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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风险的防范

时间:2022-10-07 21:10
本文关于保险风险的防范,据亚洲金融智库2022-10-07日讯:

首先要规范经营、严格管理。保险作为资金密集型的企业,必须坚决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绝不允许自行其是或先斩后奏,须做到执行不走样;同时,保险企业必须认真总结业务经验,严格遵守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对各种业务和理嫱的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完善的内部机制能够运用一套严密统一的制约措施、确定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以规范促发展,以规范防风险。 内控机制管理的重点是:1.严格执行保险费率或本行业协会颁行的浮动权限;2.核保清楚,各项合同要素准确齐全,对难以产生效益和难以控制风险的业务严格把关;3.分保合理,严格分保手续,迅速落实分保方案 既保证业务进展,又分戴集中风险4.规范资金运用与管理,特别要坚持集中统一调拨使用的原则。
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有章必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效的规章制度是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各类风险的基础。近些年国家在保险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已经起步,缸保险公司内部为适应深化改革的需要,还须建立许多制度和业务规则、运作流程特别是易于操作执行的规章制度及其量化的考棱标准。 为使保险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顺利执行,极有必要加强监察力量,形成定期、完整的检查制度,尤其是对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实行专项检查,杜绝和防止“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行为.要根据新颁《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开刑事责任,不能姑息和手软。 第三要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在社会生产力中,人是第一位重要的因素,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保监会提出哪些风险防控措施?

4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其已于近日对各保险公司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行业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各保险公司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切实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指出了当前保险业风险较为突出的九个重点领域,并对保险公司提出了39条风险防控措施要求,涉及10个方面。
一是流动性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强化股东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责任。
二是资金运用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审慎稳健的投资运作机制,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加强信息报送和披露,严禁通过投资多层嵌套金融产品、采用“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形式绕开监管要求变相向股东或关联方输送利益。
三是战略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加强股东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科学制定战略规划,防范公司战略失偏、失控。



四是新型保险业务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重点防范信用保证保险、互联网保险等新型业务的风险。
五是外部传递性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外部风险的摸排与管理,防范资本市场、汇率、利率等外部风险向保险业传递和转移。
六是群体性事件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加强销售行为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严查违规套取费用,妥善处置非法集资重大案件及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风险。
七是底数不清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开展全面风险清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信息系统,确保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报告和数据。
八是资本不实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防范资本被抽逃、占用,防范增资来源不合法的行为,严防利用不当创新、不当工具虚增资本。



九是声誉风险防控。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舆情监测,切实增强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十是保险公司要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信息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保险公司要深刻认识当前加强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把风险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保险公司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风险防控工作格局,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对于出现的苗头性、突发性、趋势性风险,要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会以及监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掩盖风险。保险公司对违法经营造成损失和风险的人员,要严格追责,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不护短遮丑。
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强跟踪督导,确保《通知》中各项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在风险防控工作中失责失当、出现重大风险的公司,保监会将追究公司“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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