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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范围如何界定?

时间:2022-05-27 11:59
本文关于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范围如何界定?,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5-27日讯:

学校的责任一是教育的责任,二是管理的责任。

教育的责任就是要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比如在学校的集会、各班的主题班会要有安全教育的内容;在校园内醒目的地方悬挂有安全警示标语,不定期出安全知识方面的安全墙报。

管理的责任分时间和空间。网上报道一些校长在假期派老师巡守山塘河道水库,出发点很好,但如果由此造成暑假学生校外溺亡由学校担责的认知错觉那就麻烦了。其实学校本就是个“责任有限公司”,只不过有时被社会加几顶高帽子就忘却了自己的根本。学校该承担的安全责任三要素“在校学习期间、在校内、明显的监管失误”。比如说,学生来校回家在交通拥堵的路段是交警值勤的,增派老师护送,结果老师为保护学生牺牲了当然老师是英雄是全国优秀教师。但如果老师动作慢半拍未能救下学生呢?是否这老师要担责了?首先肯定会受到谴责并提升到师德高度,但真的这不是老师该尽的责任。

问题不太明确,题意似乎在说安全管理的范围,可加上教育似乎有了安全教育的范围之含义。

个人认为,学校目前管理当然以“在校期间”为限,具体说,也就是学生进校到老师带队出校。

要说安全教育,以我的孩子所在的北京一所普通小学而言,还是非常不够的。

首先,消防知识有过讲解,但消防演习没有实施过。个人认为消防演习很必要,每学期搞一次并不算多。消防知识讲解有必要,但如果记不住或听过就完了,一旦遇到火灾,恐怕全忘了。

其次,拥挤环境里应该怎么做,从没有告诉过学生。就看每次放学时,老师带队出校,一条两米左右的小路,家长、学生拥挤不堪,假如有孩子摔倒,很难保证不发生踩踏。

再有,一些特殊时期或环境应该如何做,就更没有讲过了。比如大风天气、暴雨、甚至泥石流与地震。这些虽然极不容易遇到,但适当讲一些也占用不了多少时间,万一真发生了,却能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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