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闻,党建新农村建设,蔷靖潞影,杨雨婷 张书记
 
位置: 亚洲金融智库网 > 风险管控 > 正文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对于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如何进行制定?

时间:2022-06-13 18:28
本文关于《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对于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如何进行制定?,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6-13日讯:

怎么规定,你就怎么制定。
第六章 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第35条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及发电、供电企业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电力施工企业应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项目安全施工措施。
  第36条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及发电、供电企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组织,生产技术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安监或劳动人事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第37条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第38条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
面进行编制。
  第39条 安全性评价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防汛、抗震、防台风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第40条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及发电、供电企业主管部门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
  电力施工企业及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行业、国家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安全措施计划所需费用。
  第41条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42条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及发电、供电企业主管领导和车间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措计划的落实。

电力现场施工作业人身安全风险有哪些

力施工检修作业现场人身安全风险控制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首先需要从组织上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其次作业人员更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主动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要求、认真落实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介绍了实际工作中采用的控制作业现场人身安全风险的一些措施,并详细记述了恶劣气候条件下电力抢修现场的安全控制。

电力系统三措是什么

电力系统三措是: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具体如下:
1、组织措施:指根据工作性质,认真谋划,及时组织,在接到工作任务后,相关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作业制度、监护制度,按部就班实施作业。
2、技术措施:要求立杆要设专人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杆时,应设专人看守。工作前应检查吊车的检定报告及驾驶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合格,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吊车。
3、安全措施:要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填写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卡,实施标准化作业,执行现场保证安全的各项组织和技术措施。



扩展资料:
电力系统的运行常用运行状态来描述,主要分为正常状态和异常状态。正常状态又分为安全状态和警戒状态,异常状态又分为紧急状态和恢复状态。电力系统运行包括了所有这些状态及其相互间的转移。
各种运行状态之间的转移,需通过控制手段来实现,如预防性控制,校正控制和稳定控制,紧急控制,恢复控制等。这些统称为安全控制 。
电力系统在保证电能质量、安全可靠供电的前提下,还应实现经济运行,即努力调整负荷曲线,提高设备利用率,合理利用各种动力资源,降低煤耗、厂用电和网络损耗,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力系统


专题推荐:国网风险管控系统现场安全作业(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国网风险管控系统现场安全作业(2)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洲金融智库网 备案号: 滇ICP备2021006107号-276 版权所有:蓁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