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煤矿井下回风流机电设备上方瓦斯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是多少?,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2-07-26日讯:
《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瓦斯涌出,可才用扩散通风。(2)选择硐室温度,须保证急电设备硐室温度不超过30℃,其他硐室温度不超过26℃。(3)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可设在回风流中,但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并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4)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煤矿员工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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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其特点是地下作业,每时每刻都面临和受到:瓦斯、水、火、顶板、粉尘等:“五大灾害”的影响和威胁。从我们国家建国以来的安全生产发生的人身事故来看,发生事故最高行业也就是煤矿企业。对于煤矿企业的管理近几年国家和有关部门已采取了“铁腕”的手段进行监管,尤其是当前的贵州省对煤矿的管理加大了行业管理的力度。近年来贵州省政府对贵州省内的煤矿采取了兼并重组的方式来提升煤矿的管理,形成煤矿管理集团化。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投入,使得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人”的管理上和“物”的投入上得到大的提升,加大力度提高煤矿生产“人”的管理和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从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本人从事煤炭行业的管理已经31年了,由于所处国有煤矿企业的破产,外出从事私人煤矿和私有煤矿企业的管理工作,大小的煤矿和不同的地质环境的煤矿都已实践经历过,在云南、贵州等地也已经有5年多的煤矿管理经历。现就针对煤矿如何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煤矿效益,搞好当前煤矿公司化的管理诚恳地谈谈如下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公司与煤矿的关系,应重点落实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一)、公司是所有煤矿的最高管理单元,应组建完善针对煤矿的生产安全的组织机构。即成立在公司总经理(公司班子)领导下的有关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安全通风部、机电运输部、公司调度中心等部门,并明确各个部门的有关工作范围和职责。作为公司部门的人员设置主要是从安全生产方面“服务”于煤矿、协调解决煤矿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具有专业较强的人员担任。公司部门的人员不宜过多,而在于专业的精通。
(二)、煤矿是公司下属的基层(基本)单元,公司效益的好坏和企业的发展都取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那么,作为煤矿的管理又应该是怎样的呢?我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重点考虑:
1、煤矿应在公司“大框架”的控制下建立健全有关管理机构,即,组建有效的煤矿班子(有效,就是每个矿班子人都要具有专业知识、具备管理能力),其成员为: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等五人。对于煤矿的“五职”人员必须经过公司总部以招聘的形式经过严格面试进行筛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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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常见安全事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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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条重大隐患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治出措施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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