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疫情风险等级如何查询?,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2-07-04日讯:
为了方便大家能够更好的抗议防疫,早前国务院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上线了,用户可通过该小程序-疫情风险查询,及时了解到所在地(或其他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评估是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风险划定标准:即以县市区为单位,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为低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地区;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地区。
为了方便大家能够更好的抗议防疫,早前国务院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上线了,用户可通过该小程序-疫情风险查询,及时了解到所在地(或其他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进入页面后系统会自动识别我们的所在区域,并显示当前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结果(若想了解其他城市也可以自选)。另外用户还可订阅风险变更通知,这样就算当地风险等级有变化,我们也会第一时间收到通知,以便能够及时作出响应。
此外国务院客户端强化、侧重于政务服务功能,是其主要特色和发展方向,数据查询、政策搜索等已成为其王牌功能。在APP里,有个“为您服务”最全实用手册库,从“五证合一”指导到“工资补贴加班费”查询,从社保卡使用到“毕业季就业考研”参考。应用服务每半月就推出一款,贴地气、便民生。通过“政策翻译和转换”的工作,公众可在第一时间抓取原汁原味的政府声音,而不再担心政策会在层层下行中梗阻、损耗乃至变异。
如果创业该做什么行业才没有风险呢?
几乎所有的创业都风险,但是做成功创业人,他只是合理去规避风险、控制风险,处理进入新企业或新市场的决策环境以及新产品的引入。赵光辉主要从创业人才角度界定创业风险,认为创业风险就是指人才在创业中存在的风险,即由于创业环境的不确定性,创业机会与创业企业的复杂性,创业者、创业团队与创业投资者的能力与实力的有限性,而导致创业活动偏离预期目标的可能性及其后果。
控制风险的措施,希望能给你有些帮助,
表1 风险评价指数矩阵实例
可能性等级
严重性等级
Ⅰ(灾难的)
Ⅱ(严重的)
Ⅲ(轻度的)
Ⅳ(轻微的)
A(频繁)
1
2
7
13
B(很可能)
2
5
9
16
C(有时)
4
6
11
18
D(极少)
8
10
14
19
E(不可能)
12
15
17
20
表1对应的风险评价指数矩阵为
矩阵中元素即为加权指数,也称为风险评价指数。风险评价指数是综合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确定的,通常将最高风险指数定为l,相对应的危害性事件是频繁发生的并有灾难性的后果的事件;最低风险指数定为20,对应于危害性事件几乎不可能发生并且后果是轻微的事件。数字等级的划分虽然有随意性,但要便于区别各种风险的档次,划分的过细或过粗都不便于风险评价,因此需要根据具体对象划定。
一、确定风险是否可承受
矩阵中指数的大小按可以接受的程度划分为类别,也可称为风险接受准则。在第四节第二部分的矩阵中给出四种类别,其中:指数为l一5的为不可接受的风险,是用人单位不能承受的;6-9的为不希望有的风险,需由用人单位决策是否可以承受;10一17的是有条件接受的风险,需经用户评审后方可接受;18-20的是不需评审即可接受的。
风险评价指数矩阵法是一种评价风险水平和确定风险是否可承受的简单方法,根据所评估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可以将风险进行分级。某些用人单位可能希望开发更完善的方法,但此方法可作为一个合理的起点。
二、制订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如表5-3所示的风险性指数矩阵及其分级构成了确定是否需要改进控制措施和实施时间表的依据。表5-4给出的方法建议可作为一个起点对待,它表明控制的投入和紧迫性应与风险相匹配。
表2 简单的风险控制计划
风险水平
风险控制措施及时间期限
不需评审即可
接受的风险
毋须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
有条件接受
的风险
通过评审决定是否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如需要,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同时,需要通过监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
不希望有
的风险
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应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实施风险减少措施。在该风险与严重事故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行进一步的评价以更准确地确定该事故后果发生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
不可接受
的风险
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给大量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就应采取应急措施。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结果应按优先顺序进行排列,根据风险的大小决定哪些需要继续维持,哪些需要采取改善控制措施,并列出风险控制措施计划清单。
选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如果可能,则完全消除危害或消灭风险来源,如用安全物质取代危险物质;
2.如果不可能消除,则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压电器;
3.可能的情况下,使工作适合于人,如考虑人的心理和生理接受能力;
4.利用技术进步改进控制;
5.措施用于保护每一个人;
6.将技术控制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往往是必要的;
7.引入计划的诸如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需求;
8.对于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只有在所有其它可选择的控制措施均被考虑之后才可作为最终手段予以考虑;
9.应急安排的需求s
10.主动测量参数对于监测是否符合控制来说是必要的;
11.还应考虑建立应急和疏散计划,提供与用人单位的危害有关的应急设备。
三、评审措施计划的充分性
措施计划应在实施前予以评审,评审应考虑下列因素:
1.修订的控制措施是否会导致达到可承受的风险水平;
2.是否产生新的危害;
3.是否选择了成本效益最佳方案;
4.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修订后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修订后的控制措施是否会被用于实际工作中,在面对诸如完成工作的压力等情况下将不被忽视。
四、改变条件和修订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应被视为一个持续的过程。因此,如果必要,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必须得到持续评审和修订。同样地,如果条件变到使危害和风险受到显著影响时,则应对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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