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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隐患双重体系是什么?

时间:2022-09-29 10:53
本文关于安全风险隐患双重体系是什么?,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09-29日讯:

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包括:

1、风险分级管控

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为基础,从源头上系统辨识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努力把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杜绝和减少事故隐患;

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

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并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全面排查风险点、风险因素和危险源,加强对风险的管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2、隐患排查治理

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手段,认真排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和风险控制失效环节,坚决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企业不消除隐患,隐患就会消灭企业,甚至造成人亡企灭的严重后果。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力拼搏。

可以说,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就不会形成事故隐患,隐患一经发现及时治理就不可能酿成事故,要通过双重预防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每一类风险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把每一个隐患都治理在形成之初,把每一起事故都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只有遵行规律方能驾驭它,必须坚定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牢牢挺在前面。

什么应当强化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各自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监督监测预警?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构建起各个领域非法集资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对非法集资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打击、早处置,形成露头就打的良好局面,把非法集资消灭在萌芽阶段,防止小风险演化成大问题。

隐患排查的对象是风险点和什么?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作为安全系统管理的两个核心环节,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均有明确要求,并作为其基础关键环节存在。

其核心理念也是运用PDCA模式与过程方法,系统的进行风险点识别、风险评估与管控措施的确定,并对各个过程制定规则、原则,进行过程控制并做到持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是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基础”。

根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要求,企业组织实施风险点识别、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典型措施制定和风险分级,确定风险点、危险源为隐患排查的对象,即“排查点”。通过隐患排查,可能发现新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而对风险点和危险源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

什么是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

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广大的一线员工是隐患发现排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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