,则非常有可能导致企业的正常运行,更不用说企业的并购大计。
外部融资是指企业运用外部手段筹集并购资金的方式,主要包括权益融资、债务融资和混合性证券融资三种。
权益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进行融资。通过大量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可以筹集到大量的长期可使用资金,且因为股票本身没有确定的付息日以及归还期限,所以企业的资本风险较小,但是由于股票的发行需要长期的时间,且需要支付的发行费用较高,不利于在并购过程中的资金衔接,更有可能出现由于大量股票而稀释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权,甚至出现大股东对全企业控制权的丧失,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债的方法获得资金的一种手段。通过举债进行融资的资金成本较低,而且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达到了避税的效果,而且运用举债的方法筹集资金所需时间较短,不会稀释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权并且手续简便,利于运用。但是债务融资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负债率较高的企业难以借此方法获得资金,并且银行或债权人对于资金的提供有较苛刻的条件。一旦企业不能合适的掌握负债尺度,过高的负债率或造成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不能到期偿还借款和利息,会使得企业面临破产的巨大风险。
解决融资风险首先要合理选择并购的筹资方式与结构时,要遵循资成本最小化原则;债务筹资与股权筹资要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另外,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要予以合理的搭配,以尽可能将筹资风险降到最低。最后,并购企业在选择筹资方案时,必须结合并购动机,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并购企业对融资风险的态度,资本市场的情况等因素,选择最佳的融资方式组合,规划融资结构,综合评价各种方案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保证并购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选择风险较小的方案。
2.企业并购的信息风险。
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隐蔽工程”以及法律政策的影响,并购中往往潜藏大量的信息风险。由于并购各方信息不对称,出让方往往对目标公司进行商业包装,隐瞒不利信息,夸大有利信息,而并购方也常常夸大自己的实力,制造期望空间,双方信息披露都存在不充分或者失真的情况。因此,并购冒然行动而失败或交易后才发现受骗上当的案例比比皆是。
信息风险防范对策一方面应要求对方真实、完整,不会产生误导地披露自己的全部情况并做出保证;另一方面应针对对方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进行审慎的调查与评估,充分了解其现状与潜在风险。做到信息披露及保证并购各方用最直接、合理、科学、专业和没有歧义的语言披露其所有应当的信息,并作出声明、承诺与保证。包括:出让方向并购方保证没有隐瞒重大信息,并购方向出让方保证有法律能力和财务能力并购目标公司等等,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消除并购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当要求对方提供书面承诺,作为防范风险的保证及进行索赔的依据,并在并购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等救济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3.支付风险。
现金支付是指企业以现金为并购公司的工具,具有最大的财务风险。一则,对于企业具有的现金流量及数量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是企业并购能否完成关键;二则,由于直接运用现金进行支付,很有可能因为汇兑的差别造成多余的汇兑损失;三则,完全用现金进行支付会导致股东权益的减少,可能会因此引起股东对于并购行为的抵触,增加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
股票交换是以并购方股票替换目标企业的股票,即以股换股。对于运用股票交换和进行运用权益融资一样会稀释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权,而股权稀释的风险高低则是由股权稀释率所决定的。当并购前后的股权稀释率发生激烈变动,说明并购行为将给企业的原股东带来巨大的股权稀释风险。如果发行新股后的股权稀释率小于50%,表示股权稀释的风险较高;反之,表示股权稀释的风险较低。当主要股东的股权被稀释到无法有效控制并购后的企业而主要股东也不愿放弃这种控制权力时,主要股东可能反对并购,使并购活动无法进行下去。除此以外为了并购行为而发放新股不仅发行费用较高而且还具有耗时长手续复杂等缺点。
对于现金支付的并购,首先考虑到的是资产的流动性,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质量越高,导致变现能力就越高,也说明企业越能迅速并顺利获取收购资金。
由于流动性风险是一种资产负债结构性的风险,很难在市场上化解,必须通过调整资产负债来匹配。同时加强营运资金的管理来降低,通过建立流动资产组合,将一部分资金运用到信用度高,流动性好的有价证券资产组合中,使流动性与收益性同时兼顾,满足并购企业流动性资金需要的同时也降低流动性风险。
对于股权支付的并购,应综合考虑目标企业的成长性、发展机会、并购双方的互补性、协同性等因素,全面评估双方的资产,正确确定换股比例。目前,并购双方换股比例所采用的换算标准或依据主要有并购双方的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
三、并购完成后的财务风险及其防范
企业并购后主要有整合风险。企业并购后如果不能采取积极的行动将被收购的企业快速整合到收购企业的组织结构中,收购仍有可能失败。
整合前进行周密的财务审查,整合前的财务审查包括对并购企业自身资源和管理能力的审查以及对目标企业的审查。整合前的财务审查可为并购企业的运行提供可行性分析;还可通过审查发现被并购企业财务上存在的问题,以利于在整合过程中有的放矢,提高整合效率。财务审查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并购方确定被并购企业所提供的财务状况,其审查内容包括并购后需要整合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需要的资金投入、企业的负储结构、现有融资能力。加强并购后企业的组织结构整合。组织结构的整合主要是并购重组后企业的机构设置问题,其关键是合并双方的人事安排。并购方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尽快制定并购后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用人标准,做到人尽其才。要尽量挽留人才,防止磨合过程中出现团队行为弱化、不负责任、负权压利、扰乱工作秩序的现象。企业并购后,要发挥人才资本优势并进一步挖掘人才资本的潜力,就必须根据人力资本的特征正确评估人力资本价值。并购之后绝大部分企业的经营业绩未来得到显著提升,结果却是资产规模不断扩张,创利能力不断下降,不同业务单元之间缺乏内在联系和必要的相互支撑,主业和副业相互争夺有限的企业资源,造成企业主业被拖累,而副业又难以为继。这一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并购后不重视财务战略整合向造成的。
总之,如何回避并购风险是企业并购的核心问题,并购风险是很可能会发生的风险,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风险。因此,只要认真做好防范对策,就可以实现预期的企业并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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