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会怎么改?,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2-05-30日讯: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属于县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队伍,主要职责是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三大灵域以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工作。煤炭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由煤炭安监局(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下属煤炭安全生产执法队执法。
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县一级安监局执法队伍无一例外被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没有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但是其履行职责全是行政职能。为什么市一级安监局执法队伍能参公,县一级执法队伍却是普通事业单位,主要还是基层县区行政编制数量有限,但是执法工作任务基本都在基层,基层干着最辛苦工作,却享受着最低待遇。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能还会维持一段时间,但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后,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也随之而来,所以工资还会有一涨,工资直逼公务员。
我是辽宁一个县的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中的一员,目前虽然国家已经成立了应急管理部,撤销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但县一级的还没有动。那么我们单位在这次改革中该怎么改呢?我就简单的谈谈我的看法吧!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是县(市、区)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全国各县(市、区)基本于07、08年组建完成,承担着对所属辖区企业的安全检查、打非治违、查处群众举报等职能。现在国家安监总局已经撤销,其大部分职能已经划归到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中去。而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执法大队势必也要完成相应职能的转换,改革大势所趋。据了解,可能有两种方案:
一、参公管理作为事业单位的执法大队承担着行政执法职能,而以现有的执法人员事业编制身份,在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无法做出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这就势必造成执法力度不够,无法有效制止企业的违法行为。这就要求这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人员要有一个执法身份,既参公(公务员不可能)。只有这样才能在执法过程中,更好的发挥出执法大队的职能。但目前形式而言,这种方案有点难。
二、公益一类。我们执法大队最有可能的就是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可能将以前职能中的执法职能收回到局里,大队事业编制人员只承担应急救援等非执法职能;或者只承担管理与执法检查,而不承担行政强制执法。但这样一来,执法人员在检查企业时会处处受到掣肘,遇到违法行为时也只能采取临时措施,执法力度大打折扣。
所以,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最好的改革方向就是参公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行驶既有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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