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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治理制度有哪些(风险隐患治理制度有哪些内容)

时间:2023-03-28 21:36
本文关于风险隐患治理制度有哪些(风险隐患治理制度有哪些内容),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03-28日讯:

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公司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

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二、隐患治理费用有哪些?

隐患治理费用包:员工教育培训方面的费用,设备设置改造调研费用,设备设置改造设计费用,设备设置改造费用,现场管理以及治理费用,隐患治理人员的工资费用,隐患设备的调试维修费用,车间整理整顿清洁保洁方面的费用,现场维护方面的费用等。

三、安全风险管理的隐患治理?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什么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五、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有哪些?

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包括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申报和监督管理情况;

8、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9、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10、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

六、风险隐患类型有哪些?

按照突发事件类型分: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事故灾难风险隐患、公共卫生风险隐患、社会安全风险隐患。

按照严重程度分类:一般隐患、重大隐患。

按照成因分: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上的缺陷。

七、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 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 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 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十条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 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XX集团公司。

八、工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在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并委任小组长(原则上由企业最高主管担任)。

二、拟定排查程序。

三、事故排查程序:

1)排查事故隐患;

2)查处事故隐患;

3)整改事故隐患;

四、责任追究。

九、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哪些?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各措施可单独使用或结合其他措施综合使用;

1、工程技术措施:通过现场作业方式,确保设施设备、场所危险因素消失;

2、管理措施:通过加强管理,确保原危险因素消失或消减,避免事故发生;

3、教育措施:对隐患涉及者制造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

4、防护措施:对于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危险的隐患,对接触者采取劳动防护手段,确保危险程度降低;

应急措施:在直接整治前,临时采取必要手段,预防事故发生。

治理方法

1、通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及各类检查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2、发现隐患查后,各部门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隐患治理,排除险情;

3、非公司管理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出现隐患,发现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安全部对照隐患评估项目表及时进行隐患评级,确定该隐患的等级,根据隐患等级决定采取的措施:

5、重大事故隐患即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通知所在部门在治理前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停产整改。

6、根据危险程度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通知单;

7、各部门应及时进行治理,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

8、整改结束后,安全部或安委会派人现场验证,确保治理达到规定要求。

十、制度机制风险有哪些?

答:这种风险主要是由于制度的制定、实施和修改不到位造成的。例如,一些系统不科学、不严谨、缺乏时效性、不可操作;一些机制缺乏相互支持和制约,约束力和监督作用不明显,无法形成有效的日常工作措施;一些不适应形势变化的制度不能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

规章制度是现代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集中体现。同时,它们也是企业的法律,只对企业有效,对外国没有法律效力。然而,它的存在、健全和合法性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随着政府努力保护工人和加强企业管理,企业应特别注意防范规章制度风险。企业规章制度的风险有以下几种形式:

1、没有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风险。

过去,许多企业没有任何规章制度,或是一些零星的规章制度,也没有形成健全的规章制度,因为人员少,业务相对简单,或缺乏现代管理理念。现在不行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这样,制定规章制度不仅是雇主的权利,也是法律义务。规章制度应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内容,否则,企业将面临行政处罚,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处于被动地位。

2、规章制度无效或部份无效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当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决定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提出方案和意见,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确定。也就是说,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能像以前那样由企业(实际上是企业领导)来决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规章制度应该公开。规章未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者规章内容违法的,规章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3、不执行规章制度的风险。

一些企业执行力不足,这一制度在企业经营中经常被搁置。企业领导的意愿是一个真正可行的制度,它不仅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且在劳动争议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鉴于上述风险,企业应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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